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可以异地办理吗?

发布时间:2022-12-19 11:56:23

01、2017年7月1日, 各地公安机关全面启动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工作,对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公民, 可在现居住地公安机关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

身份证可以异地办理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在实际工作中,为满足群众用证需求,各地公安机关结合本地实际,优化办证流程,最大限度地压缩办证周期。

目前异地受理范围限于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的情形,不包括临时居民身份证。对因丢失、被盗或忘记携带居民身份证急需登机、乘火车、住旅馆人员,公安部明确要求机场、火车站派出所和旅馆辖区派出所要及时为群众开具临时身份证明。

为有效防止丢失、被盗居民身份证被他人冒用,公安部于2016年10月建成失效居民身份证信息系统,汇集群众丢失被盗居民身份证信息以及换领新证后的原居民身份证信息,并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与服务平台向社会相关用证部门和单位提供失效居民身份证信息核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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