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内各企业负责人:
今年以来,我区累计发生安全生产事故5起,死亡5人,是近几年来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最多的一年,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管委会领导高度重视,杨兵主任强调“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区内各企业要提出切合实际的具体措施,保障当前夏季安全生产工作及下半年的安全生产工作,要坚决的、想尽各种办法遏制住安全死亡事故,到年底不能再出现一起死亡事故”。区内各企业要坚决贯彻落实管委会的要求,以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安全生产是企业生存与发展的基础。无数事例表明,企业不消灭事故,事故终归要毁灭企业,企业负责人也将付出沉重代价。因此各企业负责人要加强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尤其要注意以下几点:
目前,很多企业面临着很多困难,效益受到很大影响,有的单位和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有所放松,在安全生产问题上不舍得投入人力、物力、财力。生产和效益固然重要,但在生产安全这个问题上,决不能掉以轻心,否则生产和效益将会受到很大的影响。如果发生事故,除赔偿死者家属损失外,还要接受上级单位和政府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对于企业将是很大的损失。如果预防在先,平时注意安全生产工作,这些损失完全可以避免,所以要摆正安全和发展的位置,把“生命高于一切”的理念落实到生产、经营、管理的全过程,处理好发展、效益和安全的关系,不因生产任务重、压力大而放松安全工作。
“企业不消灭隐患,隐患就消灭企业”,这句话绝不是危言耸听。去年发生特别重大爆炸事故的江苏昆山中荣金属公司就是很好的事例。该企业建厂之初,埋下隐患,监管不力,养患成灾,最终造成90多人死亡的特别重大事故,不仅企业破产了,相关负责人也受到民事及刑事追究。各企业负责人一定要吸取教训,加强自身隐患排查,积极主动的和政府互相配合消除隐患,保证安全生产。
要加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强化责任追究意识,完善安全生产制度,保存好工作、培训、检查记录等文字材料,特别是要把安全管理制度、规定真正落到实处,不能搞形式主义,确保企业安全稳定。
1、立即开展夏季安全大检查工作。
企业先进行自查,特别是用电安全、消防安全、燃气安全等。电工必须持证上岗,工作期间必须穿绝缘鞋,电工雨后或进入潮湿现场必须穿雨鞋,设备(使用移动式电气设备及手持式电动工具;安装在潮湿,强腐蚀性等环境恶劣场所的电器设备;建筑施工工地的电气施工机械设备;暂设临时用电的电器设备;机关、学校、企业、住宅等建筑物内的插座回路;游泳池、喷水池、浴池的水中照明设备;安装在水中的供电线路和设备;直接接触人体的电气设备等)线路必须加装漏电保护器,电器线路必须执行三项五线、一机一闸一漏保的规定,漏电保护器必须每月至少按一次试验按钮。室外临时用电的线路不能有接头且应使用橡胶护套线。
另外要立即组织专人对用电情况进行专项检查,避免再发生触电类型的事故,要把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当成自己的大事来抓,要立即组织开展对现场部位的检查,发现隐患立即整改。我们也将适当调整过去的检查模式,安排2人以上的人员对企业进行检查,凡是严重的安全隐患,特别是再发现类似临时线不按规定报批,不架空,没有漏电保护装置等违规行为的,立即处罚,下半年也将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
2、要立即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检查工作。
要对所有燃气储配、调压设施、管线及管道工程、液化气储配站、加气站、违章压占燃气管道情况等开展全面检查,特别是对食堂、餐厅违规使用50公斤液化气钢瓶等行为进行检查。
企业内存放的可燃物、易燃物距离金属的墙柱梁及金属管线必须保持30厘米至50厘米的距离,防止因雷电导致的火灾。存有可燃物品的车间仓库办公室内不得存放电动自行车等有电池的设备物品,防止因电池自燃或漏电引发火灾。
3、涉粉尘企业要立即进行防粉尘爆炸的检查工作。
金属粉尘、有机物粉尘、化合物粉尘等,有自燃、燃烧、爆炸、静电聚集的可能,各相关企业要及时清理,严防粉尘爆炸事故发生。
4、要防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事故。
电工、电焊工、制冷工、高空作业人员、司炉工、起重工、叉车司机等工种必须持证上岗,各企业对以上人员要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培训。
5、要加强对第三方的安全管理工作。
防企业装修施工及设备改装维修事故。施工及维修的外来施工人员发生事故,按照属地原则企业也须承担相应的安全管理责任,企业应加强对外来施工人员的管理,严防事故的发生。
6、要进一步加强安全告知和安全警示工作。
所有企业必须在明显位置向所有从业人员进行公司安全危险告知,告知中必须公示危险作业岗位、场所危险因素和险情处置要点,应急处置方案等。对本企业高风险区域和重大危险源必须设立明显警示标识,并确保逃生通道畅通。
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任务非常艰巨。面对我区当前严峻的安全生产形势,各企业负责人要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切实维护员工生命安全,共同努力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20xx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