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与群星》是一本由[英] 亚瑟·克拉克著作,四川科学技术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20.00元,页数:237,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城市与群星》读后感(一):西方视角的东方宗教观点重述
前半部分像对色界天的简单描述,但对性欲的保有像欲界天,对肉体的使用像人界,作者可能了解过百返生于人天的知识,但到了后半部分随着作者对宗教的偏见展开,作者自有的想象就变得过于匮乏而且不好看了。而且是错的。前半部分对边界的描写还大致可以看作是一个西方人对东方宗教的出离三界的理解,后半部分就简单幼稚了,太爱肉体。
《城市与群星》读后感(二):科幻版《美丽新世界》
读完此书,我第一时间想起了赫胥黎的美丽新世界,故事情节和内涵太像了。
都是未来看似理想的乌托邦社会。
主角都是特异人,这里主角是没有前世记忆,那里主角胚胎泡酒了。。。
主角都强烈怀疑这个社会,想要逃出乌托邦。
最终他们都出去历险了一番,得到的震惊都差不多。
同样他们最后都回来了,此时故事都升华了,原来他们都生活在谎言中。。。
唯一的区别是,这里的主角从头到尾伟光正,另一个最后猥琐了点。
不错的科幻童话。
《城市与群星》读后感(三):我们的征途是星辰大海
书中的阿尔文或许是第二代人类文明,向群星出发的第一代人们用我们现在的话来说或许是史前文明。第一代人为自己的激进所买单,毁灭了自己的环境。悔恨中创造了封闭的乌托邦改写了自己的黑历史。看完短短的一本书我们人类是否该有所反思呢?60年代的作品就能表达出科技高速发展后的毁灭,环境保护,计算机与太空旅行等多种东西实为伟大之作。克拉克的眼中人类是始终渺小的,对于宇宙来说我们只是一瞬。书中美中不足的地方就是前半段的女主角后文中不再提及。书中结尾第二代人类得知真相后合并发展为了第二次探索,是不是会走历史的老路呢已经不重要了。自从人类有智慧开始从未放弃对星空大海的好奇,我们的征途是星辰大海。
《城市与群星》读后感(四):对未知空间以及时间的探索
每个人都是自己宇宙的中心,就像地球上的人曾经以为地球是宇宙的中心一样。
当发现外面还有无穷大的天地时,两种感觉就开始打架:恐惧和好奇。
希望人类的好奇能够战胜恐惧。
世代相传人类曾经统治群星的历史到头来竟然是谎言,所谓坚不可摧抵挡了入侵者的堡垒,其实际作用不过是摧毁坠落的月球,这个谜底揭开的时候,实在太令我失望和震撼了。
故事成功避开了各种技术的来源,现世的人类满足于已有的安定而不去追究其原因。
中间对几个行星的探索太仓促了,不过瘾。
摈弃死亡等于摈弃生命。
这些本来应该当作读书笔记来写的……
《城市与群星》读后感(五):个人评分:78.克拉克的科幻总能让人深深思考人生和选择!
书评:
跨越数十亿年的故事,脑洞极大。
书里面提到的两个人类聚集点,其实充满了矛盾,永生与死亡、工作与圈养、真与假、贪婪与保守。
对于普通人来说,故事本身就是看个乐,但又有一些东西值得思考,比如我们是该保持奋斗状态还是随心所欲?是该时刻考虑如何避免死亡还是对其全然豁达?是想要幸福快乐过程的人生还是为了某个节点的成功而牺牲一些?
所谓的节点成功,也只不过是内心设定的一个标准,对这种标准的追求会让人生陷入死循环。
这本书讲了什么:
人类在迪阿斯巴中得到了近乎永生,所有体验都是虚拟的,人类的构造也发生了改变。阿尔文是个异类
阿尔文走出了迪阿斯巴,看到了星空。遇到了神秘人杰斯特,其生成知道迪阿斯巴长存的秘密。
在杰斯特的指引下,阿尔文到了一个叫利斯的地方,在迪阿斯巴之外。利斯的塞拉尼斯向阿尔文介绍村落与城市的区别。
通过阿尔文的思维,介绍利斯和迪阿斯巴的区别。
《城市与群星》读后感(六):读克拉克《城市与群星》
读完克拉克《城市与群星》,心醉神迷,恍惚不能自已。
克拉克是真正的科幻宗师。我所理解的完美科幻作品正是如此:惊人的想象力、大尺度的视野、精准的技术阐释、优雅的叙事,深沉的敬畏感和遗世独立的高远情怀。他的作品没有丝毫烟火气,没有多余的“情感纠葛”,没有无意义的对话,简约至极,锋利至极。
《城市和群星》不算是克拉克最著名的作品,但跟我的阅读趣味格外对路,十几万字的篇幅,我断断续续读了一周,慢慢品味,舍不得一口气读完。中译本(周晓贤译)也相当出色,读来毫无隔阂感,文字流畅妥贴,令人欢喜。真希望《童年的终结》也能有这样一个美好的译本。
《城市与群星》讲述两个彼此隔绝十亿年之久的文明再次遭遇的故事,由此引出一个时间空间绵远巨大到摄人心魄的思想境界。“将宇宙的澎湃激情与高超的文学技巧完美结合”,“描写远未来的最富想象力的作品”。与之相比,某些荷尔蒙分泌明显过多,繁琐无聊的“现代实验小说”就像营养稀薄的文字渣。
他了解到人类并不总是居住在城市之中,自机器人使人免于劳作以来,两种不同类型的文明始终是敌对的。在黎明时代,城市成千上万,但大部分人类宁可生活在较小的乡镇。遍布各地的交通网与瞬时可达的通信手段,使他们能与外界进行必要的交流,他们觉得无须和几百万同胞挤在一起生活。
很久以前,人们寻求不死并最终实现了这一点。他们忘了,一个摒弃死亡的世界必定也摒弃生命。使自己的生命无限延长的能力或许会给人们带来满足,但却造成了种族发展的停滞。许多世代之前,我们放弃了不死,但迪阿斯巴仍然追寻着那个虚幻的梦。这就是我们分道扬镳的原因,也是双方必定永远不再聚首的原因。
《城市与群星》所描述的迪阿斯巴与利斯两种文明的分歧与差异隐喻着机械文明与农耕文明的对立。在小说中,这两种文明都在漫长的岁月中发展到极致,从而暴露出各自复杂的困境。很明显,克拉克从情感上倾向于后者。利斯和我所理解的“小国寡民”的道家乌托邦有许多共通之处。
《城市与群星》读后感(七):迪阿斯巴与利斯
作为人类在地球上仅存的两个聚居地,迪阿斯巴和利斯的面貌截然不同.迪阿斯巴是由强大的计算机控制的高度自动化城市,而利斯是尽量保持自然本色的田园乡村群落.
以现在人的眼光看,迪奥斯巴这样的城市是极其遥远的梦想,而利斯这样的乡村现在的地球上到处可见(除了它的传心术).粗看起来,建立迪阿斯巴的技术要求比建立利斯要高出许多许多.
但是我觉得,利斯的存在更加不可思议.迪阿斯巴的一切都可以由机器产生,自给自足,它不需要和外界进行任何物质交换,可以完全孤立封闭起来.但是利斯却不行,它是个开放的区域,除了四周高耸的群山,没有其他东西把它同整个沙漠化的地球隔离开来.地球的大气圈是个循环统一体.别的不说,单单是利斯的水分就不可避免地逐渐散失到周围的沙漠中,它的绿色会最终枯萎消失.
当然利斯人也掌握有高度的技术,虽然他们不常用.也许他们以某种不易察觉的方式隔离了外部的沙漠.但这种隔离却比迪阿斯巴难的多,因为它连空气都要隔离,而迪阿斯巴的存在不需要隔离空气.
总之,在全面沙漠化的地球,要保持利斯这样一块绿地是非常困难的事情.
此外,有许多条故事线书中都没有叙述完整.特别是主和他的仆从机器人这一部分.主的教义是什么?他的传教目的是什么?他为什么要机器人等待伟大者?他在机器人身上留下的信息又是什么?这些最终都不知道.
还有在七太阳那里,冲出巨型圆柱阵的植物是谁?(应该不是范纳蒙德,他是纯精神的),那艘坠毁的飞船又是怎么回事?那些禁止靠近的半圆球又隐藏着怎样的秘密?等等.
《城市与群星》读后感(八):我们的征途是星辰大海,哪种?——《拉玛》《城市与群星》
(涉及剧透注意)
我一直以为自己最喜欢的科幻小说题材绝逼是太空歌剧类,没有之一
但渐渐的我发现,我并不是喜欢看太空歌剧
而是喜欢看着小说中的那些角色,用尽了力气向未知伸出双手的样子
出发点多是好奇,目光所及多是无尽的未知世界
这种题材比较容易出现于太空歌剧类小说中
比如《道标人》、《计算中的上帝》、《卡勒米安墓场》、《天渊》
一些非太空歌剧题材的小说中,也表现中了这种特质
比如《爱的算法》,虽然是个悲剧结局,我也很喜欢
电影的话《超体》也是其中之一
人类争权夺利的劣根性,在这类小说中总是被鄙夷的存在
有时会形成主角们探索未知的阻力
但都将最终被会被克服,或是被绕过(大路朝天,各走各边)
或是引导这种阻力被时代抛弃
其一《拉玛》
所以前些时间看的《拉玛》系列简直让我无法接受这毁三观的设定
因权钱交易被发现所以在外太空飞船上对同伴见死不救;
外星探索只为出名赚钱;
在太空船上勾三搭四引发船员矛盾;
知名科学家窃取学生论文并娶她以封口;
独裁者放谣言巩固统治;
杀科学家男主以关闭真理之路;
把卖[哗]吸毒赌场军GUO主义带到外太空去;
侵略外星种族转移地球经济危机;
虽然还算是HAPPY END了
人类的一支可以与造物主一起在宇宙中寻求真相与新时代
但女主面对可以永生探索宇宙的机会竟!托!玛!放弃了!
说想作为一个人一样死去!?
哎你说你还是科学家么还是么?
有这认识宇宙的机会你怎么忽然这么狭隘和我说觉得只有几十年寿命才像个人类!?
当然毕竟这小说杀你老公又让反派睡你女儿还教唆她吸毒卖[哗]我也不是不能理解你心累
不说女主,这现实主义满满的过程把身为看客的我也是折磨的心力憔悴
大哥我是来看充满梦想的科幻小说的
不是黑暗无边的纪实文学
从一部不同类型的科幻小说来说,《拉玛》是没有什么问题
但它的确不是我喜欢的类型
其二《城市与群星》
然后我接着就读了《城市与群星》
一看与《拉玛》一样都是阿瑟·克拉克写的我差点摔书不看了
还嫌致郁致的不够么摔!
(虽然他之前写的《童年的终结》我蛮喜欢的,但那部不涉及人类主动探索未知的问题
一开始我就看到一个因异种入侵而缩回了地球,建于穹顶之下的自我封闭的人类城市
拒绝群星,拒绝探索,甚至亲手为自己的基因里写下“恐惧星空”的枷锁
科技无比的发达而又无比的死气沉沉
一个乌托邦的典型代表
接着男主这个异类出现了,他冲破了基因的锁链(也许一开始就没有过
一步一步的走出城市,试着重新仰望星空
寻找城市的先祖们曾走过的路,曾有过的荣光
那些伟大的先祖曾与数千个银河系的种族共同建立过一个伟大的帝国
和平共处,共同发展,并创造了无数的奇迹
并在收到宇宙次元外的神秘邀请后,举星系之力前往新的未知世界
而穹顶下的人类城市,只是一群软弱者的无力反抗
最终,男主带领城市再次仰望群星,决意去追赶被先驱者们抛下的路
因为“探索之心”从来都在人类的基因中未曾离开过
这种从暗到明,从压抑到释放的过程让我被《拉玛》积下的郁一扫而空!
皆大欢喜!怎一个爽字了得!
“抛开一切无谓的争斗,一切种族的愤恨,一起探索未知的宇宙吧”
这不正是只有科幻小说才能为读者传达的正能量么?
“人类因为太聪明,所以纠结与矛盾太多”
“人类又因为不够聪明,所以纠结与矛盾太多”
我相信当人类到达探索宇宙甚至另一次元的时代,已经会聪明到不再有纷争
我相信人类未来会消除一切矛盾、饥饿、战争、歧视,专心只为文明的延续与共生而存在
再俗点!我相信!世界和平!嗯
所以,到底是以哪种方式奔向星辰大海?
同样是阿瑟·克拉克的作品,我希望是《城市与群星》中的这种
可能有过怀疑,有过懦弱,甚至有过倒退,但最终都将被克服
因为——我们的征途是星辰大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