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附件的格式不同。以公文附件为例,应当在正文之后、发文机关之前,注明附件的名称和件数,不可只写“附件如文”或者只写“附件×件”。公文的附件要在正文最后一行后空1行的左侧空2个字,用3号仿宋体字排印“附件”二字,后标全角冒号和附件名称。
附件格式如果公文有2个以上附件,则需用阿拉伯数字依次标注序号。附件名称长需要回行时,应当与附件名称的文字对齐序号后面用小圆点。
附件是附属于正文的文字材料,它是根据需要,一般作为正文的补充说明或参考材料的。公文的附件应置于主件之后,另起一页开始排印,与主件装订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