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曾养过一条狗,每次当我翻开沈石溪的《狗王》,便不由得想起它,尽管它只在我的生命中存在了三个月,但它留给我的思念却是悠远而绵长的。
狗狗名叫天天,至于为何起了这个名字,我也说不上来了。在我家陆续收养过的四条狗当中,我最喜欢的就是它,不仅仅以为它长得可爱。
它的毛长而柔软,白色,没有杂质,看起来一尘不染的样子。两只耳朵像两座正面粉红,背面白色的金字塔,坚强地支棱着,很厚实,摸起来让人有一种舒服的感觉。它有着别的狗没有的眼睫毛,忽闪忽闪的,比我的还要长出些许,也是白色的。
它十分聪明,来我家不过一周,便熟悉了自己的名字。它能很快分辨出谁才是它真正的主人,不看每天谁给它喂食拾屎,而是看谁每天拥抱它,抚摸它,喂它最爱的小零食和骨头。所以,当我和妈妈同时站在它的面前,它总是欢天喜地地扑向我,猛往我怀里钻,可爱的小尾巴使劲儿摇着,像一朵在风中凌乱的白色雏菊。任妈妈怎么横眉竖眼喊破喉咙地叫它名字,也不去理会。
有一次,它溜进花圃,在湿润的泥土中刨了一个小坑,把我赏赐给它的骨头一股脑儿通通藏进了那个小坑中。又转身跑向我,在我身上乱扑乱抓,直到把我那雪白的裙子印上一朵朵黑色的梅花才肯罢休。气得我冲它大吼,并罚它不准进门。当天晚上,天空突降瓢泼大雨,它被雨淋得瑟瑟发抖,连脚爪上的泥也被雨水冲刷得干干净净。它在门外发出可怜兮兮的呜咽声,于心不忍的我只好拿起一块旧浴巾,将它像初生婴儿一样严严实作文https://www.telnote.cn/实地包裹起来,抱进了屋,又冷又困的天天很快便睡着了。第二天一早,它仍像往常一样,亲昵地用它那温热的小舌头舔醒我。
邻居家有条大狗,总爱抢天天的骨头。一天,正当天天埋头津津有味地啃食着地上的骨头时,邻居家的大狗又不怀好意地出现了。天天一怒之下,扑上去,一口咬在了大狗的脚杆子上。一声狂吠过后,大狗全身的毛根根倒立起来,虎视眈眈地瞪着天天。虽说天天的牙还没硬,只咬下了一小簇毛,但是它堂堂一条大狗,仗着自己狗高马大”,岂能容忍这样的冒犯?令它惊奇的是,天天不仅没有被它的气势吓到,还大胆地向它摆出各种扑咬姿势,大有种要拼个你死我活的架势。大狗若有所思地闭上了嘴,也许是做贼心虚的原因,也许尚念对方是只未成年的小狗而不忍下口,也许是被天天勇猛的气势吓住了。总之,大狗闭上了嘴,慢慢地退回了自己的家中,只留天天独自继续享用它的美食。
可是,美好的相伴维系了没多久,这只可爱的小狗却永远地从我的世界里消失了,留给我的只有满满的回忆和深深的思念。三个月,正是人类的婴儿尚在吃奶的年龄。天天活泼好动,总爱在地上乱窜,一个不留神,它吞吃了垃圾桶边人们丢弃的变质食物,腹泻三天后,患病走了。我为此痛哭了几场,可是任再多的眼泪也无法唤回我的天天。
伤痛总会随着时间的推移慢慢地平复,毕竟生活还在继续,而我也将拥有新的未来,新的狗。可我始终忘不了我的天天,谢谢它,带给我三个月快乐的时光。愿它在天堂,能收到我的思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