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为什么会离婚呢?以下就是生活日记小编给你做的整理,希望对你有用。
离婚的原因:
第一、夫妻双方互不包容导致离婚
80后、90后个性逐渐开放,婚姻也摆脱了过去的父母包办,更讲究自由。由于冲动闪婚后,会渐渐地发现双方都卸下了之前的"伪装",显现出种种毛病,这时,如果不能互相包容对方,就会让彼此的矛盾加重,长此以往,便会走向感情的破裂。
第二、婚外情导致离婚
"家中红旗不倒,外边彩旗飘飘",随着诱惑的不断增多,婚外情也逐渐泛滥了起来。一旦出现了这种情况,夫妻双方都会极为痛苦,走不出第三者插足的阴影。这种阴影会长久的萦绕在家庭生活中,如果不能很好地处理,就会导致离婚。
第三、一方不履行家庭义务导致离婚
婚姻是两个人的婚姻,家是两个人的家。在婚姻中,夫妻双方只有分工明确,相互扶持才能走的更远。如果一方或者双方都推诿责任,就会互相埋怨,伤害彼此的情感,久而久之,总有一天会爆发。
第四、异地分居导致离婚
结婚可以摆脱一个人的孤单,享受两个人的甜蜜。如果双方长期在异地工作学习,彼此面对的人与事不同,就不能有共同的话题,可能还会产生摩擦。在体会不到对方关爱的同时,时间一长,就会产生裂痕。
第五、性生活不和谐导致离婚
性生活一直是人们敏感与回避的话题。人有社会性,同时也有生物性,不和谐的性生活一定会给婚姻带来瑕疵,如果夫妻之间没有正常的和谐的性生活,那么这样的婚姻多半是不牢固的。
其他:婆媳不和,家庭暴力等
婆媳关系是一个常谈不衰的话题,夹在婆婆和媳妇中间的人的角色就十分重要了,如果不能处理好妈妈和妻子的关系,导致离婚也是会发生的事;家庭暴力也是导致离婚的一个常见问题。
离婚的条件: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2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8.一方与他人通奸、与他人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10.一方好逸恶劳、有吸毒、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13.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14.一方有家庭暴力行为的。
15.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离婚的手续:
一、民政部门协议离婚程序便捷。
协议离婚过程中离婚协议的起草过程,应十分慎重,决不能草率行事,必要时最好请律师把关。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离婚登记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并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能够达成协议,自2003年10月1日《婚姻登记条例》修改实施后,到民政部门办理协议离婚十分便捷。
二、法院诉讼离婚:便捷与繁琐并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章 离婚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夫妻一方坚持不离或虽同意离婚,但对子女抚养或财产分割达不成协议的,只有通过法院诉讼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