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者制度的确立可追溯至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福利主义抬头,但志愿者本身的存在则自古以来已经存在,古时候的赠医施药可被视为志愿者的雏型。志愿者指的是,“自愿进行社会公共利益服务而不获取任何利益、金钱、名利的活动者”。
志愿者志愿者具体指在不为任何物质报酬的情况下,能够主动承担社会责任而不获取报酬,奉献个人时间和助人为乐行动的人。
志愿者也叫义工、义务工作者或志工,他们致力于免费、无偿地为社会进步贡献自己的力量。
志愿者分类可因服务内容的不同分为消防志愿者、抗震救灾志愿者、奥运志愿者、社区志愿者、环保志愿者、网络志愿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