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和地方人大存在着法律上的监督关系、工作上的联系和指导关系。其中法律上的监督关系的主要表现: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要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后生效。
全国人大和地方人大的关系工作上的联系表现: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地方人大常委会组织全国人大代表视察或专题调查。
指导关系的表现:全国人大常委会指导地方换届选举,全国人大常委会责成有关办事机构解答地方人大常委会提出的有关法律执行问题的询问。
地方人大常委会也就制定地方性法规,征求全国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的意见,请求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