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中国留学生在美国因校园暴力追究刑责,到湖南初三女生遭遇几名未成年殴打,并被拍照上传网络,这背后是学校教育家庭教育法制教育等多方面的缺位。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巩汉林也提出要加强相关立法执法,惩治校园暴力问题。随着校园暴力越演越烈,遏制这种暴力现象已迫在眉睫,并需要来自相关部门、学校、家庭、社会多方面的共同努力。校园暴力是由什么因素引发的呢?这是值得社会各界人员去深思的问题,是教育?人性?还是法律?
由我看来,校园暴力的引起与以上的三种因素都有关。是教育的局限,人性的弱点,法律的力度,三者造就了这些悲剧的产生。每一个人从出生开始就开始接受各种各样的教育,先是父母对我们对基本生活知识的传授,让我们对生活的事物有初步的了解认识。再者就是对我们进行一些道德与美德的教育。随后就接受学校对我们的教育,教我们为人处世,教我们真善美,教我们明辨是非,诚实守信,友好待人,团结友爱,助人为乐。同时健全我们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培养我们的爱国情怀和国家归属感,荣誉感。教育无处不在,它与我们息息相关,而社会对我们的教育尤为重要,一切知识来源于社会,来源于实践。当一个小朋友,一个人,在公交上看到健壮的孩子给老人,孕妇,小弟弟等弱势群体让座,等等那些人性的真善美行为,给他的感触是无比强烈的,这种强烈与激情会引导我们积极向善,乐于助人,因为他们给自己树立了一个榜样,身为青少年的我们的效仿能力是特别强的,一旦善诱,定会往积极的方向发展,渐渐的成为习惯。然而,相反的对于那些冷漠的行为则会给青少年带来负面的影响,就如打架斗殴,见死不救,在路上遇到有麻烦的人避而远之,看见弱势群体而不伸以援手,反而嘲讽。这些负面的行为同样也会对我们的心灵产生负面的影响,从而渐渐的受之影响同化。
所以对于以上的教育不到位,缺失,都会给我们青少年的行为和心灵产生重要的影响。
如果家庭教育对于基本道德与美德不仅不教育好,反而以一个负面的形象影响孩子,那么以后便很难改正过来。如果学校教育不以德育人,健全德智体的教育,为人处世之道教育的缺陷,那么青少年的三观就难以健全,心灵也难以有一个阳光的晴天。对于社会教育更是如此了,所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我们迟早要走入社会,现今社会以一种什么样的现象回馈于我们那么当我们走入社会的时候,反馈于社会的必然不会超过社会回馈于我们的。所以社会教育我们真善美,那么我们会往真善美的方向去反馈社会;若社会教育我们人性的自私自利,漠视他人与生命,那么我们必定不会给与社会什么真善美。
但是除了教育之外,还有其他的因素对我们的行为产生一定的影响。法律,法律的存在是为了规范我们的行为,对我们的行为产生一定的制约。但是这种制约是良好的约束,而不是压制我们的行动;压制,有一天必定会反抗,但约束就不同了。因此法律的健全与普及是我们对一定的行为正确与错误的准则,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引导我们向善。相反的,若是法律的不健全,普及性不够,以及执法力度弱,那么法律的存在有何意义,它存在的价值又在何处?如此?法律与白纸有何区别。因此,法律的健全,普及,以及强硬的执法力度是约束暴力违反事件发生的一个有力因素。
最后的一个因素,那就是人性。虽然人之初,性本善,但是还是存在着许多的人性弱点,怯弱恐惧,冲动莽撞等。当人的情绪压制到一定的程度的时候,人性的弱点往往就会显现得更加明显。对于各种暴力违反事件,在一定的程度上是对某种行为的反抗,暴露人性的弱点,对于原始的反。虽然每个人都有人性的弱点,但是在一定的控制下,他是不会对我们产生什么不好的影响的。但是控制的力度也不能太强,它就像一个有生命的小孩,你对他管制得太严,它迟早有一天会爆发的;如果那天到来,那么造成的后果是不可想象的,各种负面情绪会让我们失去理智,做出让我们追悔莫及的事。人性的弱点是难以把握的,让人难以捉摸的。但是,如果我们用美德,真善美去制约它,它在一定的机遇上回给我们带来意外的好处,它会让我们的心灵更加健全,生活更加阳光。
校园暴力等违法事件的产生,绝不是某一瞬间的因素的影响,它是过去的种种,现今的状态的影响,渐渐积累在内心的情绪的爆发;这些因素就如教育,法律,人性等对我们的作用。人生没有偶然中的偶然,只有偶然中的必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