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这是一条谣言
首先,可以明确的告诉大家,这是一条谣言,并不是真的。
02、灭火器
中型(含)以上载客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车,应配备处于有效期内的灭火器。未按规定配备的,将按“驾驶安全设施不全的机动车”处罚款100元;
校车,必须配备干粉灭火器。未按规定配备的,将按“不按照规定为校车配备安全设备”处罚款3000元,记2分;
此处,我们需要明白,小型汽车并没有明文规定必须配置灭火器。
03、反光背心
反光背心只适用于2018年1月1日起新出厂的汽车。对2018年1月1日之前已出厂但没有登记上牌的汽车,以及在用的汽车,并没有提出配备反光背心的要求。所以关于反光背心的要求完全是子虚乌有。
04、勿信谣言
很多时候,我们不要看到朋友圈转发的这个消息就信以为真,如果担心,那就去看官方网站上面查看相关的新交规,如果不知道怎么查的话,那么我们也可以询问交警。这样就不必担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