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眼看见这本书,我就拥有了一种想翻开来看的冲动。
封面上,一堵灰色的砖墙,上边用淡淡的红色刷着“闪开,让我歌唱八十年代”,字体和字号都像是上个世纪的“大字报”标题一般;一条细细的电线横在了这些字上面,下边还有一条它打下的阴影,使整个封面像被一支黑笔划了一下似的;封面的下方,居然有一行粉笔涂鸦,画的是一个滑稽的火柴人,旁边写着:“XXX是王八。”,其中“王八”二字是一只有点抽象的乌龟;翻到封底,排版也很有意思,这本书的简介更是进一步勾起了我的好奇心。抱着了解一下八十年代与大人们的美好回忆的想法,我买下了它。
在作者张立宪的眼里,那个八十年代,是最好的年代。为什么呢?因为那里有他的青春。张立宪是一位“六八式”,即六十年代出生八十年代上大学的那种人,八十年代正好囊括了他的大学生活,他青春最热烈最末尾的那一段。那个时期的他放学后会在街上漫无目的地游走,也会偷偷溜出来只为了蹲在街边吃一碗陕西凉皮,他会深夜和哥们儿在家里打麻将说烂话,他也会在电影院追着一部好片不停地买票去看。字里行间所表现出来的张立宪,就像一位青年的范本,集热血与忧伤于一体,干过许多不可思议的事儿,也有过一些特别的经历。那些叙述栩栩如生,我相信他也通过这些文字,看见了他的曾经。其实每个人的青春在哪个年代,那个年代就是他们心中最好的年代。
看完这本歌唱青春回忆的书,我越发向往那个纯真年代了。尽管书中的许多东西都是我这个后辈体验不到的,比如植树,还有家校间信件的来往。它们离我很远,但文字将我们联系到了一起。那些记忆碎片们,无一不有神奇的魔力,让不属于我的往事们历历在目。我买这本书,可以说是因为好奇,或是怀旧,但我更看重的是这本书对我的“感觉”。书中写到过一个事情:作者曾在回家的路上边听单田芳老师的评书边狂奔,一路下来居然能把那段评书听全。登时我的耳边就出现了跑鞋踏过路面的响声,和各路收音机的广播声。
仿佛我就在那条上个世纪的街头漫步,面前是艳红的晚霞与血色的夕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