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虻读后感(1):
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牛虻,快乐地飞来飞去。”合上小说《牛虻》,我己是泪水涟涟。我被这本外国名著深深打去着,回顾牛虻的一生,我眼前仿佛是一条波涛汹涌的大江,义无反顾地向大海奔去。我深深震撼于这惊心动魄的时代下惊心动魄的故事。他被最依靠的人欺骗过,被最爱的人伤害过,即使沦落到拖着残废的身躯在甘蔗国卖苦力,甚至当一名杂耍戏团的小丑,牛虻始终没有放下追求。我耳边回响起亚瑟坚定的话语:“献身于意大利,帮着她从奴役和苦难中解放出来!”牛虻,是真正的勇士。
思绪混乱中,他猛地拿锤子砸向房间墙壁上的十字架泥像,随着轰隆一声巨响,破碎的雕像落在他脚边。他放下锤子,似乎突然清醒了,说:“这么简单,我真是一个白痴。”
这是《牛虻》中的一个片段,也是另我印象最深的一个。读完这本书,发现此书有很鲜明的时代背景,很可惜我们的历史课只能一笔带过,我也一知半解,但是总算读懂了一些东西。qq姓名
当时,年少气盛的牛虻正受到一次强烈的打击,这甚至使他试图自杀。他的心里十分矛盾,甚至没有颜面也不想再应对任何一个亲人朋友,还有他的信仰,束缚了他、出卖了他……他似乎就被宗教、被上帝这个无形的网网住,没有方向。在我看来,此举则是他的转折点,使他从一个脑子不拐弯的少年,成长为一个机智无畏的领袖人物。
这是推翻过去的一锤。当时的状况,似乎是教皇为最高统治,也就是说,宗教是最为权威的力量,只是那是个已经腐朽了的政体。牛虻此举,挑战权威,挑战落后,就好象我泱泱大中国推翻无能清政府统治的那一刻一样。这一锤,表现了一个年轻人对真理的执着追求,也表现了腐化的东西终将被淘汰的规律。[由www.telnote.cn整理]
既是历史规律,又已跳出牛角尖,找到光明还难吗?自然是很简单了!那么最应当注意的,就是持续宏观的看待问题,不被教条禁锢。我想,试着从事物的根本入手,就能做到这点,就能把问题变得容易,就好象法律条文都是源于法理一样。找到根本,找到路。
从根本入手解决问题。对于牛虻来说,他所面临问题的根本就是宗教,一些对权贵如饥似渴的人利用了宗教,而他就应破除这层羊皮,直刺狼的心脏。对我来说,分析语文语段,就就应从文章主旨入手思考。当我们这么做了以后,我们会发现,原来这么容易。劲舞团好听的名字
不能没有独立的精神,失去了精神,人就不能成为真正的人;人也不能失去信仰,失去了信仰,人在这世界上就是一具行尸走肉。信仰是精神的支柱,祟高的信仰如同一盏指路明灯,赋予人无穷的精神力量。小说的封面上定着:影响三代中国人的外国小说。这天我以第四代人的眼光读这本小说,依然有强烈的共鸣:任何人,任何社会,任何时代都需要这股精神力量。小说《牛虻》留给后人的精神财富是永恒的,它将影响一代又一代的人。
如今,牛虻己是英雄的化身,然而在作者笔下,他并不是一个完美的毫无瑕疵的英雄,而是一个活生生的有血有肉的人物。无法调和的仇与恨,感心肺腑的感情,矢志不渝的追求,贯穿牛虻的一生,正正因如此,牛虻的形象才具有极大的感染力。
二十一世纪是一个呼唤英雄的时代。《牛虻》的故事告诉我们:逃避现实,与世无争是懦夫的表现;直面人生,义无反顾的人才是真正的英雄!
牛虻读后感(2):
故事的主人公牛虻出生在意大利的一个英国富商勃尔顿家中,以前天真地人为这个世界是多么地完美。名义上他是勃尔顿与后妻所生,但实则是后妻与蒙太尼里的私生子。牛虻从小在家里受异母兄嫂的歧视,精神上很不愉快,却始终不知道事情的真相。牛虻崇敬蒙太尼里神甫的渊博学识,把他当作良师慈父,以一片赤诚之心回报蒙太尼里对自己的关怀。但是,当他接触了青年意大利党人,看到了自己忏悔神父的间谍行经、认清了教会和反动当局狼狈为奸、镇压革命的残酷现实之后,他大彻大悟,从而走上了与他们进行义无反顾、不屈不挠的斗争的道路。
我深深震撼于这惊心动魄的故事。他被最信赖的人欺骗过,被最爱的人伤害过,即使沦落到拖着残废的身躯在甘蔗园卖苦力,甚至当一名杂耍戏团的小丑,一个活生生,苦苦挣扎的人的灵魂,系在那个扭曲的身躯里,被迫为它所奴役,想想它在众人的面前瑟瑟发抖,羞辱和苦难使它透但是气来当时的意大利正遭到奥地利的侵略,青年意大利党争取民族独立的思想吸引着热血青年。牛虻决定献身于这项事业。在一次秘密集会上,牛虻遇见了少年时的女友琼玛,悄悄地爱上了她。在罗马,警方的密探卡尔狄成了新的神甫。在他的诱骗下,牛虻透露了他们的行动和战友们的名字,以致他连同战友一齐被捕入狱。他们的被捕,连琼玛都以为是牛虻告的密,在愤怒之下打了他的耳光。牛虻痛恨自己的幼稚无知,对神甫竟然会出卖自己感到震惊,同时得知蒙太尼里神甫原来是他的生身父亲,他最崇仰尊敬的人居然欺骗了他。这一连串的打击使他陷入极度苦之中,几乎要发狂。他一铁锤打碎了心爱的耶稣蒙难像,以示与教会决裂。然后他伪装了自杀的现场,99zuowen,只身流亡到南美洲。在南美洲,流浪生活磨炼了亚瑟,回到意大利时,他已经是一个坚强、冷酷、老练的牛虻了。此时,他又遇见了琼玛,但琼玛已认不出他了。牛虻和他的战友们用心准备着起义
。在一次偷运军火的行动中被敌人突然包围,牛虻掩护其他人突围,自己却正因蒙太尼里的突然出现而垂下了手中的枪,不幸被捕。牛虻的战友们设法营救他,但牛虻身负重伤,晕倒在越狱途中。敌人决定迅速将他处死。前来探望的蒙太尼里企图以父子之情和放下主教的条件劝他归降;而牛虻却企图打动蒙太尼里,要他在宗教与儿子革命之间做出抉择,但他们谁都不能放下自己的信仰。蒙太尼里在牛虻的死刑判决书上签了字,自己也痛苦地发疯致死。
刑场上,牛虻从容不迫,慷慨就义。在狱中给琼玛的一封信里,他写上了他们儿时熟稔的一首小诗: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掉,我都是一只。快乐的飞虻!至此,琼玛才豁然领悟:牛虻就是她以前爱过而又冤屈过的亚瑟。
读了这本书让我知道,成长,是艰难的啊。就好像一群小鹿,谁有勇气,谁跑得快,谁就活下来;否则,就被淘汰。挫折中是难免要流眼泪的,擦干了,站起来,就长大了,坚强了。用牛虻自己的话说,他从死亡那里走来,也就不怕死亡了,他对人民的热爱、对敌人的憎恨、对朋友的坦诚、对感情的忠贞、对生活的投入、对死亡的蔑视,永远是我们能够借鉴的一个楷模。虽然生命已尽,但爱与期望永存!对于牛虻来说,他所面临问题的根本就是宗教,一些对权贵如饥似渴的人利用了宗教,而他就应破除这层羊皮,直刺狼的心脏。牛虻是个强者,真正的强者!
牛虻读后感(3):
《牛虻》这本书是我读初中的时候买的,那时候不知道这本书写的是什么意思,而且也看不明白,只觉得这是一本比较个性的书,因此买回家就断断续续的把它看完了,但是脑海里却没有多大的印象。放暑假的时候我无意看到这本书不知是哪来的一股力量,让我一下子又把它看了一遍。
这次学校让我们每人看一本书,想来想去还是觉得看这本比较好,可能对自己的思想境界提升也很快,于是我又一次地拿起这本书,可能是我认真看的缘故吧,觉得当第一眼进入此书开始阅读时,虽不懂文字串联所表达的意思,但是语言的优美已深深吸引了我。
牛虻(亚瑟·勃尔顿)是一个十分坚强的人。他在革命斗争中学会了坚强,并支撑了他的事业。《牛虻》以主人公坎坷的一生为主线,大笔勾勒和细致描绘了牛虻饱受压抑和摧残后,背叛了他曾笃信的上帝,投入了火热的革命斗争,锤炼成一个为统一和独立的意大利而忘我战斗的革命者。作者(伏尼契)以出色的艺术手段,透过跌宕有致的情节(牛虻因误会被认为出卖朋友,出逃南美洲,改名为里瓦雷士。在那里,牛虻成了残疾人:跛脚,左臂扭曲,左手缺二指。牛虻参加了革命,在偷运军火时由于疏忽被捕,最后被杀),鲜明生动地塑造了牛虻这个为意大利民族解放忍受苦难英勇牺牲的典型人物形象,体现了意大利爱国志士的刚毅精神及他们对革命事业的无限忠诚。牛虻在革命斗争中逐渐变得坚强起来。刚出场19岁的亚瑟有点像十六世纪肖像画里的意大利小伙子。“从他那长长的睫毛,敏感的嘴角和娇小的手脚看,身体各个部位都显得过分精致,轮廓格外分明。”而经过革命锻炼之后的牛虻则是“空空寂寞中把他压垮的幽灵似的恐惧、虚幻世界里的幻像,都随产生他们的夜消失了,而一旦太阳光芒四射,敌人出此刻眼前,他便斗志激昂,再也无恐惧可言。”牛虻所有的一切,在监狱执行死刑的士兵则是这样认为的:“他那直剌人心的雄辩,他那无休
止的狂笑,他那光明磊落、感人肺腑的勇气,曾像太阳的光芒一样在他们死气沉沉的生活中闪耀。”牛虻变得成熟了、坚强了,成为一个为国家命运不顾个人安危的真正的革命者。坚强的牛虻在牺牲前一夜给他深爱的人琼玛的遗书里这样写道:“我将怀着简单的情绪走到院子里去,好像一个小学生放假回家一样。我已经做了我应做的工作,这次死刑判决就是我忠于职守的证明。”当侍卫要给他实行枪决的时候,眼里都是含着泪花,他们太热爱牛虻了,不忍心下手。但是牛虻却是笑着应对他们的,好像这一切已经被他看透,生死对他毫无好处,正因他的心还活着。
与牛虻关联密切,给他巨大影响的人是他的忏悔神父主教蒙太尼里(其实是他父亲)。主教蒙太尼里欺骗了牛虻,从而使牛虻对上帝产生了怀疑。亚瑟在苦难中成了一个彻底的无神论者,他憎恨那些虚伪的祷告,憎恨所有的神父,他认为“上帝是—一只泥巴做就的东西,我只需一锤就能够把它砸个粉碎;而你呢,却一向用谎言欺骗我。”出走前牛虻这样说道。蒙太尼里影响了牛虻的一生。就应说,牛虻的死,他要负大部分的职责。但是在正义和亲情面前,牛虻他义无反顾地选取了正义,为了革命而奋斗!
牛虻,这个理想与追求的化身,没有人能够否认你的传奇。虽然只有这本书我只有读过三遍,或许对这本书的体会还不深,不能够完全明白其中深刻的含义,但是我从中学会了一种精神,那就是坚强,学会坚强,无论你我,挺起胸膛,直面困难,向困难挑战——这是《牛虻》给我的启示。坚信在以后的道路上,牛虻能一向伴我前进,它会是我人生道路上的一个指明灯,时刻引导着,让我不会害怕……
牛虻读后感(4):
很久很久都没有正因虚幻的某件事物或者某个人而流泪了,这次控制不住的抽噎令我明白了我并不是一个冷血无情的人,只是闷骚之至、败絮其外的模样欺骗世人,嘴唇薄约等于冷血这种事在我身上被否定了。
我妈说她年轻的时候看过《牛虻》,我很想问她她当时有没有像我如此--被一种令人震惊的委屈、羞愧与痛心占满了心房,以至于无法控制自己感情的外泄,不知是出于什么我所不知道的内心隐藏着的东西的指使--但是她说已大都记不清了,于是我只好抿了抿嘴唇把那句话在唇齿间来回兜转了几个圈最后有些不甘地咽下了肚子,听着它在我的肠道里发出响亮的震撼我的灵魂的"咕咚"的噪音。我终是转移了话题,将目光投向道路旁阴暗的模糊不清的树影。
我似乎看得见一个瘸着腿但身着正装,面上有一条醒目的长长的疤痕的年轻人,他的五官称得上俊朗,但是和在一齐却显得不那么如人想象的逗人爱,他踩着随意的散漫的步伐,脸上是毫不掩饰的高傲甚至算刻薄,他的唇口之间总能溢出窥探到人内心深处的罪恶与忏悔的辛辣讽刺,尽管总是真理,但是人们常常不愿提起这种令自己羞耻的旧账,尤其是以近乎嘲笑的形式。他是牛虻,费利斯·列瓦雷士,以前的亚瑟·伯顿。也许在他生命的最后,那个充满泪水与苦难的"以前"二字能够被一些人所忽略。
但我总是矛盾着的,我不愿意删去那个词,正因太多的苦难甚至能够改变一个人的灵魂,我的心中呐喊着:"他已经不再是那个亚瑟了!"但是我又不得不关照一下自己已经软下来的心肝脾肺肾,我明知那个孩子--哦,请允许我称呼他为孩子--即使在身体和心灵上伤痕累累、疲惫不堪,改变了太多,却从未改变他对他的神父和琼玛的爱,即使是爱与恨纠结的缠绕,即使是深深压抑在心底的常人想象便觉得灵魂不堪重负的咆哮与泪水,即使是被人鞭打毒骂、被迫把自己的生命与尊严踩在脚底的滑稽,我仿佛恍惚中觉得,他在把他之后的人生当做一个使命来做,仿佛在演戏一般,什么不应出此刻舞台上的台词被他无声地勒住自己的脖子重新回到扎进他满是腐烂发炎伤口的心脏。
一个人,以前信仰上帝的,教养良好干净整洁的人,去了南美,在乱世中体验了真正的地狱,当奴隶,被鞭打的劳工,然后去耍戏班子应征成为一个驼背,或者说怪物、小丑,用畸形与可笑的身体去博得那些大众们的笑声--我不明白这有什么好笑的,但是他说:"人们就喜爱看这个。"他苦涩得嘴唇发抖。兴许是苦难生活中碰见更加艰难的人时的自豪感与微小的满足感,普通大众们心中所拥有的黑暗的角落在很多时候被挖掘,尤其在那种年代,于是利用机会来发泄来嘲笑,这也许不是他们的错,而是病态的社会的一种趋势,人们被扭曲的灵魂所发生的价值观的错乱颠倒。
琼玛问他:"你为什么不抹脖子自杀呢?"
他惊奇地望着她。"我没有想到你会问我这个,"他说,"我的工作怎样办?谁帮我做呢?"
受尽了命运的折磨,被最信赖的人欺骗,并且在临死之前仍然没有得到他所苦苦挣扎着向残酷的生活讨要、哀求的爱,他所爱的,永远爱的,他曾是那么恨他,曾写文章尖锐地嘲笑他,但是最终正因他放下枪,只为了他颤抖得如此疯狂,最爱的,最恨的,但仍是最爱的--父亲,他这副躯壳的父亲,他的灵魂的父亲,他所敬爱的神父,永远的。
那个红衣主教最终选取了上帝,而不是他。
也许是生活的苦难让他明白了宗教于他没有任何好处,他所领悟到的是上帝高高在上淡然的观看着人间的所有丑恶、悲苦与卑微,仁慈而冷血,博爱而残酷。他体会到的是宗教是人们心中近乎自欺欺人的慰藉,让毫无目的的生活变得有那么一点渺茫的能够朝前看的渴望,神明也许存在,但是他不必须叫做上帝,佛祖,真主安拉,不管怎样说,他并没有真正的解决任何人生命中的苦难。
我是一个喜爱HAPPYENDING的人,我甚至心中有着微微的渴求,兴许那个可怜的列瓦雷士能够最终逃出来,在我看来,没有什么比活着更加美妙了--但是他最终死了,太过于贴合情理的,看多了戏剧性的俗套的故事的我一半理解了一半感到无与伦比的辛酸。
但是我却在流完了眼泪后恍惚觉得,他最后解脱了。从自尊被践踏的苦难的回忆中,从爱恨交织感情从未得到应有的回应中,从一次又一次的冒险心惊胆战中,从痛苦不堪勒紧的皮带与手铐中,从永不停息的令他没有力气站立的病的折磨中,从太过沉重的紧迫的职责中…他一生究竟得到了多少真正的爱呢?他犯了很多错误,但是常常坚持真理成为了他的动力,仿佛他仅为这个而存在。
亚瑟为了青年团,为了上帝,为了琼玛,为了亲爱的神父,为了光明的未来而存在,而列瓦雷士仅仅为了*,为了他所坚持的事业而存在,我几乎能够看见亚瑟的灵魂只有最强烈、最深刻的感情波动残留在那不被侵蚀的碎片中,其他的都化为了绝望所污染的黑色的沉寂。
他最后死了,不用再忍受煎熬,也许对于他是一件好事,正因他早已无惧。
我不得不抑制住我正因他而感到的强烈的委屈与不值。
他兴许是个英雄,兴许不是。
我想到的却不仅仅仅是这个。
世界上,不管街道的表面是多么的整洁光鲜,出没于大型商场的衣着规矩甚至靓丽的红光满面的男生与女生,穿着洁白的衬衫的白领坐在空调房里忙碌,香喷喷的婴儿满足地在喝完母乳后响亮的咂嘴,都不能证明整个世界的和谐。有些地方--很多地方,是肮脏而臭气熏天的,孩童们瘦骨嶙峋,肚子正因水肿而显得突兀的奇大;食物是如此的珍重而稀少,很多人只能去舔舐落在地面的雨丝*成的水洼,那么的浑浊;抢劫、偷窃、杀人在白天都能够肆无忌惮地发生,受害者只能无助地捂住脸庞哭泣直至死去;甚至很多人正因没有户口而拿不到社会每个月稀少的能喝些米粥的怜惜的纸钞,没有学习的机会,没有工作,一辈子也出不了肮脏的巷口;七八岁的上十岁的女孩便能够去接客,只为了一天中唯一一顿饭的餐费;母亲没有奶汁喂饱啼哭的婴孩,母子一同丧命的事故几乎是习以为常的小事;生命变得卑微轻贱,横尸在街头巷尾,四五天后发臭了才会有人拖进附近的垃圾堆里,兴许一把火焚烧掉。
这便是角落,有时候角落比正经的街道的占地面积更多。
有些人在享受美味佳肴时,有些人正因饥饿而死亡;有些人生来便能够享受父母的关爱、社会的保护,有些人甚至正因能够死在一张真正的床上而感到感激涕零的幸福;有些人大手大脚地花销着一切,有些人一辈子只能洗三次澡;有些人学识渊博、精心钻研,有些人大字不识一个、举止粗野…
既然生来便没有享受过什么真正的快乐与满足,为什么这些苦难的生命,甚至未出生便胎死腹中的婴孩的灵魂要被上帝所指派于世上,也许正如圣经中所说每个人都是罪人,那为什么赎罪的力度便如此之大差距如此明显?从来没有真正的公平,但是最起码的差不多的起点,只有同样纯净的懵懂的灵魂是一样的。
我甚至能够窥视见那些不甘的冤屈的灵魂在呐喊与哭泣,大声诉说。
我是害怕神灵之流的存在的,但那一瞬我仿佛探知到了什么的存在而变得无所畏惧,我能够确定在那一瞬--仅有短短的一瞬--我变得纯洁而强大,变得洞悉一切,变得异常敏锐,我却没有过多的时刻来抓住自己思想的片段,如飞速播放的影片一般从我眼前滑过,我的记忆力却只允许我抓住零星的点滴。那一瞬过后,除了我所积攒下的思想的碎片以外什么也没有剩下,如同被雨水洗刷过后的天空一般干净,我又恢复了那个怯懦的闷骚的麻木的自我,寒风让我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我的头皮发麻。
有那么一瞬,我是坚信着不幸的灵魂没有理由是不会去伤害他人的,所有的不幸大都是由社会之间的麻木不仁、病态、嫉恨、贪婪所造成的,不仅仅仅是一个人,而是太早以前就潜默化的一种不成文的扭曲的规定,一代会在言行与社交中传给下一代,无论有心或者无意,我们最终放任让那些东西腐蚀我们的毛发、皮肉、血脉与骨髓,真正地融入世界,成为世界。
青春的少年总是抱有着过于完美的遐想与期望,这种感受能够蒙蔽很多人的双眼,直到年少时光逝去,衰老将至节哀顺变之时,放下那么多美丽的梦,在生活中逐渐忘掉自己以前的诺言。
我们不愿承认的罪恶,我们所渴望的幸福结局。
尽管所有伟大的名著,所有催人泪下的流传长久的感情往往是杯具结尾,但是没有一个人在擦眼泪的时候愿意去体会那些东西,他们只是感动着,用手绢擦拭自己的眼角,然后歌颂着伟大,去做与这些宗旨完全违背的事情。
正如我承认牛虻的伟大,但我自己永远不好成为那样的伟大。
我哭过了,然后继续麻木不仁,继续前行,继续着,直到融入这个社会、这个世界,在时光的洪流中成为一份子,直到没入茫茫人海。兴许许多年后,我会对自己的孩子淡淡地提起:"妈妈以前也看过很多名著的,只但是大都忘掉了罢了。"
我以前问过别人什么不会变
他们告诉我性别不会变。不是的吧。在这个社会中,其实,什么都会变
物是人非的例子太多太多,有一天,或许变的会是我们而不是他们。
在这仅有的时刻里,有一些东西不知会不会变,只是等着他们慢慢出现,仅此而已。
牛虻读后感(5):
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牛虻,快乐地飞来飞去。——这是开篇首语
亚瑟,一个不会被忘记的名字。第一次阅读,很难和那个强壮而有毛的动物——“牛虻”联系起来。读了,懂了,明了。同一个人,不一样的名字,不一样的灵魂,却摆脱不了“影子”的夹带关联。
这是一个发展在暴力革命与非暴力革命斗争的年代。这是一个新养育革命之间的较量。它并不是一本单纯的革命小说,它的本质隐藏了一个家庭杯具,让人无法忘却却无限惋惜的杯具!
亚瑟,家境富裕娇生惯养的他,是一个内向害羞的男孩,是一个不谙世事的年轻人。他的生命单纯,完美,犹如湛蓝的天空透彻,不挂一丝浮云。他单纯地喜爱一个人,单纯地吃醋,单纯地参加革命,也单纯地信仰上帝。革命和上帝,是两种不一样的形式的信仰。年轻的亚瑟同时保留两种信仰,是正因他没有被卷入到两种信仰的齿轮之间。
太幸福就是太悲伤的开始。命运就像一个贪玩的恶魔,捉弄着幸福的人。
他被伪善的教士卡尔狄出卖,进而被自己信任的同志和最爱的姑娘琼玛的误解,琼玛一巴掌,撕碎了他的心,陷入了绝望的深渊。然而接踵而至的打击让他内心几近崩溃,原来他是蒙坦尼里与母亲的私生子,偷情的产物。
又这么一个片段写道:他的反映却反常的可怕:“他就是笑,笑,无止境的笑。”这样支离破碎的笑容,反映出之前被出卖,被战友误解,被心爱的人不信任更大的打击。正因他是那么的信仰上帝,信仰蒙坦里尼。他一锤打碎了心爱的耶稣难像,以示与教会的决裂。最终他选取了逃遁,并制造了自杀的假象。
当时,他才17岁。有谁能知道,那样的云淡风轻,稚气未脱的外表下,是一颗绝望的!
掩卷之余,我想正是正因我们有着更大的悲伤,因此对这个世界忍让和不屈服,人们把这称之为坚强。这一连串的打击,造就了之后更加坚韧的牛虻。
接下来就是亚瑟开始了南美洲的地狱般的苦难的生活,他曾在利马被喝醉酒的拉斯加打得几乎送命,并从此留下了残疾。他曾在南美流浪时做过搬工,补过锁,打扫过猪圈,甚至在马戏团做过畸形小丑,所有属于他的骄傲,他的尊严否在脚下被践踏。这是永久的不可磨灭的心灵创伤。但是坚强的亚瑟凭着顽强的毅力,战胜自己,愈挫愈勇的斗志顽强的活下来。历艰多难,回到了让他失去一切濒临绝望的土地,其中也掺杂仇恨和报复吧!
经历了皮鞭与暴力,经历了困苦与艰辛,放下了对上帝的信仰,此时蜕变为尖刻二决绝的牛虻。用支离破碎的心重组生命,(lz13)坚持回来,带着“革命者”的头衔,带着毁灭性的残酷要变本加厉地吧痛苦偿还给他人。他对情人琦达莱尼享有肉欲,但是这个吉普赛女生只是革命者牛虻疲惫时的一只温软枕头而已;而他依旧深爱的琼玛,他态度粗暴地一而再再而三地展示自己的创伤;应对他的生父,他无情地“封锁”了父亲的爱,正因他对那种欺骗一向耿耿于怀;二他对曾是他的好朋友,老师,甚至是父亲的神甫,却不惜用一切来讽刺和挖苦,吧一个个都伤得血肉模糊。但是,他不快乐!有人说,他生前的快乐,是革命的一种符号。
最后,他死了,带着恨,带着解脱,更多的是爱,留下那封信,那首歌,琼玛的悲痛欲绝和他父亲的疯狂乃至死亡。
读这本,我不止一次感觉惋惜,叹息。
人生就是一条单行线,但是笔直的路上却有着分岔口,有的时候探出一步就意味着无可挽回,有的时候探出一步就不肯呢个与自己想要的幸福又交集。他已不是那个稚气,天真,单纯的亚瑟,他是牛虻,他用恨和报复背叛了自己的过去。恨,把他和世界(他所爱的人和爱他的人)完全隔开了,他的世界空荡荡,只剩下不是自己的自己,持续着受伤的姿态。他的疤痕安静二柔和,却又丑陋和可怕。
命运拿起红苹果,放在嘴巴咬一口,咬出了一个缺口——这是他所受到的欺骗和误解;再吃一口,多了一个缺口——这是他在皮鞭和暴力下所受的痛苦;最后一大口,缺口并从此无限期地蔓延——这是他的恨和报复。最后,苹果被缺口“填满”了,牛虻其他的情感宣泄出口被掩埋了,革命成了唯一的道路。但这在这条路上,他的革命仿佛是伤害的影子,两者联系得如此紧密,折磨和刺痛了多少个千千万万的人。成长中的疼痛,和一个蜕变的灵魂,蜕变是有代价的,这就是挣扎,恐惧和锥心之痛。这场革命的本相是残酷的诗,是一丛华丽的恶之花!
我对这本书中的人物充满了疼惜。我疼惜琦达莱尼,牛虻从来没有爱过她,她比谁都清楚,但是她还是那样的爱他,披肝沥胆。琦达给予牛虻的感情,就像她本人一样,带着一种动人,野性和愚鲁的美丽。我疼惜琼玛,他们相爱,却得不到永远,她的误解吧自己的爱人打到地狱,也打碎了他们之间的那根纽带。他死了,她哭了,他的所有痛苦,她此刻也在隐忍地承受着。我疼惜蒙坦里尼,他对儿子拳拳的爱,他的矛盾,他的痛苦。我疼惜他,不管他是单纯的亚瑟还是残酷的牛虻,他一向在痛苦的挣扎中,炙热的爱和强烈的恨,正因灵魂深处的渴望父爱,回忆深处的完美初恋,他显得好孤单。他的命运能够让我们在毫无准备的状况下,留下泪水,能够愿意撕碎自己的去拼贴他的人生,把自己的幸福像阳光一样分给他,但是我们却羞于自己的渺小和平凡。他的美,是荒凉的美,荒凉到骨子里,却又一些暖意,坚强,顽强的毅力,执着。他像黄昏,“只是近黄昏”的叹息,被他诠释的让人疼让人爱却无法恨起来。也只有这样的男子,才能把悲伤渲染成浓烈的血色和淡淡的疼痛。我疼惜没一个人,他都都是站在时代的船上,他们看不见前方,只能随波逐流,他们无法拥抱,只能把自己层层包裹,然后互相伤害。
其实我们都是在欺骗和被欺骗中去圆滑去世俗,以往生命中的过客也都来去匆匆地去寻找所谓的归属。但是完美的结局和破败的收尾,只在几个音符的婉转间。亲爱的朋友,请坚信,想记得,即使世界末日的时候,也要发奋看见瞳孔里的幸福,不好让这个世界又那么多错过的爱,又那么多上演又落幕的杯具。
伏尼契夫人那忧伤和浪漫的结局震撼着我的心,让我感受到牛虻的那种爱的痛恨,这种痛恨是正因以前挚爱,并且此刻同样热爱。这种痛恨,比爱更疼,比爱更暖。如果我也站在那个时代,我会对牛虻说:“你的命运尤为令人沮丧,于是,你施展恶魔的戏谑和伎俩,披上魔鬼的衣裳,但一切都枉费心机!你的眼神,依旧露出神圣之光!——尼采”!我们都要淡淡的浅唱,我的青春也不是没伤痕,是明白爱是信仰的延伸。
牛虻读后感(6):
翻开这本书,一齐追随伏尼契的脚步……
亚瑟成长在佛罗伦萨一个富有的家庭里,母亲是两个孩子的继母,而他的亲生父亲是神学院院长蒙泰尼里,也就是说亚瑟是个私生子。然而他的母亲在他17岁得冬天里去世,他也开始在大学里参加了秘密革命组织——青年意大利党。琼玛是他儿时的玩伴,他对她的爱纯洁得像一朵盛开的百合,同时琼也是组织里的一员。在一次对话中,亚瑟对神甫蒙泰尼里透露了他参加革命组织的事,神甫为此开始感到了不安。之后,蒙泰尼里赴罗马任主教之职,而卡尔狄神甫接任神学院院长一职,当亚瑟向卡尔狄神甫忏悔时受骗说出秘密革命组织的名称和自己偷运政治书籍的事实。卡尔狄神甫随即告密,亚瑟和一党同志被捕。
亚瑟出狱后,告知琼是他将组织的秘密说出去时,受到了琼的鄙弃,深受打击,恰在此时,他又得知了自己的身世之谜,在双重打击之下,亚瑟精神崩溃,他砸碎神像,留下字条伪称自尽,然后潜出海关,偷渡到了南美洲,然而这一年他才19岁。
在南美,他坠入了“真正的地狱之中”,他到处漂泊流浪,做过杂工和赌窟仆人,在他21岁那年被一名水手打成残废,伤愈后到杂耍班子充当小丑,受尽耻笑和侮辱。非人的遭遇极大地改变了亚瑟的性格和面貌,以致十三年后,当年的恋人琼和他的亲生父亲应对他竟然也没认出他来。
他是一个十分坚强的人,他的传奇一生给了我强烈的震撼。
学会坚强,无论你我,挺起胸膛,直面困难,向困难挑战——这是《牛虻》给我的启示!
主人公牛虻出生在意大利的一个英国富商勃尔顿家中,以前天真地以为这个世界是多么地完美。名义上是富豪之子,但实则是受异母兄嫂的歧视的私生子的他,精神上很受挫伤,却始终不知道事情的真相。把渊博学识蒙太尼里神甫当作良师慈父,以一片赤诚之心回报他对自己的关怀。但是,当他接触了青年意大利党人,看到了自己忏悔神父的间谍行经、认清了教会和反动当局狼狈为奸、镇压革命的残酷现实之后,他大彻大悟,从而走上了与他们进行义无反顾、不屈不挠的斗争的道路。
我深深震撼于这惊心动魄的故事,《牛虻》以主人公坎坷的一生为主线。牛虻因误会被认为出卖朋友,出逃南美洲,改名为里瓦雷士。在那里,牛虻成了残疾人:跛脚,左臂扭曲,左手缺二指。牛虻参加了革命,在偷运军火时由于疏忽被捕,最后被杀。大笔勾勒和细致描绘了牛虻饱受压抑和摧残后,背叛了他曾笃信的上帝,投入了火热的革命斗争,锤炼成一个为统一和独立的意大利而忘我战斗的革命者。
人的灵魂,系在那个扭曲的身躯里,被迫为它所奴役,想想它在众人的面前瑟瑟发抖,羞辱和苦难使它透但是气来当时的意大利正遭到奥地利的侵略,青年意大利党争取民族独立的思想吸引着热血青年。牛虻决定献身于这项事业。然而,在遭遇崇拜的父亲的欺骗,心爱之人的误解时,一连串的打击使他陷入极度苦之中,几乎要发狂。这次挫折对亚瑟来说是一场毁灭性的灾难,同时又是火中凤凰的新生,从此之后,亚瑟再也不是旧“亚瑟”了,他变成了“牛虻”。
流浪生活磨炼了亚瑟,回到意大利时,他已经是一个坚强、冷酷、老练的牛虻了。此时,他又遇见了琼玛,但琼玛已认不出他了。牛虻和他的战友们用心准备着起义。在一次偷运军火的行动中被敌人突然包围,牛虻掩护其他人突围,自己却正因蒙太尼里的突然出现而垂下了手中的枪,不幸被捕。牛虻的战友们设法营救他,但牛虻身负重伤,晕倒在越狱途中。敌人决定迅速将他处死。前来探望的蒙太尼里企图以父子之情和放下主教的条件劝他归降;而牛虻却企图打动蒙太尼里,要他在宗教与儿子革命之间做出抉择,但他们谁都不能放下自己的信仰。蒙太尼里在牛虻的死刑判决书上签了字,自己也痛苦地发疯致死。
刑场上,牛虻从容不迫,慷慨就义。在狱中给琼玛的一封信里,他写上了他们儿时熟稔的一首小诗: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掉,我都是一只。快乐的飞虻!至此,琼玛才豁然领悟:牛虻就是她以前爱过而又冤屈过的亚瑟。他,牛虻——一个为了自己的革命信仰,甘愿被命运折磨的人。
读了这本书让我知道,成长,是一个艰难的过程。就好像大草原上的一群小鹿,谁有勇气,谁跑得快,谁就活下来;否则,就被淘汰。他深爱过两个人——父亲蒙坦里尼和高洁的女生琼玛,但之后的他一生都没有再给机会让他们来爱他。他的内心承受了非人的炼狱般的折磨。他给我们留下的思索是:人到底该为什么活着,该怎样活着。挫折中是难免要流眼泪的,擦干了,站起来,就长大了,坚强了。用牛虻自己的话说,他从死亡那里走来,也就不怕死亡了,他对人民的热爱、对敌人的憎恨、对朋友的坦诚、对感情的忠贞、对生活的投入、对死亡的蔑视,永远是我们能够借鉴的一个楷模。虽然生命已尽,但爱与期望永存!对于牛虻来说,他所面临问题的根本就是宗教,一些对权贵如饥似渴的人利用了宗教,而他就应破除这层羊皮,直刺狼的心脏。
牛虻是个强者,他意志坚强、机智勇敢,是真正的强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