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自唐代岑参的《寄左省杜拾遗》
联步趋丹陛,分曹限紫微。晓随天仗入,暮惹御香归。
白发悲花落,青云羡鸟飞。
圣朝无阙事,自觉谏书稀。译文及注释
译文
上朝时齐步同登红色台阶,分署办公又和你相隔紫微。
早晨跟着天子的仪仗入朝,晚上身染御炉的香气回归。
满头增白发悲叹春花凋落,遥望青云万里羡慕鸟高飞。
圣明的朝代大概没有错事,规谏皇帝的奏章日见稀微。
注释
左省:门下省。杜拾遗:即杜甫,曾任左拾遗。
“联步”句:意为两人一起同趋,然后各归东西。联步:同行。丹陛:皇宫的红色台阶,借指朝廷。
曹:官署。限:阻隔,引申为分隔。紫微:古人以紫微星垣比喻皇帝居处,此指朝会时皇帝所居的宣政殿。中书省在殿西,门下省在殿东。
天仗:即仙仗,皇家的仪仗。
惹:沾染。御香:朝会时殿中设炉燃香。
鸟飞:隐喻那些飞黄腾达者。
阙事:指错失。
自:当然。谏书:劝谏的奏章。
公元757年(唐肃宗至德二年)四月,杜甫从叛军囹圄中脱身逃到凤翔,见了唐肃宗李亨,任左拾遗。而岑参则于公元756年(至德元年)东归。因此,这首诗应该是写于公元757年(至德二年)前后。
作者简介岑参(约715-770年),唐代边塞诗人,南阳人,太宗时功臣岑文本重孙,后徙居江陵。[1-2] 岑参早岁孤贫,从兄就读,遍览史籍。唐玄宗天宝三载(744年)进士,初为率府兵曹参军。后两次从军边塞,先在安西节度使高仙芝幕府掌书记;天宝末年,封常清为安西北庭节度使时,为其幕府判官。代宗时,曾官嘉州刺史(今四川乐山),世称“岑嘉州”。大历五年(770年)卒于成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