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结婚了,真好。
刚认识你时,我就知道你穿婚纱很美,果然,我没有看错。婚礼那天,我是带着些许赌气的意味,我倒要看看,那个男人与我相比强在哪里,让你愿意与他相伴一生。
远远的,我看见你亲昵的挽着他的胳膊,脸上满是幸福的笑容。所有的愤懑因你上扬的嘴角溃不成军,我留下了精心包好的红包,慌忙逃离。
那段时间,我关掉电闸,拉上窗帘,扣掉手机电池,窝在家里夜夜买醉。一个几十平米的房间里,啤酒瓶子被我扔的到处都是。潮湿的霉味和着细小的尘土在黑暗里发酵,我就像一颗已经掏空的树木,透露着死亡的气息。
本以为,我会为这段爱情,缅怀很长一段时间。然而,在一周后的一天,一群警察踹开了我的房门,推上了电闸,确定我没事之后才离开。离开前还不忘告诉我,哥们,把房间整理整理吧,这都没地下脚了。
跟随警察一起进来的还有我的邻居阿翔,他说他看到我回家之后就再没出来,以为我出事了,才报的警。从刚才看到阿翔我就一直觉得好像有些不对劲,现在终于明白了,大夏天的这哥们戴着口罩,又围了一条围巾一直缠绕到鼻子上,我一下被他逗笑了。
阿翔把围巾、口罩通通扔到桌子上,直呼“热死了”。我骂他活该。他指着我,“还不是怕你熏到我,你看你这邋遢样,赶紧去洗洗。”他强行把我拖到卫生间,扔了进去。
镜子里的我,棱角分明,有些可笑,我竟比以往又多了几分男人味。事已至此,我只好一点一点修整自己。出来时,阿翔已经把啤酒瓶整理在一起,窗帘已经拉开,空气也变得清新。我的心情好了很多,突然觉得不像刚开始时难过了。
“人之初,性凉薄。”我想起你同我说过的话。那时的我以为,只有生命消亡,爱情才会死亡,不曾理解你话语里的真正含义。我明白这句话的意思时,是和另一个女人的故事了,那是很久很久以后了。
而此刻,我的思想犹如一团乱麻,抽出一根,还有无数根绑在一起。旅行。脑袋里闪出这个词时,我便做了这个决定。离开时,我谁都没有告诉,一个人走到火车站,踏上未知的旅途。
所到之处,风景很美,唯独缺你。不知走了多久,去过多少个城市,我渐渐不再那么频繁的想你。在异国他乡,我会在酒吧端着一杯酒,对有意坐到我身边的美女说,我有酒,也有故事。
走了五年左右,听了太多故事,看了太多爱情,我停了下来,身边也有了她。我们生活的很平淡,没有太多的甜言蜜语,却默默做了一件又一件让对方很暖心的事。偶尔,我会把你从心里的小角落里放出来,也会想你过的快乐吗?不管怎样,我都希望我深爱过的你可以一直幸福。
人之初,性凉薄。原来你那么早就已经看透,当一个人退出另一个人的生命时,那么她一定会随同记忆一起淹没在时间的洪流中。不管她多么重要,她也只会被珍藏,因为,人用是轻易的记住欢喜的事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