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驾驶车型与准驾车型不符;
02、酒驾;
03、驾驶营运客车(除公共汽车)、校车超载人数达核定人数20%以上的;
04、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05、上路未悬挂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悬挂号牌的;
06、使用的号牌、驾驶证、行驶证、校车标牌是伪造或者变造的,以及使用其他机动车的号牌或者行驶证的;
07、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08、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
09、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超速20%以上的,除了上述情况以外超速50%以上的。
10、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超过四小时未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低于20分钟的
11、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证驾驶校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