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中考作文100法

发布时间:2024-07-02 01:27:08

2008年中考作文100法

  1、第一人称叙事法 
   
  【特点】 
   
  由于文章的内容是通过“我”传达给读者,表示文章中所写的都是叙述人的亲眼所见,亲耳所闻,或者就是叙述者本人的亲身经历,使读者得到一种亲切真实的感觉。采用第一人称,由于叙述人是当事人,所以叙述的人与事,只能是“我”活动范围内的人物和事件。活动范围以外的人物和事情就不能写进去。 
   
  2、第三人称叙事法 
   
  【特点】 
   
  用第三人称叙事,叙述人既不受空间、时间的限制,也不受生理、心理的限制,可以直接把文章中的人和事展现在读者面前,能自由灵活地反映社会生活。但第三人称叙事又往往不如第一人称叙事那么亲切自然。 
   
  3、顺叙法 
   
  【特点】 
   
  顺叙是按时间的先后顺序来叙述事情,这就跟事情发生发展的实际情况相一致,所以易于把文章写得条理清楚,脉络分明。运用顺叙,要注意剪裁得当,重点突出。否则,容易出现罗列现象,犯平铺直叙的毛病,像一本流水帐,使人读了索然无味。 
   
  4、倒叙法 
   
  【特点】 
   
  倒叙并不是把整个事件都倒过来叙述,而是除了把某个部分提前外,其他仍是顺叙的方法。采用倒叙的情况一般有三种:一是为了表现文章中心思想的需要,把最能表现中心思想的部分提到前面,加以突出;二是为了使文章结构富于变化,避免平铺直叙;三是为了表现效果的需要,使文章曲折有致,造成悬念,引人入胜。倒叙时要交代清楚起点。倒叙与顺叙的转换处,要有明显的界限,还要有必要的文字过渡,做到自然衔接。特别要注意,不要无目的地颠来倒去,反反复复,使文章的眉目不清。 
   
  5、插叙法 
   
  【特点】 
   
  插叙是为了表达文章中心的需要。有时是为了帮助读者了解故事情节的追叙;有时是对出场人物的情节作注释、说明。使用插叙一定要服从表达中心思想的需要,做到不节外生枝,不喧宾夺主。在插入叙述的时候,还要注意文章的过渡、照应和衔接,不能有断裂的痕迹。 
   
  6、补叙法 
   
  【特点】 
   
  补叙主要用于对上文的叙述补充说明,一般是片断性的、简要的,不具备完整的事件,也可以把解释或说明的文字放有前面,以引起下文。补叙的作用,一般不发展情节、事件,只对原来的叙述起丰富、补充作用。 
   
  7、分叙法 
   
  【特点】 
   
  分叙的作用是把头绪纷繁、错综复杂的事情,写得眉目清楚,不条不紊。分叙可以先叙一件,再叙另一件,也可以几件事情进行交叉地叙述。采用分叙时要根据文章内容和表达中心思想的需要确立叙述的线索,还要交代清楚每一事件发生和发展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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