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1-30 05:17:25
五十五年人,乾坤未老身。佳辰近元日,物色是新春。
白发何须变,青山不当贫。充闾更有子,莫厌酒觞频。
何景明(1483~1521)字仲默,号白坡,又号大复山人,信阳浉河区人。明弘治十五年(1502)进士,授中书舍人。正德初,宦官刘瑾擅权,何景明谢病归。刘瑾诛,官复原职。官至陕西提学副使。为“前七子”之一,与李梦阳并称文坛领袖。其诗取法汉唐,一些诗作颇有现实内容。有《大复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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