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公积金贷款借款人须具备的条件:具有合法有效身份;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状况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具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或相关证明文件;符合委托人规定的有关贷款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条件;提供委托人认可的担保;借款人夫妻双方均无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贴息贷款。
公积金贷款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贷款。国家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公积金贷款。
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缴纳制度的员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员工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参与住房公积金缴纳制度的人,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申请贷款前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不少于六个月,因为,如果员工不正常缴纳住房公积金,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出现风险。
3、配偶一方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在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员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4、贷款申请人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了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还没有偿还额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员工有其他债务时,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大,违反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营的原则。
5、公积金贷款期限不超过30年。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
办理公积金贷款所需资料有:贷款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第一页及个人页、户口簿的变更页、暂住证以及效居住证。贷款人结婚的,还应提供有效的结婚证,个人收入证明、大专学历证明,贷款人所在公司的职称证、自有产权房证明、公租房证明、还贷证明等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的所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