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陈茂存
有人做毒品生意发了财,虽然幸运逃脱于法网之外,却日日夜夜食宿不安。警笛一鸣,则随时准备逃跑,过着阴暗的生活,终生不得安生。唉!他能逃避法网,却不能逃避他自己良心的法庭的审判!你发了不义之财,良心的法庭就会判你一辈子不得心安,让你活在恐惧不安之中,永远做一个良心的囚徒。良心的法庭,真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唉!不义之财,福兮祸兮!
要说不义之财,贪官最严重了。可是,据说贪官也有五怕:一怕事情缠身;二怕叼民上访;三怕小偷吃黑;四怕意外牵连;五怕情人反目。
据说,有一位贪官,赃款无数而不敢存入银行,放在家中。一日被偷盗,小偷被警方逮捕后,并拱出赃款,此官也不幸入狱。
唉!不义之财,福兮祸兮!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孔子云:富贵可求也,虽执鞭之士,吾亦为之。如不可求,从吾所好。
钱财这东西,生不带来,死不带去,有吃的有穿的也就足矣。如果你真为了贪不义之财,却生命都没有了,那你贪了多少,又有何用?老子云:名与身孰亲?身与货孰多?得与亡孰病?是故,甚爱必大费,多藏必厚亡。知足不辱,知止不殆,可以长久。
看来,若为求不义之财而不顾性命,那样做真是本末倒置了。多行不义必自毙,生活中这方面的教训真是太多了。因为贪财,让自己陷入绝境,这的人,世间有多少啊!还真是:人为财死,鸟为食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