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叙文,是以叙述为主要表达方式,以写人物的经历和事物发展变化为主要内容的一种文体。
一、概念:
记叙文是以记叙、描写为主,综合运用说明、议论和抒情等表达方式,以记人、叙事、写景、状物为主要内容,通过生动形象的事件来反映生活、表达作者的思想感情的文体形式。一般而言,中学阶段的教学中,常把消息、通讯、人物传记、回忆录、寓言、童话、小说等,都划归到记叙文。
二、分类
1.从写作内容与方式看,可分为两类:简单的记叙文和复杂的记叙文。
2.从写作对象的不同,可分为四类:写人的记叙文;叙事的记叙文;写景的记叙文(即散文);状物的记叙文。
三、要素
记叙文有六要素——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的起因、经过、结果。
四、记叙的顺序
常用的有五种——顺叙、倒叙、插叙、补叙、分叙(平叙)。
五、记叙的线索:
一般有分为:人物线索、事物线索、情感线索、事件线索、时间线索、地点线索。
六、人称
一般采用第一人(我)称或第三人称(他),有时会使用第二人称(你)。
七、结构
一般由标题、开头、主体段落、过渡段落、结尾等部分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