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格(七)

发布时间:2022-10-02 12:18:46

  79、旺火冲天烧
  
  这两年,居住在城里的人们,说起春节来,总是异口同声三个字“没意思!”生活条件好了,娱乐设施日益丰富、时髦、刺激,日常生活中传统道德的约束日益松弛,人们越来越自由自在随心所欲,怎么结果倒反而无聊没意思了呢?没有人能说出个所然来。
  
  于是乎,中央电视台的“春节文艺晚会”节目,受到一年比一年大的压力,制作时间一年比一年提前,制作费用成倍地往上翻,新招怪招迭出……然而,所得到的反应却是不满意,并且越来越不满意。尽管如此,在接下来放假过年的几天里,“春晚”仍然是人们聚会时交谈的话题,这个长,那个短,有口无心有评论一番。除此之外,人们少有别的共同话题。
  
  这是中国传统节日文化被现代化的“电视文化”所取代的结果。古的老的旧的,成天诅咒该死亡的,今天终于安安静静死停当了,心底里长久渴望呼唤的新的洋的现代化的,终于诞生、娉娉婷婷登堂入室了,但没料到,这一新旧交替的实现,却是以中国人的精神空虚为代价,得到的只是一个“没意思”!
  
  今后怎么样?不知道。所知道的是:以电视为中心包括歌舞厅、游艺厅、游乐园等作为满足人的精神需求的手段,去代替中国人已经过了两千多个的“年”,也确乎是蚂蚁驮泰山力所不能胜任。回想短短一代人之前,每当春节将临,那醉人的炮杖火药香味儿,那竹篮里年货的斑斓色彩,那挂在大人脸上的神秘、小孩脸上的急切,那熊熊燃烧哔叭作响的旺火,以及这一切的一切笼罩世界,渗秀人心,给人的心底里渗进一种莫名的感动,莫名的亢奋,真是如幻如魔,恍如梦寐!
  
  实际上,一进腊月,人就已经进入准备过年的心理状态之中了。每天掰着手指头数算,计划,安排,准备着迎接那一非同寻常的时刻的到来。
  
  转眼到了腊月初八,是腊八节。一大早母亲便起来,把昨日就已备好的小米、麦子、黄米、红小豆、枣儿等物,放到大铁锅里慢火熬腊八粥。“腊七腊八,冻死老鳖”,正是天寒地冻的时候。但腊八粥熬好一端上来,屋里立刻热气香气弥漫每一个角落,人的心里也便充满温馨和快慰。“上完供,再吃。”母亲喝住动手急切要吃的孩子们,一家人分头出动,去给各路神仙上供:灶王爷,天地爷,土地爷,树神,粪神(粪堆),青龙白虎神(石碾石磨),猪圈驴圈,鸡窝狗窝。每一位神前供一小盏粥,外加一块洁白如玉的冰——腊八节又是“冰节”,家家户户预先已于节前到河里采冰回来,以备腊八祭神之用。(采冰之俗很古老了,周代就有,详见《诗经•豳风•七月》、《左传•昭公四年》及《周礼》等文献。)待到供神完毕,回到炕上再吃腊八粥的时候,那就不止是嘴里觉着香,心里也有了一种踏实。虽然“荤年素腊八”,用以下饭的只是用白菜、豆腐、粉条、干豆角丝等做成的一种杂素菜,但腊八菜就是腊八菜,那清香,那爽口,在作者记忆里永远区别于其他任何的菜。
  
  腊八节为素节,源自佛教。传说释迦牟尼成佛前,苦行修持,骨瘦如柴。他正要放弃修行,遇到一位牧羊女,送他乳糜充饥。佛祖食后体力恢复,坐在菩提树下集中沉思,于腊月初八日得道成佛。这一天于是便成为佛祖得道升天的纪念日。这是印度的故事。
  
  实际上,腊八节渊源于佛教传入中国之前我国上古时代的“蜡祭”:为庆祝农业丰收的酬神大祭,称为“大蜡”,祭祀助佑稼禾丰产的天地诸神为主,祭祖先为辅。到汉代,逐渐发展为以祭祖为主,称为“腊祭”。这一天,要用黍糜作粥,聚宴祝节。“天地君亲师”。到后来,老师也跟着沾光,过去山村乡间乡俗:腊八节学生要给老师敬送腊八粥。这一习俗,至今在某些山区地方仍有留存,是为良俗。
  
  腊八过后,再过几天,到腊月二十三(山西榆社、文水、黎城、阳城等县为二十四),是又一大节日,离过春节就更近了。这一天是祭灶日,民间认为,灶王爷于本日上天述职,汇报一年来人间家庭中所发生的事。“紧七慢八”,直到大年初一才返回。因此人们有两件事必须抓紧做:一是祭灶,给灶王爷上香上供,供品有糖瓜(饧瓜)、鸡蛋等物。糖瓜用来粘住灶爷的嘴,免得他上天后乱汇报,鸡蛋是打点狐狸和黄鼠狼的,据说它们是灶王爷的部下。同时要把灶君神像取下来,贴上新对联:上天言好事,回宫降吉祥。但切记不要忘了给灶王爷的马撒草料:要从灶台一直撒到厨房门外。灶王爷是要有坐骑的。最后,将取下来的旧的灶神像烧掉,直到除夕再换上新的。
  
  灶王爷走了!家里要做的第二件事便是,趁他老人家不在抓紧收拾,东挪西放,洒扫扯糊,一切无忌。这样,日程安排得也就格外紧凑起来:“二十三,灶王爷上天。二十四,扫房糊窗子。二十五,割豆腐。二十六,去买肉。二十七,擦锡器。二十八,去买蜡。二十九,打酒。三十,捏扁食(饺子)。初一,撅起屁股奉揖(拜年)。”有娶媳妇聘闺女的,不须择子,哪天办也行,称为“趁乱婚”。所有人马都行动起来,忙得不亦乐乎。口语称“大腊月的”,意谓正是忙的时候。但忙而不乱,大人小孩,心头罩着一层温温的、甜甜的雾,充满希冀,热盼着喜事即将临门。
  
  等到年三十贴好对联、包好饺子,晚饭后放过安神炮,一家人便团团圆圆坐在热炕上,熬夜守岁,或讲故事或玩牌逗乐,既全身放松,又脑子里绷着根弦儿,坚持着那让人心悸的庄严的等待。
  
  子夜一过,新年降临!诸神降临!全家立即投入紧张、庄重、神秘的忙碌之中。第一个仪式是“接神”:先把天地神位前的大灯笼点着,接着点亮土地、井台、畜圈、鸡窝、厕所、窗台等各处早已备好的“灯碗碗”。家里院里,到处一片灯火通明。紧接着点燃年三十已搭好的“旺火”。有炭搭的旺火,没炭的用柴拌儿或玉米芯儿搭柴旺火。一如旺火对联上所书,“旺气冲天”:熊熊的火焰将围在旺火周围的人们的脸映得通红,使这些立在寒冽空气中的人们的心也跟着燃烧起来。于是,大炮小炮,“起火”花炮,一起燃放轰鸣起来。绚烂的色彩,震耳的声响,立即将宇宙世界融为一体,整个地融入这只有春节才有的那种神秘、肃穆的氛围之中,就仿佛诸神不仅降临此院此家,简直就是附到了每个人的身上,使他们都沾上了神气,有了神性,飘飘欲仙了。
  
  接神完了是祭神。先从设在院中央的天地神位起头:摆供,燃香,焚表,奠酒,行三跪九叩之礼。接下来给其他神位都敬香之后,开始祭祖,其程序如祭天地一样,并且还得由家长面向祖宗牌位,向列祖列宗逐项禀报一年来家中发生的大事:娶媳聘女了,添丁进口了,起房盖屋了,粮油丰收了,等等。神情庄重,态度严肃,一丝不苟。其中心话题,就正是农业社会的基础命题:“人口——粮食”。由此我们联想到,位于各神位前那用以插香的器具,香炉碗、香炉钵、香灰升,都是实以香灰;唯独天地神位前是一只大斗,里面装满粮食,黄裱纸封口,正前方红纸贴一对联:“满斗焚香”。这位中国人心目中的大神,已由远古的自然神,而转化为后世的农业神,丰收神。
  
  接神完毕,天将放亮,东方一片鱼肚白。天上地下,神雾漫漫,一派朦胧。一个好年呀!而应了“清春雾年黑腊八”那句俗语,意谓:立春那天要天气清明,大年初一那天要略带雾气,腊八节那天则最好彤云蔽日,黑气漫天,这三样都预兆来年将会有一个好年成,给耕作为食的人们带来一年的好喜气。于是乎,人们的兴致更加高涨起来,开始“接财神”:院里窗前,早已备好一根光身扁担,一头用一块砖头压住,另一头垫一块砖衬起来。由男人将此扁担扶起来约半腿高,然后当啷啷扔下去,如此跌落三次,谓之“跌千金”,意同迎鸾驾前的净鞭三响吧。其真正原由及含义则无可考了。故而“跌千金”一说为“跌千斤”,有的人家专门安排家里的半大小子去跌,谓可使儿子身强体壮,长大后可力举千斤。力气为农作之本,有了力气,不愁种不了好庄稼,不愁不能多打粮食发家致富!对庄稼人来说,这大概原是真正的财神。
  
  跌过千金,要立即前去把大门(院门)打开,开大开展,好让财神爷的车驾畅通无阻地直开进来。大门一开,迎面扑入眼帘的是,贴在正对大门的对面墙上的对联:“出门见喜”。真是喜气迎门、喜气盈门呀!
  
  这时,天已完全放亮,到早上了。一群人乱哄哄回到屋里,见母亲早已把冲好的红糖水,七八个碗一字排在炕沿上。众人一人一碗,一口气喝下去。说是:喝了此糖水,一年有“甜头”。这边喝水,那边锅里腾腾冒着热气。灶膛里继续往进添柴,但不拉风箱——这一天忌“吹冷风”,俗语谓:“人家发旺,全凭烧上。”不一会儿,饺子煮好了,捞出来一个个光鲜嫩白,可真个馋人哪!蘸上蒜泥醋汁一吃,天下难道还有比这更好吃的美食吗?吃着吃着,有谁吃出了包在饺子里的“钱”(铜钱或钢蹦儿),全家人立即向他/她道贺,说他/她今年必交好运。他/她听了,脸上禁不住幸福扬彩,放出艳艳的明光。
  
  早饭后,一家人由家长率领,串门拜年,未出“五服”的同门本家,都要串到拜到。走进哪一家,都是一派的喜气洋洋。寒暄应答,虽多套话,但真情真意,全没有半点的伪饰。
  
  最高兴的自然是孩子们,一路的串门拜年,一路收获,如儿歌所颂:“过大年,响大炮,爷爷给个绵核桃……”待到拜完年回家时,身上所有口袋都鼓鼓囊囊的要憋破了。其中有核桃、花生、柿饼、石榴,也有小钱,簇新的毛毛票,铮亮的钢蹦儿。这将成为他们心爱的收藏,精心放在一个小木匣里,好久舍不得吃掉花掉。他们珍藏的是一份饱满的喜悦,一种对生活的纯情的挚爱,和对人对事的一种近乎虔诚的依恋。相比现在,他们真的是有些寒碜,但他们实心实意忠诚于生活,生活也忠诚于他们。他们是幸福的。因为,他们的思维和行为方式与他们的生存环境——包括自然和人文环境,整体地为数千年的文化传统所铸就,他们生活于其中,就像麋鹿生活于林中,鱼儿生活于水中。他们对待环境,从不狂妄,不虚烧,不放肆。他们也从环境得到应有的回报:贴心的希冀和喜悦,如甘泉一般涓涓不竭灌注他们的心田,即使一个人枯坐在田间地头,也永远不用担心心里会空虚无聊。他们就是这样一种活法。热辣辣地来到这个世上,无怨无尤平静地对待生活中的一切,最后安详地离开人世。没有实现的心愿,不打紧,有子孙们呢,让他们完成去,没遗憾!
  
  可是,生活在变,短时间内,他们一向相依为命的“固有环境”大部分蚀去了,回报给他们的是:大把大面额的钞票,现代化的生活、娱乐设施,以及对财富的赤裸裸的无穷尽欲望。于是他们真的穷得只剩下了钱,真的不知道了“我是谁?”他们到处寻寻觅觅找答案,到游乐场、歌舞厅,到女人的唇上,到电视节目千奇百怪、眩人眼目的镜头里。但哪里找得到?于是他们只有迷惘地虚叹:真没意思!“现代化”还没有完全实现,“现代病”却提前大面积流行。
  
  物质环境的变迁,在现代科技的条件下将会加速度飞转,但文化环境的整体跟进,民族精神的整体重塑,却需要长久得多的时间。这二者的脱节,造成今日中国人精神出路的困境。在这令人尴尬的时刻,我们只有培植耐心,树立对中国文化根基的信心,发牢骚没用,怀旧也没有用。
  
  80、花灯照眼明
  
  灯与火与光明同一范畴,在民间生活中为吉祥物,许多民俗场合用到它。
  
  山西沁县一带,结婚当晚,洞房灯烛高悬,通霄不灭,称为“长命灯”。春节晚上,山西大部分地区人家院里灯火通明,称为“长明灯”。
  
  春节后正月初五以前第一个吉日,民间习俗外出郊游,称为“迎喜神”。至时老年人手提灯笼,率领全家到田野里举行仪式:就地用手培土三堆,中间代表天神,左边代表地神,右边代表喜神。从木盘里拿出供品,品字形摆好;然后三堆土各插香三炷,烧纸三张,跪地磕头。这一天,是年轻人最高兴的日子,穿上簇新的衣服,成群结队,男女互赏,目光通着电,私下里唰唰乱扫。所有的牲口摘掉缰绳都赶出来,田野里,牛马驴羊满地跑,撒欢儿尥蹄子,鸽子带着鸽哨在空中旋来旋去,大炮小炮混响一片,人欢马叫,蔚为壮观。
  
  初七日为“人日”,晋东南地区要于晚上点灯焚香,用煮熟的稷米祭北斗星。次日初八为谷神节,这天要祭岁星,点灯焚香焚表。晋北地区讲究点七盏灯,晋东南地区则用米面做成饼灯,一共九盏。初十为石头节,俗称“十指”、“十字”或“石子”。这天为老鼠娶亲日,许多地方习俗:晚上要在墙旮旯及水瓮里点灯,为老鼠致贺。但在晋北却相反要忌灯,说是怕惊扰了耗子娶媳妇的好事。这一天,晋东南地区习惯用谷面捏成十二个灯盏(润月为十三),排好顺序上笼蒸,出笼后看哪个灯盏里有水兆哪月有雨,水多为涝,无水兆旱。正月二十为小填仓,二十五为大填仓(老天仓)。一些地方不分大小,统一在二十三过天仓节。晚上,要点灯祀仓神。有民谣道:“过了年,二十三,填仓米面作灯盏。拿箕帚,扫东墙,拾到昆虫兆丰年。”又说:“点遍灯,烧遍香,家家粮食填满仓。”点面灯的习俗,以吕梁地区最为讲究:按家中所有人的属相,用面捏成相应的本命灯;另外再捏两只狗灯一只鸡灯一只鱼灯,及人口盘子、仓官老爷、酒壶酒盅、银钱元宝、驮炭毛驴等。晚上,将这些灯注油点燃。本命灯置家中炕上,狗置大门口,鸡在院中,鱼浮水缸,驴站驴圈,仓官老爷挂在天窗上,其余都摆在家里。放置面灯时嘴里还要念叨:“仓官老爷送粮来”,“鸡娃鸡娃多下蛋”,诸如此类。
  
  正月十五为灯节,家家升烛,户户张灯,里巷街边,楼头檐下,到处是各种形制的灯,联作长龙,汇作灯海,成为灯的世界。传统的花灯多为瓜果蔬菜灯,流传在民间的诙谐歌谣《瞎子观灯》列数道:“白菜灯,绿茵茵。西瓜灯,红彤彤。芫荽灯,碎纷纷。茄子灯,紫腾腾。玉茭灯,黄澄澄……”把盲人听得也要睁开了眼,表现了人们对农业丰收的强烈渴望及丰收后的极大心理满足。而那些用纱绢制作的走马灯,上面的传奇故事人物如八仙过海、唐僧取经等,乐趣无穷,使那些终年在土地上辛苦劳作的庄稼人眉开眼笑,流连忘返。
  
  元宵节张灯,最早可追溯至汉武帝时代。武帝迷信,崇信泰一神,于正月十五夜,用盛大灯火通宵达旦祭神。到东汉时佛教传入,汉明帝礼佛,于上元夜在宫廷、寺院“燃灯表佛”,并令士庶一律挂灯,成为正月十五灯节的正式开头。以后愈演愈盛,唐玄宗时,下令放灯延长至三个晚上。到北宋,延长至五个晚上。明代,朱元璋更增加到十个晚上,从正月初八直到正月十七。清代复为五夜。民国至今为三夜,从十四日到十六日。
  
  人对灯的信仰意识,始源于远古的火崇拜。至晚在商代,就有了“燔柴祭神”的习俗。甲骨文中有“燎”字,《说文》释为:“柴祭天也。”说的应是周代的情形。在先周时代,所祭对象很广泛,有先公先王、河岳山川及其他自然神等(见孟世凯《甲骨学小辞典》)。周代燔燎之祭专一用于祭天,《诗经》里多处提到,如《大雅•早麓》:“瑟彼柞棫,民所燎矣。”注:“燎,祭天也。”这种祭法,至今仍存于民间某些地方,如甘肃河西走廊有“燎天蓬”的习俗:除夕夜堆“香柴”(蓬蒿)于院内或大门外,点燃后全家人绕火左右各三转,然后把五谷撒入到火中。还保留有远古燎祭原始朴野的风格,在全国已不多见了。
  
  燎祭发展到后来分为两路,一路演变为春节、元宵节的“旺火”,另一路演变为“火把”——“火把”其后发展为“灯烛”。火把至今有些场合还在用,在周代称为“燎炬”,《诗经》里不少地方有提到。值得注意的是,当时风俗,已将其与男女婚配紧密联系在一起,以至成为后者的一种象征。魏源《古诗微》其中讲到《诗•周南•广汉》“翘翘错薪,言则其楚。之子于归,言秣其马”句时说:“三百篇言取妻者,皆以析薪取兴。盖古者嫁娶必以燎炬为烛,故《南山》之析薪,《车辖》之析柞,《绸缪》之束薪,《豳风》之伐柯,皆与此错薪、刈楚同兴。”其中从析薪到刈楚,都是砍树枝捆起来作火把(燎炬)的意思。后世结婚时燃红烛一对,新人对烛拜堂,应该就是这种古俗的继续。
  
  火崇拜,从燔柴到火把,到旺火与灯烛,直至各种制作精巧的花灯,由自然发展为一种工艺,信仰也便逐渐滑向娱乐。工艺与信仰成反比,工艺越是简陋信仰越是坚执,工艺越是尖新信仰越趋浇淡,古今中外,都是这样的。
  
  元宵节期间,山西一些地方,其花灯之盛,规模之大,令人叫绝。晋中的太谷县,历史上多巨商大贾,商业活动遍及全国,扩展到国外。县城街道两旁,票号钱庄,栉比鳞次,成为当时中国的金融中心,美国人曾称这条小街为中国的华尔街。因财力雄厚,花灯形制,最为讲究。彩灯用玻璃、绸绢,灯架用紫檀等原料做成,十分考究名贵,一派的富贵奢华景象。人称:“太谷灯,爱煞人。”晋城的灯棚,则以气势宏大为特点:用高杆彩布搭成长棚,最长时达到五里。入口处是七彩牌楼。老百姓有灯,可挂棚内,争妍斗美,各展风采。而汇成一条长硕无比的恢恢灯宫,汪洋恣肆,漫无际涯。置身其中,恍如进入龙王的水晶宫,七彩宝光,乱眼欲花。真正万民参与,万民同乐,成为老百姓自己的游乐场。
  
  晋南晋北,均流行“九曲黄河阵”,与前述花灯相比,少具娱乐的性质,而多含神秘的色彩,内含有自然信仰、巫术及道教等多种复杂成分。山西全省各地,以晋北平鲁县的“九曲黄河阵”最为壮观:361根灯杆,整齐栽成19行,布成一个方阵。地面高度约至一米五。中央竖一根老杆,高至数丈。入口处,另立3根门杆。总数合为365,合一年365天之数。若遇闰年,尚须另加30杆。每根杆顶,置荷花灯一盏,中央老杆上布置焰火。吉时一到,三声炮响,鼓乐齐鸣,社火队伍依序进入阵中。此时,全阵灯火闪烁迷离,光焰翻腾流动,阵中阵外看去,均不似身在人间。转至老杆,人们转杆一周,虔诚地伸手摸摸,谓:“摸摸老杆,祛病延年。”转完老杆,焰火点燃,万炮齐发,金星飞迸,银蛇狂舞,仿佛火山爆发,世界又一次重新开辟,既热闹非凡,又让人敬畏莫名。
  
  在农村,因财力有限,往往以九九八十一杆布阵,转阵者手提灯笼,游魂一般,跌入阵中;转来转去,不走重路,每根杆都要转到,直至转出阵外,方为高明。如迷途转错,只好重来。阵外远远望去,光点斑斑如豆,蛇行游移,在无边夜幕的包围之下,显示出一种幽幽荒古的景象,仿佛时间一下回退一万年,冥冥者浩大,生命孤立无助,整个世界成为全由宿命主宰的王国。然而,人是不屈的,生命的力量更为强大,就如同那不灭的灯火。一盏青豆般小灯在手,陪伴人在世上闯来闯去,必欲转出这亘古苍茫迷阵、达致清澈明净之彼岸而后休。
  
  佛家把灯比作佛法,要为芸芸众生领航领路,许诺说保证把人领入福境。但中国人似乎从来没有认真投入过一种宗教,即使被称为最好最妙的济世救人良药,他们也总是采取一种得体的疏离态度,而给自己留下最后自我判断的余地。山西许多地方流行正月十五“偷彩灯”和“偷吃面灯”的习俗表明,他们不是通过虔信,以求得神将神灯拨亮而照耀自己苦难的人生,而是固执不免鲁莽地直接要将那灯据为己有,甚而吃到自己肚子里——他们要自己作自己的持灯者,自己为自己领航领路;甚至与灯合为一体,自己就是灯,要照耀世界;把灯传给子孙,让他们也如此这般。这种特殊的秉性,与西方人相比真是大相径庭,叫人长久地深思,再思。
  
  81、寒食介子推
  
  通行中国的寒食节,作为一个节日,源起于古代山西,为纪念春秋晋国名臣介子推。
  
  晋文公重耳即位前在外流亡十九年,介子推始终相追随,在最艰难的时候,他曾割自己股肉为重耳充饥。重耳回国即位后,遍封功臣,却忘记了介子推。介子推不言不争,默默携老母隐居绵山。晋文公想起来后,召介子推出山进宫,介子推拒不应命。晋文公于是下令焚山,旨在逼介子推出来。介子推宁死不移,最后与老母相抱,被烧死在一棵大树下。晋文公捶胸顿足,痛哭流涕,从树上取木,制成木屐穿在脚上,口喊“足下,足下”,不能自已。晋国人对这件事非常感动,遂于介子推死难日禁火做饭,只吃冷食,称为寒食节,以纪念介子推功成身退、矢志不移的气节。
  
  汉代以前,山西民间禁火达一个月之久,从阴历二月初到三月初。此时正是春寒料峭的时节,俗语所谓“冷清明”。老弱残幼,多经受不住而有致病致死者。汉末曹操占领并州后,这位不信鬼神的俗世英雄看到这种情况,毅然下《阴罚令》:“令到不得寒食。犯者,家长半岁刑,主吏百日刑,工夺一月俸。”将这种冷食的怪俗煞住。但煞而不绝,在民间依然丝丝缕缕,藕断丝连。三国归晋后,因晋朝晋国一晋之同,司马氏复又重新恢复并推广寒食旧俗,只不过时间缩短至三天。由于朝廷的倡导,此俗遂扩展到全国,寒食节也便成为一个全国性的节日。
  
  现在,山西寒食节只过一天,或与清明节合为一日,或在清明前一二日。一些地方仍保留有寒食的习俗:晋南地区多以凉面、凉粉等为食,晋北地区多以炒面、炒奇等炒制品为食。炒奇似应为“炒剂”,面剂子的剂,系由糕面或白面蒸熟切成小方块然后上火炒制而成,有的地方也叫“土豆子”,因炒制的时候锅里要放置黄沙土的原故。在民间,节前普遍要蒸“子推燕”,也叫“寒燕”:用白面捏成拇指般大小的燕子及其他禽鸟走兽、瓜果花卉等,蒸熟后着色,鲜鲜亮亮,插到柳枝上,或挂在屋里装点节日,或送给亲友家的小孩子,得者欢喜过望,爱不释手。
  
  实际上,寒食习俗一点也不怪,它有着更为古老的历史渊源,直接源自古代的“禁火”制度,而后者又与更为古老的原始火崇拜、火星及太阳崇拜信仰有关。
  
  “禁火”为周代旧制,《周礼•司氏》:“司烜氏……仲春以木铎修禁火于国中。”进入二月,负责火政的官员司烜氏就敲着木铎通知城中所有人家开始禁火,一直到三月初止,时间达一个月之久。为什么要禁火呢?从有关文献的记载看,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原因,一与“火星”有关,一与“改火”有关。
  
  古人对火,既感激,又敬畏。感激是因为火最终使人摆脱茹毛饮血的动物生涯而进入文明,所以他们把“燧人氏”尊为伟大的文化祖先;敬畏的是,火种难得,火性难驯。传说燧人氏“钻木取火”,这是很不容易的,须根据不同季节选取不同木种。《周礼•司爟》记:“司爟掌行火之政令,四时变国火,以救时疾。”什么是“四时变国火”呢?郑玄注说:春天取榆柳之火,夏天取枣杏之火,夏末取桑柘之火,秋天取柞木之火,冬天取槐檀之火。直到唐宋仍有这样的习俗遗留:皇帝于清明节前,取榆柳火赐给近臣及姻戚。榆柳火可简称为“柳火”。“四时取火”,也就是古代的“改火”制度:依据不同木性,什么木什么季节容易起火,而定出各季所用木种,定时钻取,将旧火改为新火。苏轼词有曰:“莫对故人思故国,且将新火试新茶。”古人还有一种取火的方法,那就是用镜子聚光的原理,直接从太阳取火,称为“明火”(《周礼•司氏》)。当时没有现在的凹镜,以铜镜聚光取火,就更不容易了。因此在古人看来,保存火种是一件大事,要有专门的官员来专门负责。火种不仅是宝贵的,而且是神圣的。
  
  但是,火性难驯,使用不当,造成灾害,也足够让人害怕。更使人恐惧的是,如《左传•襄九年》所记:古人认为,天上火星主地上火灾,地上火灾预兆国家祸乱败亡。故而用火必须严格按规矩来,那就是,据火星的隐现来确定用火和禁火,火星出现,那是一定要禁火的。
  
  应该说,人类最早的拜火意识,当源自太阳崇拜。但是在中国后来的发展中,太阳的位置在显的层次上被火星所取代,而退入隐的层次。其所以会发生如此变化,主要原因在于,太阳火是所谓“明火”,太阳总是恒定地晨升暮降,而与变化莫定的火性不相一致。结果,太阳与火神的职司相分离,太阳主司光照,化育万物;而变化莫定的火,交由同样变化莫定的火星去司管了。
  
  太阳兆福,火星兆灾。《史记•天官书》谓地上的人“失行”,即行为失德,天上就会火星出现,降灾人间。“出则有兵,入则兵散。”于是,变化无定的火,隐现无定的火星,人心无常的行为,人世无定的灾祸,这四者便逻辑地被划归同一范畴,同类合体,再也不能分开。火星,就是祸星:人失行引致火星出现,火星出现引致地上火灾,地上火灾兆致人间出现祸乱;祸乱使人受到惩罚,改过自新,于是火星隐没,火灾不兴,天下重归太平。传统“天人合一”的思想,在这里严丝合缝得到完美体现。什么是“天人合一”?无非是将人、人事与自然万物摆到一起的一种分类学而已,同类同性,同性同运。
  
  火星兆灾的信仰,直接推动产生了有关寒食节禁火的习俗。《后汉书•周举传》:“太原一郡,旧俗以介子推焚,有龙忌之禁。至其亡月,咸言神灵不乐举火。由是士民每冬中辄一月寒食,莫敢烟爨。”其中“龙忌”为“龙宿之忌”的意思。龙宿为二十八宿之一,火星为龙宿座中之一星,而龙宿之忌,当然即火星之忌。
  
  但是,中国古代天文学,既发达又极复杂,所谓“火星”实有两种:一种为“鹑火”星,为南方朱鸟七宿中部三宿——柳、星、张三星,又被称为“荧惑”,谓其隐现无常,使人这惑也;另一种为东方苍龙七宿的心宿第二星,最亮最大,又称为“大火”。大火星的运行是有规律的:夏历每年三月出现,七月位在正南,最大最明,九月隐没。《辞源》注“荧惑”为大火星,那是搞错了。这也难怪,古文献中,这两种火星一般都称为“火”,指谓十分混乱,如《左传•昭六》所记:三月,郑子产铸刑鼎,即将刑律铸制于大鼎之上,公布于众。国人有的支持,有的反对。士文伯说:“火见,郑其火乎!火未出而作火以铸刑器,藏争辟焉。火如象之,不火何为?”大意谓:火星出现了,郑国要发生火灾了!火星还未出现,就用火来铸刑器,把将要引起百姓争论的刑律铸到上面。火星如果象征火灾,郑国还能不发生火灾吗?——特别注意了:在这段话里,“火见”与“火未出”分别指的是两种“火”,前者谓“荧惑”或曰“鹑火”,后者谓“大火”,说,“荧惑”出现了,但“大火”尚未出现。“荧惑”出现,预兆火灾发生,务必及时禁火,以防灾祸;而“大火”尚未出现,故忌用火,不可升火铸鼎。在此种情况下,郑子产却要强行用火以铸刑器,那不明明是犯忌、故意招灾吗?
  
  两种火星,其指向却完全相反,一者出现必须禁止施火,一者出现可以开禁升火,真是够混乱。其所以产生这种矛盾,我以为原因是,火星兆灾的思想是商人的思想,到了周人那里,把这种思想进行了改造,改造为周人的“禁火”制度:在大火星尚未出现的二月,提前一个月灭掉“旧火”,以待大火星的出现。等到大火星于三月初出现,然后再升“新火”。可以说,周人的禁火制度,实际上也是一种用火制度,在大火星出现前禁旧火,于大火星出现后举新火,与上述《左传》火星出现后方可升火铸鼎的思想是一致的。故此,大火星的出现,不是要禁火,反而是宜火。
  
  若问,既然周人每年仲春禁火一次,那就是每年灭一次旧火、取一次新火,这就行了,为什么却节外生枝要跟着四季的变化,取“五次”新火呢?四季衍为五季(外加“夏末”),四取火衍为五取火,这明显是战国以后,“五行”学说流行,故意将四裂为五的结果,不是周人本来的思想,且不说它。问题是,周人何以随四季取火呢?答案只有一个,就是周人的农业意识在其中起了主导作用。要知道,“季节意识”,本就是农业意识,季节文化,就是农业文化!恰巧,作物春生秋收,大火星春出秋隐,二者同构——逻辑同态,于是周人便由此不露痕迹地、成功地用他们的农业意识改造、归整了商人的火星信仰意识,使火星主灾祸的意识扭转为大火星主作物生长的意识——《诗经•豳风•七月》几乎完整地记述了周人在四季变化中的农业生产流程及农业社会生活情况,而串连此种种生产、生活流程变化的中心线索恰恰就是大火星:“七月流火,九月授衣……七月流火,八月萑苇……”他们简直就是看着大火星的运行位置来安排他们的生产和生活的。古老的天体崇拜已转化为世俗的实用知识。
  
  结果,不是火作祟人,而倒是人赋予了火活的生命:火就如同农作物一样,每年春天萌生,夏天生长,秋天收敛,冬天蜇伏。火也需要这样的轮回,才能保证它生生不息,永久旺盛。火需要一年一次的“播种”,熄旧火,种植新火。——这,就是周代禁火/用火制度的真正文化含义。
  
  但是,至此问题并没有完,可以说,周人禁火制度,只初步解决了他们思考中有关火的实用的那一面,即将其纳入到实际的农业生产系统之中;至于“火”的本质、“火”的根源等形上问题,依然悬而未决。这就给种种远古信仰在后世采用新的形式继续在流变中传承发展,留下了广大空间。
  
  毫无疑问,火来自太阳,但是,太阳之火如何能传接到地上的呢?那就是,只有能飞升高空的飞鸟,才可能将天上太阳的火携带回来。鸟与太阳最接近,根据远古初民其“邻接性”逻辑分类的原则,太阳与鸟,二者自然地被划归同类。(参见列维—斯特劳斯《野性的思维》)
  
  这样,就有了中国文化系统中一系列关于太阳与鸟、火与鸟的神话和传说——
  
  传说日中有三足乌。东汉王充《论衡•说日》:“日中有三足乌。”《淮南子•精神训》:“日中有踆乌。”注:“踆,犹蹲也,即三足乌。”《楚辞•天问》王逸注引《淮南子》(今本无):“尧命羿仰射十日,中其九日。日中九乌皆死,堕其羽翼。”
  
  乌鸦为“日精”,又为“火精”,民间称为“火老鸦”。《三教搜神大全》:“(灵官马元帅)收百加圣母,而五百火鸦为之用。”《封神演义》第六十回:“且说罗宣将万鸦壶开了,万只火鸦飞腾入城,口内喷火,翅上生烟。”
  
  凤凰和燕子并为火禽。《鶡冠子》:“凤,鹑火之禽,太阳之精也。”凤凰又名“鸾鸟”,燕子亦名“鸾鸟”(《古今注》)。凤凰又名“鶠”(《尔雅•释鸟》),鶠当即燕。凤凰即燕子,是没有问题的。燕与鸦,一声之转;又燕子古称“玄鸟”,黑色的鸟,乌鸦亦如此。则燕子与乌鸦,复属同种同类。
  
  又有“天鸡”的传说。《玄中记》:“蓬莱之东,岱舆之山,上有扶桑之树,树高万丈。树颠常有天鸡为巢于上,每至子时,则天鸡鸣,而日中阳乌应之。阳乌鸣,则天下之鸡皆鸣。”扶桑为神木,本为太阳居所。《山海经•海外东经》:“汤谷上有扶桑,十日所居。”又,此处“天鸡”与“阳乌”互相牵系。则,乌居日中,日登扶桑,天鸡居扶桑,实为同一事类。
  
  鸟性火。《山海经•西次山经》:“章峨之山……有鸟焉,其状如鹤,一足,赤纹青质而白喙,名曰毕方。其鸣自叫也,叫则其邑有讹火。”《文选》张衡《东京赋》薛综注:“毕方……两足一翼,常衔火在人家作怪灾也。”这种黑质白嘴的鸟,当即乌鸦一类。
  
  为什么与太阳和火有关的鸟禽,乌鸦三足,毕方或说为一足、或说为一翼,如此公然偏离常识,要背离动物身体的对称性呢?原因很简单,就是要取一个奇数而非偶数,以此来与太阳的独一无二性取得逻辑一致,以同性而划归为同类。
  
  鸟又由于常栖于树,并具木性。《淮南子》:“木生毕方。”《广雅》:“木神谓之毕方。”
  
  此外,前面我们讲了半天火星,现在我们问:火星何以具火性呢?原来,以其象鸟形也。南方朱雀七宿分为三部分:鹑首,鹑火,鹑尾。《山海经•西次山经》:“昆仑之丘……有鸟焉,其名鹑鸟。”郝懿行云:“鹑鸟,凤也。《海内西经》云,昆仑开明西北皆有凤凰,此是也。《埤雅》引《师旷禽经》曰:‘赤凤谓之鹑。’”则,鹑火星之火,源自火凤凰之火,火凤凰之火,源自太阳,十分清楚了。
  
  这样,从太阳出发,经由鸟,分别导出两支火系统:太阳——鸟——鹑火星,太阳——鸟——树木。火性由太阳传递给鸟,鸟分别又传递给火星和树木。
  
  那么,周人那么看重火和木,精细地予以规定:什么季节用什么木取火,其中正隐含了远古初民“日木同属”的思维逻辑,而至少流传了一千多年的山西人寒食节“柳枝寒燕”的风俗,则凝缩保存了所有远古关于太阳、火鸟、火星、树木一整套思维内容及其逻辑。小小的、没有什么实际用途的、只不过用以装点节日的“柳枝寒燕”,正象征“火”,那来自太阳的活火和神火。
  
  人们也许不明白:寒食节明明禁火,何以反而偏偏制做“柳枝寒燕”插瓶挂墙,这不是公然“举火”吗?对,正是这样。这里所依据的依然是“结构平衡,象征补项”的原则:正因为事实项目“火”被禁而缺项,于是用仪式项目——象征的火——来予以补齐,以求得文化内在结构的总体平衡。
  
  的确,我们与我们的远古祖先之间,其关系常常比我们以为的要近得多。常常,他们就在我们的身边,而我们没认出来。介子推云云,其文化传承之末稍而已。
  
  82、端午常遇春
  
  农历五月初五端五节,约始于春秋战国之际。其源起众说不一,或说为古代龙的节日(闻一多《端午考》),或说始源于三代的夏至节(《后汉书•礼仪志》),或说源于纪念屈原(宗懔《荆楚岁时记》)。以后一种影响最大,流传最广。
  
  古人认为,五月时当仲夏,阳气初盛,人须格外谨慎:安身静神,定心气,止声色,节欲去躁,清淡饮食;为官则应少事,不动刑,对那些重刑犯人,要给以适当宽待,增加其饮食,以免致死(《礼记•月令》)。
  
  阴阳五行学盛行以后,五成为神圣数字,“天地之数”。《易传•系辞》:“天数五,地数五。”世界由五种材料构成——金木水火土,空间五个方位布置——东西南北中,时间“五德终始”循环不已,物有五色,声有五音,食有五味,人有五官,行依五伦……总之世界的根本结构为五,五之为数,可以解释宇宙万事万物。
  
  而“五月初五”,五上加五,神圣中的神圣,更非同小可,为常人所服受不住。再助之以古代仲夏之月为险月、须谨慎持守的认识,五月遂直成为恶月,五月初五为恶中之恶。如此,祛邪避恶,就成为端五节众多风俗事项的中心主题:驱恶虫,散浊气,沐香汤,戴香包,悬艾蒿,持菖蒲,饮雄黄酒,挂《五素图》,缠五色线,持虎饰,挂葫芦,躲午,悬钟馗,避灾星,等等。
  
  至于流行南方后来扩展至全国的屈原纪念,其主人公则更活生生成为一个“受恶害”的样板:屈原受屈受冤,恶月恶死恶祭:吃粽子——死后仍不得解脱,为鱼鳖虾蟹众恶虫纠缠包围,抢食祭物,不得已只好格外动心思,起先以竹筒装软米(筒粽),后来改用苇叶包裹(粽子古称角黍),投水以祭,希望能躲过众恶虫,而使亡灵得以剥食;赛龙舟——哼呀嗨呀,船横桨乱,水声人影,打捞死者,其凄怆悲惨之情景,该是石人也难承受!
  
  端午诸风俗事项,除赛龙舟外,大部分山西都有流行。此外还别有特异者:晋南晋北均流传“疥蛤蟆躲端五”的说法。晋南地区,节前预先逮回一只癞蛤蟆保存起来,待端午这天,将一支墨锭塞进蛤蟆腹中阴干,称为“蛤蟆墨锭”,习俗谓可涂肿搽疡、清热解毒有奇效。晋北地区,端午节日出之前,到野外寻找所谓“金头鸡”——蛇吃蛤蟆,刚吞进嘴,立即将蛇头剁下,此“蛇头蛤蟆”即是金头鸡,阴干后据说是一种稀有的名贵药,无名肿毒,立涂立好。癞蛤蟆和蛇,同属五毒,取二者制药,既除了毒虫,又可以毒攻毒,解除他种毒痛,可谓一举两得。
  
  值得注意的是,祭屈原的说法,在山西忻州地区被移接为祭明朝开国大将常遇春的母亲:传说常遇春父亲常有财,一日上山打柴,被一失偶母人熊掳入山洞,巨石堵门,禁闭洞中。常有财遂于母人熊结为异类夫妻,生下常遇春。常遇春从小有蛮力,数年后,一次趁母人熊外出觅食,常有财令儿子将洞门巨石推开,二人逃走。待到母人熊发觉追至江边,常氏父子已然登舟划至中流。母人熊悲伤,大吼一声,跃入江中自尽。常遇春很是伤情,以后每年五月五日,在其母遇难日,包粽子投水祭母。
  
  常遇春,安徽怀远人,是朱元璋手下仅次于徐达的第二位赫赫大将,而其好勇斗狠、摧锋陷阵则更超过徐达。一生恶战无数场,平定江南后,奉朱元璋之命,挥师北上,收复北方山东、河南、河北、北京、山西等地,最后暴死于江苏龙江的军中,年仅四十岁。朱元璋闻报,悲痛至极,亲自前往祭吊,依当年宋太宗葬韩王赵普之礼,赐葬南京钟山,追封为开平王,所受礼遇之高,无人能比。然而,与徐达相比,徐达后世子孙世受恩宠,兴旺发达;而常遇春,本人盛年中殂,“天不假年,子孙亦复衰替”,碌碌无为。对此,《明史》非常不解,认为是受了报应。《明史•徐达常遇春传》这样说:“太祖(朱元璋)曾对众将说:‘为将不妄杀人,岂止对国家有利,也给后代子孙积德,带来福祉。’真是这样啊!这可以作为当将帅的借鉴了。”含蓄地批评了常遇春的“妄杀人”。
  
  史书为尊者讳,民间则直言不讳,在民众的口碑里,常遇春简直就是杀人不眨眼的恶魔!六百多年过去了,血腥气仍在广大北方大地上飘转不散:山西有“常遇春血洗忻州城”的传说,河北有“常遇春血洗雄县城”的传说,至今在民间口头流传不息,讲来听得人毛骨悚然,不寒而栗。其野蛮残暴,叫人切齿痛恨,丝毫不亚于清人的“扬州十日”“嘉定三屠”,简直全没有了人性,成为发了疯的兽类!其恶其毒,更超过所谓“五毒”千倍万倍,此之谓“兵毒”,毒焰万丈,可毁灭人类。
  
  故此,如果说端五节江南祭屈原的风俗源自屈原的屈死,是为屈原叫屈的一种社会心理反映;那么,山西忻州地区所谓常遇春祭母的说法则正好相反,它构成为一种影射暗指:影射常遇春根本就不是人,而是兽类,包粽子祭江当然也是祭成千上万那些被常遇春妄杀的屈死冤魂,如此而已,岂有他哉!如果这样的判断不错的话,则此风俗和传说当产生于明代而非明朝以前。
  
  人不是野兽,凭借手中一时权力滥杀无辜,不会白白占了便宜去,他将永远被钉在民众口碑的耻辱柱上。人与人是同类,同类的一部分冤死,也不会白死,后人将永远悼念他们,作为对社会恶势的永恒抗议,为后来一切作恶者鉴!
  
  对于专业的民俗学来说,一个大的历史事变之后,事变的影响如何在社会、民族民众心理中沉淀、吸收、转化,最后客观化为一种社会表达,即表达对该事变的最终看法,“端午常遇春祭母的传说”,利用了恶五月之恶,又将社会的意见——人恶如兽,成功地融铸其中,为我们提供了一个不可多得的绝好的研究个例,值得专业工作者下力气从各个方面、各个角度给以透彻的分析研究,总结出一定规律性的东西。而有人所谓这个传说系为古代熊图腾神话之遗留的说法,系为古代孝敬父母、“儿不嫌母丑”传统道德的说法,统统不着边际,离题万里;这样说,不特掩盖前恶,亦且粉饰今非,最为庸人之恶见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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