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销的本质是“庞氏骗局”。庞氏骗局是利用新投资人的钱来向老投资者支付利息和短期回报,以制造赚钱的假象,进而骗取更多的投资,传销的本质也是如此,是以后来者的钱发前面人的收益。
传销本质传销是组织者发展人员,通过发展人员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非法获得财富的行为。
传销产生于二战后期的美国,成型于战后的日本,发展于中国,但国外与国内的传销不是一个概念,国外的传销是“客户传播式销售”。
中国的传销都是虚假的公司,虚构的产品,只让加入者拉人头,或控制人身自由,没收财物,学习传销培训教材,以后来者的钱发前面人的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