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是按照分数排名的百分比而非卷面分数来计算成绩的一种方法,只用于选考科目的成绩统计。考生各科成绩,以当次高中学考合格成绩为赋分前提,高中学考不合格不赋分,起点赋分40分,满分100分,共分21个等级,每个等级分差为3分。以各科“必考题70分 加试题30分”卷面得分为依据,按最接近的累计比例划定等级。
再选科目每科原始分满分为100分。转换时以30分作为等级转换的赋分起点,满分100分。将每门选择考再选科目考生的原始分从高到低划分为A、B、C、D、E共5个等级,各等级人数所占比例分别约为15%、35%、35%、13% 和2 %。将A至E等级内的考生原始分,依照等比例转换原则,分别转换到100~86、85~71、70~56、55~41和40~30 五个分数区间,得到考生的等级分。等级分计算结果按“四舍五入”进行处理,以整数呈现。
选考合格才能赋分;而选考的分数,也不代表高考最终得分。赋分的关键在于,要明白你选考的分数在全部考生(同一科目)中的排名。根据这个排名区间确定所在的等级。然后根据等级,赋以对应的分数,计入高考成绩。经过这一套流程下来。你的高考最终成绩就出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