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总体要求

发布时间:2023-02-19 14:24:17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人文化、实体化、大众化。总目标是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理念是重在平时、重在交心、重在行动、重在基层。根本方向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根本途径是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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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团结是指各民族在社会生活和交往中平等相待、友好相处、互相尊重、互相帮助。民族团结是各民族之间的团结和各民族内部的团结。

民族团结是各民族共同繁荣的前提,是祖国统一的基础,,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因此,必须维护民族团结。

维护民族团结既要反对大民族主义,也要反对地方民族主义。既要认真落实民族政策,又要坚决反对破坏民族团结、制造民族分裂,依法严厉打击和制裁分裂祖国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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