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生活中法是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它紧紧地
约束着我们生活中的行为习惯。它与道德规范、礼仪规范、宗教规范等其他社会相比较,具有如下特征:法律规范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在所有的社会规范中,只有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制定和认可是国家创制法律的两种形式,是统治阶级意志上升为国家意志的两条基本途径。制定就是国家机关按照特定的程序创制成文法;认可就是国家赋予某些已经存在的有利于统治阶级的风俗习惯、道德习惯等以法律效力,法一经国家创制出来就具有普遍的约束力,成为社会成员,包括统治阶级的成员,都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一次我在电视上看到了法制频道讲了一个故事,在一个地方有一个小偷,他每天以偷为生,而且都没被抓住。不巧的是他有一天偷了一个警察的钱包,并且很不巧的被抓住了,在警局的审讯室中,他告诉了警察自己是为了生活才去偷的,而警察告诉他要学会“用法来约束自己”。这一句话打动了小偷,并且深深地烙印在了他的心中。于是,在他出狱之后,即使在很贫穷的时候当他看见别人后包中触手可及的钱包,他都会想起那位警察说的那句“用法约束自己”,他不仅不会去偷,而且还要告诉那位路人,让他放好自己的钱包。你看,有了“法的约束”连小偷也可以把以前让众人痛恨的行为改掉,变为受众人称赞的行为是不是太好了呢?所以有了“法的约束”社会会变的更加美好。我们如果每个人都用法来约束自己的话,那么,我们的社会可以说根本不需要用法律来规范人们。法其实并不是那么可怕,这种不可怕的感受就要看你如何利用法律来约束自己啦!所以只要我们同心协力用行动来守护社会,守护法,这个世界,这个社会就一定会变得更加美好的。一起行动,以身作则,用法律来匡正自己的言行,匡正这个社会的无理之处。无论如何请大家在心中千万要记着这一句“用法约束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