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以为是鲍嘉的贼》是一本由(美)劳伦斯·布洛克著作,新星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26.00元,页数:298,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自以为是鲍嘉的贼》读后感(一):人物太多了
大爱雅贼系列啊。以轻小说的笔触写侦探小说,“侦探”还是个披着书商外皮的贼。只是这一本人物太多了,直到看完我也没理清楚谁是谁。另外写这一本时作者是不是也沉迷于约翰·鲍嘉以至于太进入角色了?这一本还出现了一个女主角(宠物医生)之外的女子呢,虽然我对她没什么兴趣。伯尼新养了一只猫,不过在这一部还没什么戏份。
《自以为是鲍嘉的贼》读后感(二):第一次被伯尼的骑士精神打动
这大概是贼系列目前我最喜欢的一本了第一次被伯尼打动呢><头回看《北非谍影》的时候太小完全木有理解鲍嘉的行为做法,看完这本被伯尼的骑士精神击中了!本来就很喜欢老布让伯尼和卡洛琳这对朋友在对话里面闲扯淡扯引发出来一大堆笑话和线索,这本里面那对杀手冤家斗嘴的时候更是笑的人死去活来,骂人的路数颇有郭德纲老师的风范XD难得伯尼木有被安上杀人嫌疑,卡洛琳也木有捅什么篓子(这本的知识范畴倒是让我脑补了一下如果谭纳参与进来会怎样?局面一定会混乱到不可收拾XD),结尾还挺感伤的……PS,救命老布你究竟对苏格拉夫顿有什么怨念啊XDDDDDD
《自以为是鲍嘉的贼》读后感(三):有一些疑点没理清
雅贼系列从无法选择的贼开始,喜欢到不行。那些犯冷的句子让我的心都颤抖了。。。
但是从蒙德里安开始,总会遗留许多小小问号。。。Orz。。。是否我看得不够仔细呢。。。
比如这本鲍嘉。。。(涉及部分情节透露。。。)
我想问:
1. 伯尼躲橱里的时候那两人到底回来干嘛的。。。如果是楼上的老鼠叫他们回来拿文件的话,这两人还真有心情滚床单。。。伯尼在橱里听到的撞击声又是怎么回事。。
话说回来,土拨鼠是怎么知道他们两个晚上不在家的?
话说II,伯尼在他们家呆了不到一个小时,而某人已经干掉两个人了??从时间上似乎有点来不及啊。。。
2. 查理诺到底属于哪出。。。他貌似不是5人组之一啊。。。但是跟老鼠认识。。。
暂时回想到这些。。。
《自以为是鲍嘉的贼》读后感(四):自以为是杀人犯的鲍嘉——迪克森?斯蒂尔
“《孤独的地方》的迪克森?斯蒂尔。”
她的眼睛睁大了。“每个人都记得里克?布兰恩和萨姆?斯佩德,”她说,“还有《碧血金沙》的弗雷德?多不斯,以及《长眠不醒》里的菲利普?马洛。可是谁记得迪克森?斯蒂尔?”
“我想我记得,”
。。。。。。
“你不需要买书,”我说,“不用精装本也不用平装本。你什么都记得。”
“他对我来说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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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被这段话感动还是看杂志上的书评时,确确实实和那个女孩一样,鲍嘉真正感动我的不是《北非谍影》里的里克?布兰恩,也不是《马耳他之鹰》里的萨姆?斯佩德,而正是《孤独的地方》里的迪克森?斯蒂尔,正是那个角色那部根本不起眼的片子让我真正喜欢上鲍嘉。
《自以为是鲍嘉的贼》读后感(五):一个小偷的文艺生活
这是一本关于雅贼的侦探小说,劳伦斯·布洛克的作品。所谓雅贼,当然还是贼,不过有一些雅好,比如喜欢画画、研究哲学、热爱文学、喜欢运动等等,伯尼·罗登巴就是这样一个人。但在我看来,与其说他是一个小偷,倒不如说他是一个文艺青年。
关于小偷和书的故事,我们耳熟能详的莫过于孔乙己。只不过,论偷的技术,孔乙己显然水平有限,连一个业余的贼都算不上。书没偷到不说,还被人抓了个现行,给打断了腿,从此落下残疾,也留下了读书人算偷么的极品辩护。
伯尼是谁?——专业的梁上君子,开锁高手。论专业水平,高出孔老师N级,两人堪称云泥之别。但与孔老师相同的是,两人都乃爱书之人。伯尼不仅爱书,还在百老汇大道上开了一家二手书店,还是独资老板,有一些微薄但稳定的利润。伯尼原先想拿来当个体面的门面和文化消遣的差事,未曾想到书店实现了自给自足,碰到打折生意好时,甚至还能养得起他。再说,伯尼也确实需要一个地方洗洗钱,毕竟他的钱来路不正。店是自个儿的,想怎么经营都没有问题,如果收支平衡,那很好。如果入不敷出,伯尼可以随时找开锁的目标,很快就能弄个三五百美金解决麻烦。
伯尼这个老板,比起其他老板,显然要逍遥和滋润得多,不愁买卖,赚不赚钱无所谓。这要搁在今天,光是拥有一家书店,就够无数文艺青年喜笑颜开了,何况还不用担心倒闭、不用操心经营,简直是梦寐以求的乐事。不过,可别以为伯尼真是糊涂蛋。在书这事上,他可不是外行,他对书的版本和历史下过不少工夫,眼光很毒,总能收进价值不错的二手书,转手也能卖出去。书店老板作为职业,显然是一个体面的头衔,至少比他的第一职业能见光,毕竟没法介绍说:我是小偷。
对伯尼来说,小偷、书店老板也只是职业,就像孔乙己好喝两口一样,他也有一个相当文艺的爱好——看电影,特别是亨弗莱·鲍嘉的片子,几乎烂熟于心,就没他没看过的。鲍嘉,美国演员,先是凭代表作大名鼎鼎的《卡萨布兰卡》获奥斯卡最佳男主角提名,到1951年又凭《非洲女王号》加冕奥斯卡影帝,被美国电影学院评为电影诞生100年以来最伟大的电影演员。这可是伯尼心中的偶像,他曾在15天内看完了30部鲍嘉主演的电影。伯尼甚至相信,银幕上的鲍嘉可以告诉你他如何应付人生所需要的一切,为此每到人生的关键时刻,他总是想如果是鲍嘉,他会怎么干呢?然后把自己想象成鲍嘉,根据银幕上鲍嘉的性格做出抉择。当有人说他身上有一种像鲍嘉的浪漫气质时,他心里简直乐开了花。
但伯尼不会忘了他的第一职业是小偷。关于这个古老的行当,伯尼有自己的判断和原则,比如他只偷体积小的好东西,如玉雕等古玩,邮票、钱币等收藏品,偶尔也来张画,简单来说就是你缺了也不会死,而且很可能已经投了保险的东西;比如绝不偷心脏起搏器,哪怕是纯金做的也不下手,那会要了人的命。他只偷有钱人,不拿穷人一针一线,这让他在圈内有不错的口碑。干上小偷这一行,伯尼自己也认为,是一份堕落应该受到谴责的工作。他也尝试过放弃,可是做不到,哪怕在拥有了书店之后,也没能金盆洗手。因为伯尼擅长干这个,有开锁的高超技巧,没有锁可以难倒他。当他轻松破解一道道锁登堂入室时,有一种超然脱俗的感觉,在他而言那是神奇时刻。这带给他成就感和满足感。对一个文艺青年而言,成就感就是丈量生活意义的标尺。
伯尼坦诚,但他否认自己是盗窃狂。他说,既然选择了这一行当,从职业道德来讲,小偷就是该偷东西,不然就不是小偷,这就跟警察就该抓小偷一样简单。宽容一点说,伯尼倒称得上是一个有职业操守和偷盗哲学的小偷。一个有哲学的小偷当然依旧是小偷,不值得效仿。但他的职业操守还是值得赞叹两句的,小偷就该偷,正如小说家就该好好写小说,演员就该好好演戏,生意人就该好好做生意,而不是小说家去写戏,演员去卖肉,生意人去砸钱捧角然后贻害人间。
除了痴迷工作、热爱生活外,伯尼当然也期待一份爱情,谁说小偷就不能有爱情呢?何况伯尼可不是个浅薄的人,他爱读书,爱看电影,爱清洁,还幽默,还偶尔去街头喝上一杯咖啡,喂喂鸽子,衬衫换得也勤快,绝不邋遢,简直是完美的文艺青年啊!说要有爱,爱情便出现了。小说中这样写道,世上有那么多城市那么多书店,她偏偏走进他这家,伯尼在书店中遇见了他梦中的女人。因为都喜欢鲍嘉的电影,于是相识了。看来多看电影是好事,至少搭讪美女时用得着。于是他们共度了好些个夜晚,一起看鲍嘉的电影,然后做了一次爱,然后她就不告而别了。再然后,他就去寻找她,看电影依旧买两个人的票,尽管只有他一个人坐。因为爱情,这部小说和这个小偷都显得温情脉脉。
作为读者,我被这个家伙深深吸引了,以至于对小说本身的故事并不怎么上心,转而更为关注伯尼这个人。这是一个成功的小说人物,一个让人喜欢的小偷,性格鲜明,有独特的想法,令人印象深刻。这本书有这么多的粉丝,最大的功劳就在伯尼这个人物身上。至于小说本身的侦探故事,当然也非常精彩,但因为是侦探小说,简述内容就有剧透的嫌疑。不妨引述下故事的开头,聊作导入。伯尼接受了一个活儿,有人请他去偷一个资料夹,卷入了一场人命案,然后他就开始寻找答案,结果当然是真相大白了。伯尼无意间还得到了价值百万美金的邮票,但他像他的偶像鲍嘉那样拥有自我牺牲的精神,机会一旦来临,他就忍不住把这堆钱送给了她。她是谁?还能有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