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5年
团的全国代表大会每5年举行一次,由中央委员会召集,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前或延期举行。全国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及产生办法,由中央委员会决定。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全国代表大会是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的全国领导机关。团的全国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由中央委员会召集,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前或延期举行。全国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由中央委员会决定。2018年6月29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闭幕,会议选举产生新一届共青团中央委员会、通过关于共青团十七届中央委员会报告的决议、关于《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修正案)》的决议、一致同意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确立为团的行动指南。
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1922年5月5日至10日在广州召开。出席大会的代表25人,代表15个地方团组织、5000多名团员。中共领导人陈独秀等和青年共产国际代表也出席了会议。大会的主要任务是制定和通过团的纲领和章程,建立团的中央领导机构。陈独秀在会上做了《马克思主义两大精神》的演讲,青年共产国际代表达林在会上做了《国际帝国主义及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的演讲。
大会讨论通过了《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纲领》、《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章程》、《青年工人农人生活状况改良的议决案》、《关于政治宣传运动的议决案》、《关于教育运动的议决案》、《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与中国各团体的关系之议决案》等决议案。团的纲领确定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是“中国无产阶级的组织”,它的最终奋斗目标是为在中国建立“一切生产工具收归公有和禁止不劳而食的初期共产主义社会”。大会接受了中国共产党的主张,第一次明确地提出“铲除武人政治和国际资本帝国主义的压迫”。大会选出团的第一届中央执行委员会,高尚德(君宇)、方国昌(施存统)、张椿年(太雷)、蔡和森、俞秀松当选为执行委员,方国昌被推选为书记。这次大会使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实现了思想上、组织上的统一,成为纲领明确的、全国性的先进青年组织。
团的全国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1、审查和批准中央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2、讨论和决定全团的工作方针、任务和有关重大事项;
3、修改团的章程;
4、选举中央委员会。
在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中央委员会执行全国代表大会的决议,领导团的全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