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机关公文写作基础(整理版)

发布时间:2023-01-05 07:27:20

  公文是党政机关实施领导、履行职能、处理公务的具有特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传达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公布法规和规章,指导、布置和商洽工作,请示和答复问题,报告、通报和交流情况等的重要工具。党政机关公文种类主要有:

  (一)决议。适用于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决策事项。

  (二)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部署、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三)命令(令)。适用于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措施、批准授予和晋升衔级、嘉奖有关单位和人员。

  (四)公报。适用于公布重要决定或者重大事项。

  (五)公告。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六)通告。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七)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八)通知。适用于发布、传达要求下级机关执行和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批转、转发公文。

  (九)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和告知重要情况。

  (十)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回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十一)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十二)批复。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

  (十三)议案。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请审议事项。

  (十四)函。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十五)纪要。适用于记载会议主要情况和议定事项。

  党政机关公文写作“秘诀”:

  党政机关工作千头万绪,千变万化,但事事离不开文字工作。因此,如何提高机关公文写作水平,对每位工作人员都是一张大考卷,也是一篇需要用心去做的大文章。那么,怎样提高机关公文办理水平呢?

  (一)“看病开方,对症下药”。公文写作首先要讲针对性,就是有的放矢,对症下药。你写的公文出发点是什么,想解决什么问题,要达到什么效果?这些在动笔前必须搞清楚。因为我们不是为写而写,是为解决问题行文。你起草文件时,如果指向不明,像隔山打炮,隔靴挠痒,就很难解决实际问题。有些公文所以空话连篇,“无错,也无用”,根本原因就是缺乏针对性,没有做到对症下药。

  (二)“给人一碗水,自己要有一桶水”。俗话说:“巧媳妇难做无米之炊。”要提高公文写作水平,必须占有大量材料。如果自身没有丰富的知识积累、素材积累和对实际情况的了解,要想写出高水平的公文是不可能的。所以,应把调查研究作为行文前最重要的准备工作,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访问、问卷调查、听取汇报等各种形式,扎扎实实做好材料收集工作。材料占有的多了,感性认识丰富了,构思时才能呼之欲出,写起来就能文顺笔从。

  (三)“七分构思、三分写作”。所谓“构思”,就是给公文搭“架子”。一篇公文的主题思想是什么,分几个问题去写, 观点与材料如何搭配,上下如何衔接,左右怎样关照,首尾如何呼应等等,都是“构思”要解决的问题。就像盖楼—样,只有搭好“框架”,把“四梁八柱”立起来,写出来的文章才能“骨”挺“肉”紧,使材料和主题融为一体。因而,要按照“七分构思、三分写作”的要求,把主要精力下在“构思”上,这是写好公文的关键。

  (四)“热写冷改,由粗到精”。“写”和“改”是文稿形成中两个不同的阶段,它们虽有不可分割的联系,但不能相互代替。写的时候,要“趁热打铁”,一气呵成,而不要拘泥文字,写写改改,这样很容易打乱写作思路。改的时候,则应采取“冷处理”的方法,平心静气,逐段逐句,仔细推敲,才能使文稿由“粗”变“精”,达到“多一个字累赘,少—个字不行”的精确程度。

  (五)“严格规则,照章办理”。科学规范的公文还必须按照文种界定和行文规则的要求,做好文稿审核、印发、传递、登记、落实、归档等各个环节的工作。这些在《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和《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中,都有明确的规定。一些单位所以出现各行其是、五八门的现象,关键是没有按“条例”和“办法”的规定去抓落实。这不仅应引起文秘人员的重视,更应引起领导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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