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罢《许三观卖血记》,心潮难以平静,为许三观,为我自己,为至今仍然活着的千千万万个许三观。不止是悲悯、沉重,还有无可奈何,当然更多的是赞叹。这是余华写于1995年的长篇小说,比起某些八零后当红作家的速朽之作,它注定要因其博大深刻而被写进中国乃至世界当代文学史。
和《活着》一样,长篇小说《许三观卖血记》试图以博大的温情给我们描绘磨难中的人生,尝试用激烈的故事形式表达人在面对厄运时求生的欲望。纯客观的叙述,极其俭省的语言,让读者感触到的是一个时代或者好几个时代跳动的脉搏——余华成功了!小说讲述了小人物许三观靠着卖血度过了人生的一个个难关,战胜了命运强加给他的惊涛恶浪,而当他老了,知道自己的血再也没有人要时,精神却崩溃了。许三观的一生被一个个看似荒唐却又不可避免的卖血事件反反复复地纠缠着,初看滑稽,而后辛酸,最终不免唏嘘感慨。把看似不可能的事件写成现实,是神话;把看似平淡无奇的事件写得波澜起伏,是功夫。
许三观第一次卖血的理由很简单,只是为了证实自己的身体很健康,后来才想到要娶一个老婆。他看上了“油条西施”许玉兰,花掉八角三分钱请人家吃饭,吃完后就要人家嫁给他。许玉兰不愿意,她有男朋友了,她男朋友叫何小勇。许三观可管不了这么多,他用卖血的钱买了烟酒去做许玉兰的父亲的工作,他用姓氏的相同性有利于他帮老人家传继香火说服了对方。最终,许玉兰嫁给了许三观,接二连三为他生了三个儿子,分别叫一乐,二乐,三乐。
一乐越张越像何小勇,县城里议论纷纷。许三观反复考问许玉兰,许玉兰终于承认和何小勇来过那么一次。就一次,怎么就怀上了他的种?!许三观当了乌龟,面子上过不去,自然要惩罚许玉兰,办法很简单,就是躺在藤榻里,两只脚架凳子上,什么活也不干地享受。为了替弟弟三乐报仇,一乐把方铁匠的儿子的脑袋打破了。方铁匠的儿子住院了,高额的医疗费没人给掏——许三观和何小勇互相推委,都不承认自己是一乐的父亲。方铁匠只好拉走许三观的几乎全部家当,只给他剩一张床。没办法,为了赎回家当,许三观只好第二次卖血。
许三观第三次卖血是为一个叫林芬芳的女人。和许三观同一个丝厂的林芬芳年轻的时候很漂亮,许三观曾经喜欢过她。林芬芳现在却很胖,不小心把腿给摔断了。许三观去看她,她男人不在家。鬼使神差的,许三观揭开了林芬芳盖在腿上的毯子,一路摸上去,把手摸到了林芬芳的大腿根,又摸到了林芬芳丰硕的胸脯上……林芬芳都摔断了腿,还让他干那种事,他觉得应该给她送十斤肉骨头,送五斤黄豆补偿补偿,可又不敢问老婆要钱,就只好又去卖血了。
三年困难时期,许三观第四次去卖血。“生日的第二天,许三观掰着手指数了数,一家人已经喝了五十七天的玉米粥,他就对自己说:我要去卖血了,我要让家里的人吃上一顿好的饭菜。”
许三观第五次和第六次卖血,是为了招待二乐插队落户的那个地方的生产队长,目的是为了让二乐少吃点苦并且早点回到城里来。第七到第十次卖血是为了给一乐,给那个不是自己亲生儿子的儿子筹集巨额的医疗费。一乐得了急性肝炎,马上就要死了,必须去上海治疗。许玉兰怀揣着许三观到处求告借来的六十三块钱先去了,许三观紧随其后一路卖血到上海,十天里卖了四次血,中途休克,差点连命都丢了。
每次卖血前,许三观都要喝很多很多的水,目的是为了稀释血液,可以多卖一点。每次卖血后,许三观都要到饭店里去吃一盘炒猪肝,喝二两黄酒,还要温热了喝。猪肝是补血的,黄酒是活血的。
很多年后,许三观的三个儿子都成了家,他再也不需要去卖血的时候,他却在街上无声地哭。许玉兰说:“许三观,我们现在不用卖血了,现在家里不缺钱,以后家里也不会缺钱的。你卖什么血?你今天为什么要去卖血?”
许三观说:“我想吃一盘炒猪肝,我想喝二两黄酒,我想卖了血以后就去吃炒猪肝,就去喝黄酒……”
许三观老了,他的血没人要了,只适合卖给油漆匠,像猪血一样不值钱了。
可是,他仍然怀念那些卖血的日子,怀念那些虽说异常贫困却也惊心动魄的岁月,那是他的朋友。最令人钦佩的是他面对厄运时的忍耐和坚强,乐观和自嘲。生活最困难的时候,一天晚上,一家人躺在床上,许三观对儿子们说:“看在我过生日的份上,今天我就辛苦一下,我用嘴给你们每人炒一道菜,你们就用耳朵听着吃了……”他就用嘴巴给儿子们炒菜,给儿子们画饼充饥,望梅止渴。儿子们“吃”得津津有味,不停地咽口水,甚至还为父亲给自己“炒菜”时别的弟兄咽口水而相互揭发。黄连树下弹琴,苦中作乐,这总比被迫去卖血为生的日子要强过许多。
综观许三观的一生,哪一次卖血不是被逼无奈?哪一次卖血不是既荒唐透顶又合情合理?许三观卖血是一种绝妙的讽刺,一种凌厉的揭露!《许三观卖血记》,一部穷人的列传,一部贫困的编年史。许三观,一个男人,为了男人的尊严,为了沉甸甸的责任,为了打败尖锐的生活,他被迫一次又一次地卖血。许三观是真男人,许三观是硬汉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