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居住登记卡到期签注指南

发布时间:2023-01-15 02:19:23

居住登记卡到期前30天内应进行签注,不进行签注可能会影响以后的落户购房等等。本篇指南仅适用于北京地区,其他地区可作参考。

北京居住登记卡到期签注指南

办理条件

01、已签发居住登记卡;

02、有效期已满5个月;

03、有效期不满7个月。

办理材料

01、本人《居住登记卡》

02、身份证明
本人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原籍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

03、若申请人的现住地址发生变化,还需提供申请人的在京住所证明
(1)自有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提供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
(2)租住房屋的:提供在有效期内且记载有房屋详细地址,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租赁期限的房屋租赁合同或协议。
(3)寄住或借住的:提供房屋所有人或户主出具的寄住或借住证明。
(4)居住在学校、医院、研究所等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提供加盖单位人事或保卫部门公章的居住证明。

04、代办人证明(如代办需提供)
(1)代办人的身份证明;
(2)医学出生证明、居民户口簿、结婚证等能够证明存在监护、亲属关系的证明;
(3)书面委托书(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除外)。

办理流程

01、申请人根据自身申请条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流管站进行窗口办理。

02、窗口受理人员进行属地/异地签注操作.

03、完成签注后,窗口受理人员将登记卡现场发放给申请人。

办理地点与时间

01、办理地点:全市范围内的任意流管站,咨询电话89735900
如在京居住地址发生了变化,应到实际居住地所属流管站进行签注。

02、办理时间:流管站工作日对外办公,双休日、节假日不办公。

办理费用与时限

01、办理费用:免费。

02、办理时限:材料齐全,当场办结。

特别提示

办理北京居住证之前必须先申报暂住登记与领取居住登记卡,只有申报登记满6个月才能办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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