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与权力》的读后感10篇

发布时间:2022-11-28 13:58:48

  《文化与权力》是一本由【美】戴维·斯沃茨著作,上海译文出版社出版的354图书,本书定价:39.00元,页数:2012-5,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文化与权力》读后感(一):理论公式及疑问

  一个核心公式:【习性 资本】 场域≡实践。

  再加一点:反思性的社会学。

  疑问:

  1.“习性”究竟能否实现对能动性和结构二元对立的超越?它似乎依然是决定论的。

  2.是否绝对没有外在于场域的理想主义?比如,如何应对马里翁所谓礼物的绝对“被给予性”,它在私密的宗教体验中漫溢、圆满。

  3.怎样操作反思?仅仅把场域分析引向社会学研究自身?这其中的危险性一如把自己送上吊索,它如何避免社会学论述不被视为社会学家在场域中的一次占位?布尔迪厄期待的场域之内的超验性究竟该如何实现?

  《文化与权力》读后感(二):特别适合逻辑差的人阅读

  首先,这是一本社会学读物。布尔迪厄是谁,我在之前一无所知。可是顺着作者的逻辑去理解他的理论,感觉非常顺畅。我想这就是逻辑的魅力。一开始的三章,会被各种社会学概念绕昏。我对整个社会学的接触仅限本科即将毕业时的人大与北大的两本教材。所以关于存在主义、唯意志论等等概念我全都不了解。不过这居然完全不影响理解。

  从第二章开始,作者开始总结知识话语(intellectual discourse),从布尔迪厄批判吸收马克思经济唯物主义开始,其中最著名的就是他对马克思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二元论的反对。而对于韦伯的religious interests他做了自己的延伸,书中说韦伯的研究是针对leader的,而布尔迪厄作为一个大左派,反对一切形式的dominance,必然把韦伯的结论进行了一般化。

  但从逻辑角度讲,写布尔迪厄借鉴Bachelard的学说是精彩的部分。Reflective Epistemology提出了complementary relationship,解释了逻辑中最精彩的negation部分,这个人的逻辑支撑有很多。。。不赘述。。。

  总之吧,他的理论可以通过做的社会学研究分析出来,书也就是按这个顺序写的,先是主观和客观的辩证,社会生活中的符号权力,个人行为和结构场域,然而第七章还没有看到,只知道布尔迪厄提出的阶级概念也与马克思主义中的不相同,我感觉这个作者是要把点落脚到政治上,毕竟布尔迪厄出身一个低等中产阶级,感觉一些研究后来都延伸到了法国教育界,自古知识分子与政治界都不可分割。

  anyway,期待最后的结论。

  《文化与权力》读后感(三):能动的习性

  作为实践机制,与习性相对的是有意识算计。可以这么简单地对比:习性导致愿望,愿望导致行动;算计得出结论,结论促使行动。在多数具体实践中,习性往往与算计混合发挥作用。在日常和不涉及短期重大利益的场合习性可能更占优势,毕竟算计更累、更耗费身心资源。

  经验模式是群体实践的成果(试错,优化,模式化传播),把经验成果内化为习性是生物应对实践复杂性的重要方法,跟在工具中凝聚经验方法类似。但习性不是意识的工具,内化的标志就是不再作为经验的记忆,而作为偏好趣味审美存在。这就从意识层面转入无意识层面,从被意识使用的记忆资源,需要由意识唤起的东西转化为跟特定环境因素关联,可由外部刺激直接唤起的东西。从需要由意识重新识别、组织而供思维运用的素材转化为一旦被激活即会不受意识控制地引发成套反应的“功能”。转化后的习性实际上正是以天性一样的机制发挥作用。

  作为适应的机制,习性的好处在免于进行意识层面的记忆、分析、推理和算计等“费劲”的活动,节约能量,代价是习性控制人而非人控制习性。

  布尔迪厄认为习性对社会阶层秩序起到维护作用。习性导致不同群体之间:由于对兴趣和关注点的偏重造成视野的差别,由于对恰当性和可信度的感觉分歧造成机会和策略选择的差异。即社会各阶层会从审美和选择偏好的角度限制各自对资源和发展路径的可获得性(不同于实际可获得性),使与各自的生活方式捆绑更紧,从而将阶层稳定化。

  在环境不发生大变化时,习性作为成功的模式会进行自我再生产,就像一个与人共生的物种。

  《文化与权力》读后感(四):多层次的习性

  作为实践的机制,习性是一种已经结构化的个体行为模式。这里的行为不仅包括对外界刺激的响应行为也包括主动改变个人环境的行为。这里的模式不是一种僵硬的、必须遵守的规则,而是一种体现为欲望或审美的价值-意义的逻辑。个体在内在欲望或审美的“驱使”下形成特定倾向的行动,行动的目标是获取价值和达成意义。这种倾向可以被统计地辨识为一种规律,但是每次具体的行动因为其具体环境的历史唯一性、时变性和行动者互动的复杂性而实际上是完全不可预测的。

  习性是内化的倾向,不是作为一种外在力量而决定我们意志,而是作为我们的自我本身来产生自由意志。习性有很多层次,我们身上有人的习性、特定性别、民族、阶层、职业甚至年龄的习性。部分习性是与生俱来的,部分是早期养成(社会化)的,还有少量是阶段性变迁的。几乎所有的习性都有生理性的结构与之相对应,可以认为习性是该结构的功能,也可以认为结构是该习性的保存方式,总之是互为因果。因此,我们可以把布尔迪厄的习性概念扩大化,把所有会以倾向的方式影响行为的内在结构都称为习性,而不论其形成的阶段和对应的生理形式。

  种族歧视和性别歧视是西方的两大政治禁忌,凡是跟这两种歧视可能沾边的,讲话都要绕着。“社会化”这个词是为了否认两性区别而产生的,指出生以后由于受外在(主要是社会)影响而产生的习性。其实首先这个“受外在影响”并非唯一影响,习性内化也不是“在白纸上写字”。同样的外部刺激会导致何种响应跟已经存在的更深层习性有关,既然内化过程也是行为实践,那么既有习性就会以它影响行为的相同方式影响后阶段习性生成。所以任一个体的习性都是多层次的综合,表现为复杂的多面性,在每个面上归属为一类人。而在具体事件中同一个体身上不同习性则会竞争地发挥影响。

  《文化与权力》读后感(五):非功利动机

  布尔迪厄假定人类的所有行为都是基于自身利益的。他对这点据说没有充分地分析论证(科学公理性假设是无法亦无须论证的),但凭直觉我感到这应该是“真理”。

  这里的基于利益可以分为获得更多利益和免于失去既得利益。后一种可以说就是一种避难的动机或者说对安全感的追求。在缺乏强力规则保障轶序的社会生活中,最大的不安全来自无所归属,因为容易遭到团体的劫掠。所以加入某个互助团体,通过最大限度与团体其他成员保持一致,内部共识共鸣,团结起来排外排异,是寻求安全的关键手段。

  而行为又可以分为对他人利益造成危胁和不发生直接针对性危胁两类。不发生直接针对性危胁,有的是完全不影响他人利益,但更多情况由于扩大了自己获利的可能性或减少失利可能而挤压了所有(或很大一群)其它人的利益空间,但由于其潜在性和无针对性因此并不立即提升某些他人的被危胁感。凡是不加深他人危机感的行为都不会引发反对情绪,被认为是“非功利动机”的。

  避难动机的行为大部分(但不是全部)会与“非功利动机”的行为重叠。譬如前面提到的在团体内放弃个性,充分趋同、融入和凝聚,对“非我族类”时刻保持仇恨和警惕。又譬如通过诸多表现“大方”或“安份老实”的行为塑造自己的“不争利的信用”,从而让别人解除防范的警报,对自己保持开放与接纳的态度。又譬如说求知的行为可以避免因不掌握信息与技能而造成的问题,掌握更多信息与技能可以扩大获利可能和减少失利可能,但求知阶段一般并不“睽盱竞争”谁的利益。

  这些行为动机大部分都不是日常生活中理解的那种手段—目标型动机,亦即不是当事人自觉的意图,而是内化到天性和文化中的审美式动机。行为人自觉的意图是对真、善、美等“非功利目标”的追求,而在利益结构中却达到对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这个利益最大化经过反复验证的有效性,正式其经过自然选择而内化的原因。

  《文化与权力》读后感(六):布尔迪厄的关键词

  布尔迪厄创造了三个关键词:习性、场域和文化资本,。

  习性,在布尔迪厄的解释中,就是“可持续的、可转化的倾向系统,倾向于使被结构化的结构(structured structure)发挥具有结构能力的结构功能(structuring structure )。区别于韦伯利益行动,习性是一种无意识的必然性,而不是经过有意识计算后的选择。在实践中,它是一种初级社会化下的结构性的选择,因为实践是即时性的,它不容许人做出判断选择。布尔迪厄指出“情趣”这个例子,情趣不是个人的选择,而是所属他结构的选择。当情趣是一种习性时,对于必需品的选择不再因为“购买力”,而是因为倾向。这个概念的提出类似于集体无意识,但布尔迪厄认为,这是社会无意识。分析布尔迪厄的习性,至少有两点可以了解:第一,被结构化的结构,他认为社会结构和人的认知结构是有关系的,社会结构会进入人的认知,从而人的思维方式就具有了社会结构的形态,例如阶层的概念,人在思考时不自觉的就会有一种分层的能力,将事务分成不同的等级;第二,具有结构能力的结构,习性作为一种倾向,不仅表现在心理,还表现在身体,它具有结构的功能,使身体表现出一定惯性。前者所说的是“结构的内化”,后者所说的是“必然性的德性”。“习性是一种深层结构性的文化母体,它根据不同的阶级机会产生自我实现的预言能力。”(121)“习性的动力学强调不是所有的社会世界都是平等的向每一个人开放的,也不是所有行为路线都对每个人都具有平等的可能性。”(124)简单的说,行动者的行动是可预知的,因为他的行动一定是对于“什么是可以得到的,什么是我们的”有认可,他们会选择属于他们的东西。这种“他们的东西”,就是对社会结构内化的反映。韦伯的目的理性、价值理性行动不能解释行动的即时性,而布尔迪厄做出了自己的解释。我们所认为的自由意志有多少程度上受到“习性—必然性的德性”影响,也就可以略知一二了。

  场域,强调关系性思考。布尔迪厄提出这个概念是为了区别于“环境”、“机构”,他认为机构暗含着共识,而场域则强调社会生活的冲突,环境是一个中性词,场域指权力冲突。场域具有“同构性”,同构性意味着,那些在一个场域中处于被统治地位的人通常在其他场域同样处于从属地位,“就各自的经济资本与文化资本数量而言,法国的职业群体与法国学校的相对地位基本是相对应的······在法律场域和社会场域中,律师在职业等级中的地位对应为委托人在社会等级中的地位。”(斯沃茨,2012,150)布尔迪厄举文化生产作为例子,它不是对消费者需求的“有意识的调适”,而是与社会的生产趣味产生了对应性,偏向于制造区分和差别。场域之间的联系和场域内的冲突一样,都是结构性的因素,而不是行动者的意图。布尔迪厄在《区隔》中提出,习性 场域=实践,前者为过去的条件,后者为现在的条件,而实践不是任一条件的产物,而是过去于现在的关系。

  文化资本,经济资本,社会资本和符号资本,是布尔迪厄提出的四个重要资本。为了批判马克思将经济资本,韦伯将声誉、地位、财富作为社会阶级划分尺度而忽略了文化资本,布尔迪厄在他的理论中多次强调了文化资本的重要性。布尔迪厄的文化资本主要有三种形式,一种继承的,只要通过培养就能获得,一种是实体,如书本,科学产品,第三种就是机构化的资本,如教育文凭制度。虽然布尔迪厄也不否认经济资本的支配性,但他不愿意忽视文化资本的附属性。文化资本和经济资本相互转化,使一个人处在不同的阶级中,区别于马克思“纸上的阶级”,布尔迪厄的阶级不是一个实体,没有明确边界,阶级与阶级的边界也是一种模糊的冲突。另外,布尔迪厄指出,上层阶级和中产阶级的文化不同,不仅仅是阶级内个人的选择问题,而且是结构的冲突,文化之间的“差异”才是关键,这种差异有助于制造“区隔”,一种对立的表述,如高雅的/庸俗的,好的/不好的,都是行使着“区隔”的功能,使下层阶级有别于上层阶级。在文化资本中,布尔迪厄看到了符号的暴力。符号是一种不被承认的资本,但不影响他施加暴力。在对礼物的流动(列维·斯特劳斯)进行分析时,布尔迪厄观察到礼物作为一种符号,使送礼者有别于接受礼物者,创造了不同的阶级。另外,符号也生产了“合法性”,当被统治阶级承认统治阶级能给自己带来益处时,他就赋予了统治阶级“合法性”,这种合法性意味着,不仅是统治阶级承认自己的地位,被统治阶级也承认他们的地位,而不采取反抗。

  除了这三个关键词,社会不平等的再生产也是布尔迪厄为人所知的重要理论之一,对于教育在社会不平的的在生产中扮演的重要角色,布尔迪尔口诛笔伐,认为正是教育,比家庭、教会、公司更应爱承担责任,它“保存、灌输、神话”一种文化遗产,通过社会化使人们处定特定的文化传统中;它强化而不是重新分配文化资本;使文化具有“合法性”。教育与政治的勾结,与经济的勾结,不断的生产者属于“他所属位置上的人”。

  布尔迪厄,如果不是对这种不平等的敏锐的洞察,会缺少很多可爱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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