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经意间抬头就看到书房的那个风铃在哪里摇曳,配着那黝黑的天空映衬远处的灯火通明。我不知道是那弥留的香气吸引我还是上面的一辈子在一起的字迹抓走了我的五官感觉,我呆呆的望着它,看着它跳跃飞舞,仿佛那年的她蹦蹦跳跳的闯进我的世界。
醉过方知酒浓,爱过方知情重。
七月炽夏,再热也热不过初恋。
那年我高二,在当地最好的中学,承接着父母的期望和希冀我趴在桌上做着我是周杰伦徒弟的梦想,看着讲台上的化学反应方程式,我就像个高锰酸钾,催化剂,加入没有反应,我只是在衬托那些打败数理化,走遍年级都不怕的天才。我低头拉开书包拿出那本《草房子》开始看了起来,下课上课下课,要不是她打断我飘飞的思绪,我还不知道饭堂的阿姨早早就舞着炒勺在哪里大喊,卤肉饭加蛋好了。那个打断我看书闯进我故事的那个女孩就是笑。短发像西瓜皮一样罩在头顶,那时候的潮流时尚都符合夏天的气息。笑是我的同桌,她总是喜欢学英语,不知疲倦。单词语法笔记比我的手纸都要充足丰富,当然,故事里的女孩往往都是找我要作业,不知疲倦。为了中国,为了中华之崛起而读书,我毅然决然的加入抄作业的行列,当然,我会炒学习最好的同学,权当是为同学复查纠错嘛。故事的开始总是很平淡的,女孩子的花痴梦男孩子的英雄魂,我们都是在不同的领域里追寻不同的情感寄托,也许那年的雨太大,雷太响,时空交错。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
我的故事她逐渐赶跑了所有的过往,所有的擦肩亦或红颜。她像一只精灵在我的眼睛里释放混沌的魔法,我迷离在她的英语梦里。就那样,我踏上早恋的末班车一路满面春风的驰骋,我在日记里勾勒了山水,描画了未来,用点彩抹开记忆的光晕,用粉笔刻写了叛逆。甚至用刀疤结束了侠客行江湖,一叶声绝,山峦回响鸟惊忙的幻想。就那样,懵懵懂懂,带着幸福又有点甜到哀伤遐思、期待。
你牵引我到一个梦中,我却在别的梦中忘记你,现在是我每天灌溉着蔷薇,却让幽兰枯萎。走进我故事的你曾是别人的故事的主角,再热也热不过初恋,即使高考结束的那个夏天炽热难耐。语气短信让我觉察到恍惚的那段深情。虽然残秋的风还未到来,但我已经从你的缄默里,觉出了它的寒冷。我也守着自己的故事固壁自封,偶尔打开一个小洞窥探,发现大学的生活依旧很远。不想去追究从前我们的经历。就让那堆积如山的文字洗礼。生活不是因为你在悲伤而就会停止不前,不管怎样的变幻,一切闪烁的是你最美丽的光环。就像风铃的铃音似涟漪涤荡。
终于大学了,抱着一种高冷的态度,响应没伞的挨着有伞的人走,靠得再近也躲不过雨,反淋得更湿。倒不如躲得远远的,就是无伞也有雨过天晴的时候。即使不靠近,也能拥有属于自己的阳光天地。
可是,在争斗中,迷失的就在转角的地方回来。她辗转寻找依旧成为我故事的精彩。
笑又回来了,她徘徊到我的窗边,寻不到昔日的芬芳,笑惆怅的哭泣到花间,而我只为花间笑客。张爱玲说:这个世界上总有一个人是等着你的。是的,我在等你。
再热热不过初恋。
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