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事拾零》写了两件事,第一件是伐木,第二件事遇上狼。这两件事反映出作者的经历曲折。
(一)
年轻的时候去过很多地方,几乎跑遍了大半个中国。与现在不同的是那个时候还没有“旅游”这个名词。所谓的东奔西跑全是为了谋生,为了赚钱;为了活命,为了养家糊口。偷偷地跑到某个不被人注意的地方,或曰“被无产阶级专政遗忘的角落”,凭着自己的一把力气,干些别人不愿意干的活计。比如伐木、打草;比如挖塘、掏粪、脱坯、打墙等等。只要能挣钱什么活都干,干完一处再去一处;这个城市干完了,再去另一个城市。年复一年日复一日,什么风寒酷暑,什么困苦劳累;什么流汗卖命全不在话下,只要能挣钱,生死都不在乎。
去大兴安岭采伐,那是个一旦迷了路几天几夜都走不出去的原始深林。零下38度,名符其实的冰天雪地。不要说一天要在外面干十来个小时的活,就是在屋外站上五分钟也足以让你眉毛胡子一片白霜……所以,去那里的外地人冻掉耳朵和手指的事情很平常,不足为奇。
采伐的场地离窝棚很远,天不亮便吃饭,然后打整行装,带上中午的干粮。每人发一把斧头和一米长的手锯,两人一组,以便相互照应。我的伙伴张连普,山东临沂人,大我几岁,人很老实,我称他张哥。临出发前把头一再嘱咐,干活多少不要紧,但一定要注意安全。伐树时两个人不要离得太近,起码要留出一百米的距离,树要倒时一定要喊山等等。
头一两天由于是初来乍到,一切都规规矩矩地遵照山里的禁忌小心翼翼,不敢说不吉利的话;不敢往树上撒尿,不敢坐树墩子,据说那是山王爷的座位。可是后来时间一长便粗心大意,以为把头的话不过是多此一举地吓唬人,不可不听也不可全听。谁知,这话说了还不到五天就差点出了人命。那天上午,我正在聚精会神地干自己的活,哪里晓得此时一棵三十多米高一米半粗的大树正从山的上坡噼噼啪啪地向我迎面倒来。我被这突如其来的意外吓得十魂九丢。瞬间,只听哐嘡一声巨响,不偏不斜,那棵树就倒在我身后不到一米的地方。吓得我好半天好半天才回过神来。再看张哥脸已吓得发了青,瘫坐在地上棉裤尿湿了一大片。
大概过了一顿饭的功夫,张哥才缓过气来对我说,小李呀,今天我伐的这棵树要是把你砸死,我都没有办法给你的家人送信。是的,张哥说的是实话,我们相处这么多天,我却连个真实的姓名地址都不敢告诉任何人。因为那是个特殊的年代,因为我是反革命子女,是专政对象,不敢暴露自己的真实身份,怕的是被专政机关抓去蹲学习班、劳教。
大概也是那一年的初秋,去嫩江边挖药。美丽的呼伦贝尔大草原一望无际,几十里地无人烟。一个人早出晚归,中午啃几口窝头捧几捧嫩江水,累了就地一趟美美地睡上几十分钟,也算不亦乐乎。不过遇上无风的天气需加倍提防蚊子。北大荒的蚊子个大且嘴长,密密麻麻铺天盖地。电视剧里蚊子咬死人的镜头一点也没有扩大。每逢这时候,要想休息一下不被蚊子吃掉,最好的办法是在上风头点上一堆半干的青草,草生浓烟,人在烟里享受,且能躲过一劫。呵呵,此为小事一桩不值一谈。不过,朋友,我这里要讲的是后来挖药遇到的另一件“可歌可泣”的事。
那是一天的黄昏,日头似落未落,劳累了一天的我刚准备收工往回走,忽然听到身后一阵飒飒的声音,回头看时见是一只大黄狗,一边看着我一边不紧不慢地向我走来。起初我并没有在意,以为是谁家的狗离家出走。可是只几秒钟过后直觉便告诉我有点不对头!心想,离这里最近的屯子也有十多里地,哪里来的什么狗?再说,即便是狗来这里也一定有主人跟着。可是望了半天四周连个人影都没有哪来的什么狗主人?
当我再次回过头去细看时不觉大吃一惊,原来是只狼,而且是只孤狼。顿时,我的心里一阵猛跳。常言说,不怕群狼多,就怕孤狼狠。我被这突如其来的不速之客吓得不知所惜。怎么办,怎么办?!是与其较量,还是先观察一下它的动静?是先发制狼地主动进攻,还是坐以待毙?两个决策两种结果。此时此刻我的大脑在急速飞转。
再看那狼,此时也已停下了脚步,在离我不到十米的地方,两只凶狠的眼睛直瞪瞪地瞪着我。真是冤家路窄,四眼相对生死一瞬间。很明显,此时此刻它的两只眼里已经发出了绿光,这绿光告诉我现在的它已对我充满了敌意。毋庸置疑,这是我生与死的关键抉择。
其实,人在短暂的惊慌之后,接下来便是理智,理智!就是这种瞬间的冷静和理智让我自己救了自己。当机立断,我决定立即放弃与它较量的念头,果断扔掉药筐和药叉,改变了想先吓唬吓唬它的架势,开始慢慢地小心翼翼地一步一步的试着往后退。一步,两步,三步,一直退了十几米的样子。再看那狼,此时好像也收回了一些那种吓人的绿光,只是它仍然原地未动。庆幸的是十几秒钟之后它也好像收起了向我进攻的架势,开始把目光从我的身上移开。后来,也许是这狼也通了一点人性吧,我想。也许它的理智也在告诉它不跟我这个“小人”一般见识,只半分钟的功夫,只见那狼转过身去重新夹起尾巴惺惺地离我而去。
谢天谢地,我一边继续后退一边用力掐了一下自己的大腿,天哪,这是在做梦吗?真的,此时的我竟不敢相信,我竟又捡回来一条小命。于是,一路小跑回到住处已是衣服被汗水尽湿了。后来舅舅对我说,你没有被狼吃那是你:一、没有吓唬它;二、是狼不饿。假如是冬天狼饿得没有东西吃,肯定你是没命了。
是的,舅舅说得不错,若是冬天,肯定我就没命了。
大千世界无奇不有,无话不灵。万万没想到两年之后,舅舅的话果然在我的流浪生涯中得以验证。那是1973年的一个深夜,我又一次地与狼较量,而且这再次与狼零距离的对话——竟然就是狼们最容易挨饿的冬天。
(二)
素有“丹顶鹤之乡”的嫩江平原,有个叫昂昂溪的地方。那里的水美鸟美百花盛开;那里的百姓勤劳善良热情好客。只是,美的同时也难免夹杂着一些极不和谐的“非人类”们(季老对这种人的爱称)的胡作非为。所以,昂昂溪这个地方是我一生中值得大书一笔的难忘之地。
说来话长。
陈哥(国良)回关里老家相亲,临走把他的毛驴和车一起托付给了我,一是让我给照料几天毛驴,二来,告诉我可以用他的车去几十里外的少数民族聚居的屯子里收购几天牛马羊等动物的骨头,据说这个生意本小利大很赚钱。于是,第二天我便早早地吃了饭,带上干粮零钱和秤,便窝帽囊装地上了路。
关东的三九天,寒风椎骨,滴“火”成冰,大雪封门,天低云暗。
通往远方的羊肠小道上空无一人。此时的天气正是当地人所谓的“猫冬”时节,零下28度的严寒,人们这个时候如果没有太要紧的事情,一般是谁也不愿意出门的。然而,我却不能,我不属于那个“老婆孩子热炕头”一类的人,我是离家出逃的反革命子女,是属于那种一天不干活便一天就没有饭吃的流浪汉。一个被当地人称之为“盲流”的外地人。
大街上是“中华大地红烂漫”的大红标语,眼前是朔风裹着飞雪的艰难路。四十几里高低不平的凸凹小道,风雪中竟走了近三个半小时。天快中午的时候来到了一个不知名的蒙汉杂居的小屯子。因为这是个半农半牧区,又离城镇较远,所以收购骨头的生意特别好做,不到一个小时就收了个车满筐流。正要休息一会吃点东西,只见迎面来了三个“红袖标”。领头的那个瘦高个子走上来一把揪住我的脖领子劈头盖脸地问:知道你这是在干什么吧,嗯?这是投机倒把复辟资本主义!在是挖社会主义墙角。话没说完,便一个人拽着我,两个人赶着车,拖死狗似的叽里打滚地被押解到一个四面土墙的供销社大院子里。接下来,没收了车上的骨头,打跑了毛驴子,掀翻了无辜受牵连的破板车,然后再恨恨地揣上两脚。
真是天地无德人无性。整个一下午我是打不敢还手,骂不敢还口,一步一求饶,两步一叩首;喊哑了嗓子磨破了嘴……谢天谢地,谢天谢地!最后总算来了个当官的开恩“坦白从宽”了我。可是等我找回毛驴子,修好了车吃了点干粮,此时天已黄昏。
出了供销社大门心里顿时好一阵窝火。本来天色已晚,这时候的我应该赶快往回走。可偏偏我是个犟种,凡遇到自己没有干成的事,一定想尽千方百计地干成它,不管遇到什么阻力。眼下,就这样窝窝囊囊地回家,自己都看不起自己。于是,一不做二不休调转车头,没有一点好气地又跑到别的地方收了一些骨头。此时天已经完全黑了,于是马上赶车往回走。
临出屯子的时候,一个汉族老大爷走过来拦住缰绳,拍拍我的肩膀:小伙子,别犟,找个生产队住下,明天再走,这个地儿张三(狼)多。听了老人这话,心里也是有些胆怵。可是一想到如果我一夜不归,家里人一定一夜放心不下,与其让家人挂着还不如趁早硬着头皮往回赶。
去过东北的朋友都知道,这里冬季的夜色并不黑,因为有铺天盖地的冰雪对光的折射,相比之下要比南方的夜色明亮好多,即便是没有月亮,五十米之内的东西也会看得比较清楚。况且,为了生存,我是个经常走夜路的人。在那个特殊年代,特殊环境逼迫下,是因为晚上走路不容易被“红袖标”们发现,不容易被狗们乱撕乱咬;不容易被扣上“走资本主义”的帽子挂牌游街和抓去劳教。尽管是夜黑点,但对我们这些人来说反而觉得比白天还光明;尽管黑夜是狼们的天下,可我知道这些野兽似乎比人更通人性,因为它们在饥饿没有威胁到生命的时候,一般不会轻易伤人或者吃人的。而人则不同,人,在他的整个脑细胞完全被某种所谓“XXX思想”统帅得没有半点判断以及思维的情况下,他是只是个工具而已。而“工具”这个东东自古以来就是没有任何人性的——甚至比狼们更残暴,更野性,更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