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荐:他不爱我,牵手的时候太冷清,拥抱的时候不够靠近,哦他不爱我,说话的时候不认真,沉默的时候又太用心,我知道他不爱我。
七是个很特别的数字,它夹杂在八和六之间,显得那么瘦弱不堪,卑微地蜷缩在一个阴暗角落,自悲自喜,自歌自舞。
苏瑾,你知道吗,这七年,我就像七这个数字一样,卑微而不堪。
知道你喜欢温柔文静的女生,所以我换上了让我望而生畏的细高跟,穿上了优雅的淑女裙,留起了麻烦的长发。你知道吗,因为练习穿高跟鞋走路,我的脚肿了一个月。
知道你喜欢会做饭的女生,所以从小因父母疼爱而十指不沾春阳水的我拿起了菜谱,反反复复研究,用我所有的薪水请了大厨,买了食材。你知道吗,那一段时间我穷得一天只吃得起一碗泡面。
知道你喜欢学习好的女生,所以从来是年级倒数的我,每天熬夜拼命地学习,不停地做习题,那些恐怖的习题弄得我头昏眼花。你知道吗,那段时间我经常因为体力透支而昏在桌前,收到哈佛录取通知的那天我终于哭了。
可是我知道,这些你都不知道。
因为就算你知道了,你也不会怎样。
你知道的是,我是你的死党,我仗义,能为朋友两肋插刀。
我可以帮你追你喜欢的女孩,可以轻松的摆平纠缠你的人,可以在你出事的时候第一个站出来。
可是你也不知道,我为了追你喜欢的女孩花了多少钱,遭了多少嘲笑。
为了帮你摆平纠缠你的人,我挨了多少打,受了多少伤。
可是即使是这样,你也不喜欢我。
当我假装醉酒告诉你我喜欢你的时候,你眼里有错愕与不知所措,就是没有惊喜。
你只是告诉我,我醉了,我该回家了。
是啊,苏瑾,我醉了,酒是个好东西,我借酒壮胆,却又借酒浇愁。
我早该明白的,若你喜欢我,你也不会这么多年来没有表示的装糊涂了。
苏瑾啊苏瑾,全世界都知道我爱你。
全世界都知道我是个傻瓜。
从第一眼看到你开始,我就沉沦了。
这么多年来,原来的一见钟情也变成了日久生情。
苏瑾,你就不能喜欢我一下吗?哪怕就一下也好。
那次之后,我出了国去旅游。
我去了巴黎,去了芬兰,去了东京……
多年来的国外生活让我的英文说得流利而纯粹,这使我在这陌生而熟悉的地方感到安心。
巴黎的浪漫,芬兰的凄冷,以及东京的新鲜,都能使我暂时忘了你。
在芬兰,我遇见了一个华人,她是一个很漂亮的女孩,她举着相机,为附近过路的人照相。
阳光细碎洒在她身上,她的脸那么柔和,看起来干净而纯粹。
后来,她和我交谈,言语之间满是对我的羡慕,她说她羡慕我的优秀,羡慕我的勇气。
她说,我真的很好。
可是,我再好,你也看不见,你也不会喜欢上我。
回到中国的时候,我去了一趟江南。
那是个真的是个风景如画的地方,那里的人善良可爱,有一种原始的纯粹。
我撑着油纸伞慢慢走过江南的桥。
因为江南的女子告诉我,只要这样,就可以放弃掉自己的所爱。
当我再次回到你所在的城市,又在街角遇到了你。
你换了新的发型,新的服饰,新的住所,以及新的女朋友。
他们都不是你当初喜欢的样子。
我有些恍惚了。
你生气地问我,为什么一声不响地走了三个月。
原来一晃眼,又回到了我们最初见面的时候。
原来,七年已经过去了。
原来,你还是没有喜欢上我。
我告诉你,我因为工作的原因,要出国了。这次是回来道别的。
你说要给我践行,我推辞了。
我拖着行李箱,转身带上墨镜,街角的咖啡店里放着歌:
他不爱我
牵手的时候太冷清
他不爱我
拥抱的时候太冷静
……
于是,我的眼泪一下就掉了出来。
苏瑾,这一次,让我先说再见。
这一次,让我们再也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