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衣服多得可以装满一个大衣柜,可是,我最喜欢的要数它了!
它,是一件鹅绒外套,亮粉色的。买回来时,有一个小袋子,衣服还可卷起来塞进去。当妈妈要衣服卷起来塞进去时,我争着要塞,但妈妈不让我塞,我就整整跟妈妈呕了一天的气。
当我第一次穿起那件衣服,我小心极了,不让它碰到任何脏东西,不让它被任何东西勾到,连坐时,都慢慢坐,生怕它一不小心被弄脏了,弄坏了。
有天放学,我带了手机,打完电话给妈妈,懒得放回作文https://www.telnote.cn/书包,就打算放到衣服的口袋里。但是,放到外面的口袋里,会滑出去的,怎么办呢?有办法啦!我解开外套,发现里面有內兜,我把手机放进內兜,我把手机放进去內兜,心想:太好了,竟然有內兜。以后有东西都放內兜里,就都不会丢啦!
我穿着这件衣服,去参加别人的生日会,去吃酒。自从买来这衣服,我大部分时间都穿着它,除非衣服脏,不然就不换。
也许,对别人来说,它只是一件普普通通的衣服;但对我来说,它却是一个知心的好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