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应急知识宣传和必要应急演练的有

发布时间:2023-03-04 10:04:1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二十九条,应当组织开展应急知识宣传普及和必要应急演练的有: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乡级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组织应急知识宣传和必要应急演练的有组织应急知识宣传和必要应急演练的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是我国于2007年8月30日通过,自2007年11月日起实施的法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有关单位或个人报送、报告突发事件信息时应该做到及时、真实、客观,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如果因为单位或个人违反本法规定,从而导致突发事件发生或者危害扩大等,应该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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