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两年
对党员的留党察看期限最长不超过两年。留党察看是对党员的纪律处分种类之一。留党察看处分,分为留党察看一年、留党察看二年。对于受到留党察看处分一年的党员,期满后仍不符合恢复党员权利条件的,应当延长一年留党察看期限。留党察看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两年。
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七章、党的纪律第四十一条、对党员的纪律处分有五种: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留党察看最长不超过两年。党员在留党察看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党员经过留党察看,确已改正错误的,应当恢复其党员的权利,坚持错误不改的,应当开除党籍。
第四十二条、对党员的纪律处分,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报党的基层委员会批准,如果涉及的问题比较重要或复杂,或给党员以开除党籍的处分,应分别不同情况,报县级或县级以上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县级和县级以上各级党的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有权直接决定给党员以纪律处分。
党员受到留党察看处分的时间内,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留党察看期间,确有悔改表现的,期满后恢复其党员权利;坚持不改或者又发现其他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违纪行为的,应当开除党籍。党员经过留党察看,改正错误,恢复党员权利后,其党龄可以连续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