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长生生物狂犬病疫苗生产记录造假风波尚未平息,昨日,公司子公司长春长生又因“吸附无细胞百白破联合疫苗”(简称“百白破”)检验不符合规定,遭到吉林省药监局行政处罚。(长沙晚报)
长生生物的疫苗问题,在昨日引爆了朋友圈。尤其是最近才爆出来的百日破疫苗,更是引发了家长们的强烈担忧。其实,在中国,疫苗的发展可谓艰难,从40年前我国开始实施免疫规划政策,到现在接种疫苗已经成为每对父母对孩子最关心的问题,但是之所以出现此类原因,我认为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第一,违法成本过低。我们都知道在日本,其造假、制造伪劣产品的企业代价非常高,比如一旦发现造假伪劣产品,企业负责人被罚没得几乎倾家荡产,而且不准再进入这个行业,所以其国人们对自己国家生产的东西信任度很高。而我们国家,在质量监管方面就应该向日本等国家学习,应该对故意造假等行为给予重罚,并且入刑。就此前刚公布的长生生物百白破处罚344.28万元为例,相比其它涉及人命安全的处罚而言也是非常轻。
第二,相关立法的缺失。我们国家对疫苗立法这一块存在法律空白。缺少明文条例对疫苗的生产商、经销商进行严格约束。
第三,惩罚落实不到位,丢掉了政府公信力。长春长生去年白百破疫苗不合格事件后,官方承诺对接种问题疫苗的保护效果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采取相应措施妥善处理,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现在,官方迅速对长春长生罚款和没收库存白百破疫苗,确实履行了承诺,但就是没有给已接种过不合格白百破疫苗的孩子家长们一个交代。
第四,缺少两方监管。从此次事件我们不难看出,无论是政府,还是涉事企业,都缺少对行业、对自身的检查自查力度。从而无论是从源头,还是从疫苗流通到市面上这些环节都没有做到严以律己,认真负责。
其实,要想解决好疫苗问题也不难,只有多方精准发力,换位思考、从行动上落实就能取得实效。一是企业应该加强对自身的自我约束,知法而不犯法,提高对疫苗药物的自查力度,对生产批次在内的每一道工序都有严格记录,只有最终通过质量论证才能拿到合格证书并最终进入市常二是我们的药监、检验检疫部门也应该敲响警钟,加大对企业疫苗生产、产品纪录、备案手续、销售、运输,等各环节实施严格的监管检查通报制度,多“回头看”,也需要让相关专家介入,落实行动,科学辅助,才能精准打击。三是媒体披露报道力度还需加强,政府部门要对问题检举人、相关报道媒体提供公正有力的保护,让媒体真正做到敢于披露社会问题真相,维护人民利益。四是建立相应疫苗管理销售制度,尤其是要出台国家疫苗伤害赔偿政策,专门用于赔偿由于接种疫苗而引起的伤害。五是防止疫苗私有化,提高市场参与率与竞争力,在疫情较严重时需要进口,也可以进口其它疫苗来源。
和食品一样,疫苗也存在一定制备风险,在生产、运输、储存过程中,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有可能导致“问题疫苗”。但最重要的是要靠国家和企业联合发力,在树立政府公信力的基础上重新塑造国人对我国疫苗的信心,最后说一句,疫苗还是要打的,毕竟打疫苗预防相关疾病也是通过科学论证,是提高自身免疫力,预防各种流行疾病的强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