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儿童小说除了一般小说的特点之外,还有其自己的特点,即反映儿童成长的各个不同年龄阶段中一般的、典型的、本质的心理特点和性格。主要有下面三个特点。
一、主题积极鲜明而有针对性
主题是作品的灵魂,它统帅着作品的一切。作者在创作小说的过程中,一定要明确主题、把握主题,不能含糊不清、犹豫不决。儿童小说由于它的特定对象,尤其应有鲜明、积极的主题。因为儿童正处于成长发育阶段,他们对外界事物的感知、理解和判断处在由简单到复杂、由表象到本质的渐变时期,思维正处于由单一到繁复的过程中——他们的思想水平、理解能力和阅读水平还没有完全成熟。所以儿童小说的主题不能过于含蓄、隐晦、模糊。同时,因为儿童文学担负着对下一代的思想、知识、审美等方面的教育责任,所以,儿童小说的主题也必须是比较积极、鲜明和有针对性的。
二、题材广泛、深刻而有选择性
儿童小说同其它儿童文学样式一样,都是以反映和儿童相关的社会生活为主。社会生活内容的无比多样性和丰富性决定了儿童小说的题材也应该是丰富多彩的。中外著名的儿童小说题材及其范围都是很广阔的。作家的笔触深入许多领域,描绘了处于不同时代、不同民族国家的儿童生活。
儿童小说虽然以儿童生活为主要题材,但是为了开阔儿童的眼界,为他们塑造可效仿的形象,成人生活题材也应在儿童小说中有所反映。事实上,儿童生活与成人生活往往是联系在一起的。作家在反映这一类题材时,如果能以儿童眼光描绘成人生活,写作方法切合儿童心理,富有儿童情趣,同样也能受到儿童的欢迎和喜爱。
然而,儿童小说的题材具有广阔性,同时也存在着有所选择的课题。少年儿童对是非善恶美丑的判断常常从表面出发,辨析力毕竟较弱,易于被复杂现象所迷惑。因而,儿童小说创作绝不能“百无禁忌”。作家必须审慎地选择、剔抉材料,不能因为强调自己的意念、观点和感受,而忽视对儿童小说题材的鉴别分析、整理加工。事实上,对一般小说可以适用的题材未必能原封不动地用在儿童小说中。如凶残恐怖的题材就不适宜写进儿童小说,至于那些淫秽色情题材更为儿童小说所排斥。儿童小说题材有所选择,也并不是说只能选择那些表现光明快乐的东西。儿童也同样生活在复杂的社会中,社会的阴暗面、生活中的一些消极丑恶的现象和各种矛盾也诉诸他们的感官,引起他们的思考,使他们产生喜怒哀乐的情感。为了引导儿童正确地认识生活、对待生活,应该选择那些表现光明快乐的东西,但也不应该回避和掩饰生活中的丑恶。问题不在写什么,而在如何写。揭露生活中的假、恶、丑,是为了对其进行鞭挞、批判,让正气压倒邪气,唤起少年儿童与之进行斗争的勇气。但必须注意,写这类题材时,一定要恰当地掌握分寸,不能使少年儿童感到消沉、压抑,甚至丧失生活的信心和勇气。儿童小说题材有所选择,也不意味着要把现实生活反复“过滤”到纯而又纯的程度之后,才能写给儿童看。比如,历来儿童小说把爱情题材视为不可涉足的禁地,写男女儿童之间的关系,只能写“友谊”,不能写“恋情”。实际上,早恋在一些儿童中间存在是一种现实,在儿童小说中反映这一现实问题,是对题材开拓的新的探索,作家们毋需回避,人们也不必大惊小怪,应该允许作家尝试、探索,在创作实践中寻求这类题材如何发挥对儿童思想情操的教育、认识与熏陶的作用,及其艺术表现的途径。当然,如果一窝蜂地都去写这类题材,那也是不足取的。
三、人物形象性格鲜明,以少年儿童为主
文学是社会生活的反映。作为社会关系总和的人是社会生活的主体。文学要再现社会生活的真实面貌、揭示社会生活的本质,就不能不以各种人物作为描写的中心。小说的一个基本特点就是它可以多方面地、细致地刻画人物。儿童小说与一般小说相同,是以描写人物为中心。任何一部儿童小说,它的社会作用都要通过作家在作品中塑造一个或几个人物形象——读者在阅读欣赏过程中运用想象再造出艺术形象——从再造的艺术形象身上获得审美享受而最终实现的。因此,努力塑造性格鲜明、反映一定社会生活、概括一定生活本质、以少年儿童为主的人物形象是儿童小说的重要任务。具有艺术魅力的中外优秀的儿童小说,无不以性格鲜明的人物形象感染着一代又一代的儿童,发挥着巨大的精神感召作用。
儿童小说塑造的以少年儿童为主的、性格鲜明的人物形象,既可以是先进少年儿童的典型,也可以是普通少年儿童的代表,还可以是有严重的过失或带有一定悲剧性的少年儿童形象。
首先,儿童小说应努力塑造富于幻想、积极进取、爱憎分明的先进少年儿童形象。因为对少年儿童读者而言,塑造先进少年儿童典型形象,既符合少年儿童了解同龄优秀人物生活及敬佩楷模的心理,又能帮他们树立起鲜活的榜样,可以使小读者从先进人物身上汲取精神营养,从而健康成长。
其次,儿童小说应当把典型形象的发掘目光积极地投向平凡的少年儿童。因为普通少年儿童才是少年儿童的主体,他们的日常生活、思想状况,他们的喜怒哀乐等等,都应是儿童小说家关注的焦点。这样,写出来的普通而鲜活的少年儿童形象才会更真实,对小读者更具有吸引力。
儿童小说
再次,儿童小说还可以把有严重过失、带有一定悲剧性的少年儿童形象作为主人公。多年来,儿童小说创作中有一种不成文却有着潜在影响的观点:把儿童教育中“正面教育”原则简单地直接地搬到儿童小说创作中来,造成儿童小说创作只能以正面人物为主人公的局面。这限制了题材的开拓和主题的深化,影响了儿童小说创作的繁荣和发展。真实地反映少年儿童生活,反映少年儿童生活中的矛盾和问题,就不能不面对这样的问题:在不良社会思潮影响下,有些少年儿童没有抱负,没有理想,眼光短浅,缺乏艰苦学习的自觉性;有的思想品质差,自私、不诚实、不懂礼貌,个别的甚至道德败坏,在社会上有很大的破坏性。这样的人物也可以作为主人公写进作品。只要所写的不是不可理解的病态的孩子,哪怕是一个失足的犯罪少年儿童,只要写出他们克服缺点逐步前进的过程,显示出社会具有矫治他们的缺点、医治他们的创伤的巨大力量,就是有意义的作品。不同时代带有一定悲剧性的少年儿童形象也是不同的。这就要求人物形象具有强烈的时代感,而且艺术表现上也应该有新的创造。
儿童小说主要刻画和塑造少年儿童形象,但并不排斥成人形象。因为少年儿童不是孤立于成人之外而生活的,他们的成长离不开社会和成人的影响和熏陶,成人的言谈举止时时微妙地影响着他们。儿童小说要注意对成人形象的精心刻画。如果只把成人形象作为少年儿童形象的衬托,就会缺乏个性特点,更不会成为有血有肉的人物。优秀的儿童小说在努力塑造少年儿童形象的同时,都注意对成人形象的刻画。
儿童小说出场的人物不能太多。中长篇的容量较大,人物虽然可以比短篇多些,但人物相互间关系也不宜太错综复杂。但也不能低估小读者水平,写得平铺直叙、淡然无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