2005年嵊泗县教育局机关效能建设自查报告

发布时间:2019-08-26 03:16:42

2005年嵊泗县教育局机关效能建设自查报告
  自查自纠是持续深入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的关键时期。根据舟山市委办、政府办《2005年全市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意见》(舟委办[2005]26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情况,认真进行自查自纠,一年来我局接到各级效能投诉件共11件,办结率100%,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健全机构,实施“一把手”责任制。
    县教育局党委确定了“抓党风,促效能;抓党建,促效能”的工作目标,成立了以局纪委书记胡顺林为主任,其他四位同志为成员的机关效能建设办公室。根据本局实际制定了《嵊泗县教育系统贯彻〈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的实施办法》、《2005年嵊泗县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施意见》及《嵊泗县教育局领导班子成员廉洁自律规定》;设立了教育效能投诉中心,并向社会公布了投诉电话号码;聘请了八位社会各界的同志为效能建设监督员,真正把效能建设列入主要议事日程,从而为此项工作奠定了切实的组织基础。
  二、加强制度建设,坚持政务公开,严格机关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开展机关效能建设首先要抓制度建设,进一步健全岗位责任制。我们要求对外服务窗口科室必须将本科室的服务承诺包括办事程、办事依据、办事要求、办事结果、办事时限等方面承诺制度化,并通过教育局域网或其他新闻媒体对外公布。
  ⒈完善公示制度。
  ①各科室悬挂科室人员的工作职责。提供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和办事要求的有关材料,以备索或备查,并公开相关职责、具体承办人和负责人的姓名。
  ②管理、服务对象到机关办事时,承办人要一次性告知办事的有关政策、法规依据、办事程序和所需的全部书面材料。对符合规定,手续齐全的,应即时办理,不能及时办好的要说明原因和告知办事时限。
  ③在机关大门醒目处悬挂各科(室)位置示意图,公开办事程序流程。
  ⒉兑现服务承诺制度。
  各业务科室能根据工作实际,制定规范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根据职权范围、工作职责,结合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确定服务承诺内容,服务承诺的内容包括服务的具体事项、服务质量、服务时限、承诺监督及投诉办法以及违诺责任等。
  ⒊健全否定报备制。
  我局根据实际制订了否定报备制度,经办人对群众申请事项按权限予以否定的,需向上一级主管领导报备。否定报备的内容:①经办科室或经办人员姓名、职务;②被否定的事项的基本情况及原因;③服务对象的单位、姓名、地址及联系电话等。经办人员或科室须在作出否定通知后必须向分管领导报备,应填写一式两份报备表,一份由经办人员或科室保存,另一份送分管领导报备。办公室须将本局机关所有否定报备资料进行归档,填写否定报备登记表。
  ⒋实行时限办结制度。
  以方便群众办事、提高办事效率为目的,按照“能简则简,能免则免,能快则快”的原则,合理简化办事手续。凡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部门对有关管理事项有明确规定办理时限的,必须严格执行;凡已在服务承诺制中承诺的办结时限,必须严格兑现;原来没有规定的,可视具体情况合理确定办理时限,并作补充规定,严格执行。凡一时不能办理的要给予充分理由,并解释清楚。向下级机关、学校部署工作或部门之间在征求意见或会签文件等方面,必须有明确的时限要求。机关工作人员对组织交办的工作事项,要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并保证办理的质量。严禁推诿拖拉。
    ⒌实行首问责任制。
  群众到局机关办事询问的第一个机关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的职责为:只要对方求问,不管是否是自己职责(权)范围的事,都有责任给当事人解释有关联系经办人、引路等问题。首问责任人一般都能做到使用文明、规范用语,热情接待,耐心听讲,认真受理,服务周到。 
  三、切实改进机关作风,增强公仆意识,提高服务水平。
  按照“了解基层、尊重基层、服务基层”的要求,精简会议,严格控制会议次数和规模,增强会议实效;从严控制各种庆典、检查、评比、表彰等活动,减轻基层负担;精简文件,提高行文质量,保证公文规范、有序、高效运转;集中精力抓大事、抓中心工作,提倡各科室要围绕教育改革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进行深入调研,探索规律,推动工作。
  对直接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如招生、录取、毕业生分配、职称评定、学籍管理、人事调动、提拨任免、评先评优、办学审批、督导评估、基建拨款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办理。扎扎实实地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努力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建立和完善了局机关计算机局域网建设,逐步实现了办公信息处理的自动化、现代化,实现机关干部人人会运用电脑与简单的网络处理信息。充分利用机关电脑网络,进一步沟通了局机关各科室之间的交流联系,进一步增强了教育部门与社会各界各部门的信息交互联系,进一步沟通局与基层学校的信息传递,切实地提高机关的办事效率,增强办事透明度。
  四、加大勤政廉政工作力度,切实加强机关效能建设。
   一是各科室制订了联系乡镇学校制度,机关人员经常深入基层作调查研究,指导并帮助解决实际问题。规定下校时,做到“四不”,即不索要、不受请、不受贿、不公费进“三厅”。同时,加大机关执法监察工作力度,形成良好的风气。二是完善机关考勤制度,实行机关签名上班,严格上下班纪律,规范请销假制度,克服自由散慢,杜绝无故旷工。三是抓会议制度,端正会风,做到准时参会,不迟到,不早退,重要精神及时传达并部署贯彻。同时,克服“会海”现象。四是建立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登记制度,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建设。五是推行政务公开制度,对内实行机关人、财、物、大事、要事在全局人员大会公开制度。对外在局机关显眼位置上设立政务公开栏,对除属于国家保密的事项之外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向群众和社会公开。
  五、抓住重点,推进机关效能建设持续深入开展。
  (一)、坚持把机关效能建设与正在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相结合,切实解决干部队伍在思想、作风及工作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特别突出以下三方面的工作:一是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二是规定动作扎实到位,不能走过场;三是讲究工作方法,提高工作实效。
  (二)、坚持机关效能建设在推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建立上下功夫,把这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来在抓。教育系统惩防工作重点,一是建筑工程建设;二是局机关和基层学校大型物资购置;三是中小学教育收费;四是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严格按照“三限”政策;五是中小学招生;六是教育经费的使用与管理;七是中小学的文凭管理。
  六、依法行政,建立健全机关效能监督机制。
  依法行政是机关运作方式的基本特征。各科室和全体干部进一步全面学习了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以及学习效能建设的有关文件,增强法制观念,严格依照法定形式和程序管理职责事务,把机关行政行为纳入法制化轨道,确实消除办事以个人意志取舍,凭个人关系定夺的不良风气,坚决杜绝办人情事、执人情法等现象,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确保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落到实处,坚决清除管理障碍,制止和纠正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使整个机关管理体系有序、有效运作。
  七、建立健全机关效能绩效考评和奖惩制度。
  我局根据《舟山市市直机关国家公务员绩效考核办法》,制订了《嵊泗县教育局机关工作制度汇编》。切实做到奖勤罚懒、奖优罚劣,把对工作人员的考证和奖惩同年终考核、年度评优评先、干部使用切实挂起钩来。
  所存在问题:
  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尽管我们在这方面取得一定的成效,但还需持之以恒。根据我们自查自纠情况和效能建设监督员及效能建设投诉中心通过调查和明察暗访后反馈的信息,尚有以下几个方面,需要进一步改进提高:
  1、进一步完善公示制度;
    2、进一步健全否定报备制度;
  3、完善机关人员去向公示牌;
  4、强化监督落实机制;
  ⒌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今后的工作思路:
  1、建章立制,强化措施,进一步端正机关工作作风。    
  ⑴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严格考勤制度,完善服务设施,狠抓公示
制度的落实。
  ⑵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依法按章办事,不以权谋私,严禁党员干部婚丧喜庆大操大办、铺张浪费,严禁公款旅游,坚持机关人员下乡下校,做到不接受宴请,不索要,不公费上“三厅”。
  ⑶端正考风考纪,严格招生纪律,坚持做到客观公正,热情服务,不弄虚作假,不徇私舞弊。
  ⑷整顿财务管理制度,坚持财务收支两条线管理。全面落实公务接待标准,建立健全专控物品购置审批和使用管理制度。
  2、落实责任,加强管理,推进学校党风廉政建设。
  ⑴严格执行中小学收费“一费制”,坚决杜绝“小金库”及乱收费、
乱摊派和“乱搭车”等不良现象。
  ⑵继续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制度,凡事关干部、教师、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及事关教育政务活动,不涉及保密范围内的都实行公示制,将公示内容放在醒目位置规范上墙公示。坚决实行公开办事,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
  3、实施“四大践诺体系”,重塑嵊泗教育新形象。
  ⑴进一步实施投诉监察,着力构建惩防体系。
  ⑵加大宣传力度,深化教育改革,形成正确舆论导向。
  ⑶落实责任,重视源头防范;进一步落实考评约束体系。
  ⑷严格管理,标本兼治,纠建并举,严肃违诺究查制度。

                                       


                       嵊泗县教育局
                                                  2005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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