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三年就试期,五湖烟月奈相违。全诗译文及注释赏析

发布时间:2021-10-09 05:41:37

出自唐代罗隐的《感弄猴人赐朱绂》


十二三年就试期,五湖烟月奈相违。
何如买取胡孙弄,一笑君王便著绯。

创作背景

  据《幕府燕闲录》载,黄巢起义爆发,唐昭宗逃难,随驾的伎艺人只有一个耍猴的,训练的猴子居然能跟皇帝随朝站班。唐昭宗很高兴,便赏赐耍猴的五品官职,并给予称号叫“孙供奉”。对罗隐来说,这件事就是一种辛辣的讽刺。他寒窗十年,读书赴考,十试不中,依旧布衣。与孙供奉的宠遇相比,他不免刺痛于心。于是有感于此事而写下这首诗。

作者简介

罗隐(833-909),字昭谏,新城(今浙江富阳市新登镇)人,唐代诗人。生于公元833年(太和七年),大中十三年(公元859年)底至京师,应进士试,历七年不第。咸通八年(公元867年)乃自编其文为《谗书》,益为统治阶级所憎恶,所以罗衮赠诗说:“谗书虽胜一名休”。后来又断断续续考了几年,总共考了十多次,自称“十二三年就试期”,最终还是铩羽而归,史称“十上不第”。黄巢起义后,避乱隐居九华山,光启三年(公元887年),55岁时归乡依吴越王钱镠,历任钱塘令、司勋郎中、给事中等职。公元909年(五代后梁开平三年)去世,享年77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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