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着刘文正的《童年》,我的眼前又浮现出那个似乎很清晰又似乎很模糊的场景:在一间简陋的教室里,坐着一群活泼天真的孩子,正在好奇地盯着讲桌上那一台双卡收录机,在刚刚进入八十年代的农村,那是一个让孩子和大人们都感兴趣的稀罕物,现在这样一台录音机能出现在这样的教室里,真的让这些农民的孩子感到兴奋。一个扎着两条小辫子,穿着略显肥大的衣服的小女孩,怯生生的走上讲台,在老师的鼓励下,轻轻地跟着录音机唱着,台下,小伙伴们的目光里,闪动着不尽的羡慕。
二十多年后的今天,想起那个曾经那么胆怯地教同学们唱这首歌的小女孩,我不敢相信那就是我自己。在岁月的长河里,我忘记了自己的以往,只是在一个人静静地闲坐的时候,眼前才会有这样的若隐若现的回忆。真的想把自己的一切都记录下来,回望一下自己走过的路,给自己增添前行的勇气和希望,也许,在自己满头白发的时候,独守寂寞的夜里,给自己一种宁静的幸福。没有人比自己更了解自己,但是想把自己说明白,又是那么的不容易。我知道我只能记录自己的一些片段,但是,即使是这些零星的只言片语,也会给我带来无可替代的快乐。它会让我想起那个艰苦的年月,想起那个快乐的年月,想起那个再也不能回归的岁月。
我出生在一个很普通也很典型的农民家庭,我们姐弟三人各有各的特点。姐姐生性活泼,爱说爱唱,干活麻利,脾气也大,继承了爸爸的很多特点,但是,从长相上,她却比较像我的妈妈。我的弟弟比我小三岁,我们长得很像爸爸,每当我们出门的时候,别人看到我们就会说起我爸爸的名字。弟弟的性格比较像我的妈妈,遇事不急,虽然他最小,但是爸爸妈妈从来不娇惯他,他从小就很懂事,不会让大人操心,更不会因为和别的孩子发生什么矛盾而让人家的大人找上门来。记得有一次,快过年的时候,他从外面带回来一个玻璃灯盏,就是上面能装防风的玻璃灯罩的那种,回家后正在院子里装土玩,爸爸回来看到了,对他大发脾气,说他一定是偷拿了别人家的东西,他很委屈,解释说是西邻的老太太扔出来的,爸爸不信,说:“这么好的灯,人家会扔掉不要吗?”最后,还是爸爸亲自去西邻问了才知道弟弟并没有撒谎。我现在就想,爸爸那时候是不是有点太认真了呢?假如弟弟没有证人能够证明自己的清白,那会是怎么样的结果呢?
我的脾气和姐姐弟弟都不太一样,我生性怯懦,很少出门,平时爱一个人呆在屋子里,即使什么都不做,一个人也能玩半天,现在想想,那时候自己在家玩什么都不知道。总感觉大家好像不喜欢我。其实,我的这种感觉真的是错误的。但是,小时候的我,就好像家里多余的一个孩子,上面有我的姐姐,下面有我的弟弟,我在中间就仿佛一个受气包。
七岁那年,我跟着爸爸到北京爷爷奶奶那里,当时我的爷爷还没有退休,爸爸因为风湿腿疼,几乎每年都要到北京去看病。那是我第一次出远门,也是第一次见到爷爷奶奶,因为在我的记忆里,我从来不知道爷爷奶奶是什么样子。路上的光景都忘记了,只是记得在北京生活的几个片段。我和奶奶出去玩,到底是去什么地方不知道了,大概是一个很大的商店,只记得那里的地面很滑,对我来说,这是很让我好奇的事情,以至于现在还记得在地面上滑着走路的样子,但是究竟在那里买了什么,见到了什么,却都想不起来了。奶奶住的四合院里,有一个叫小芳芳的女孩,因为那是我在北京结识的唯一的小伙伴,所以一直记得她的名字。我和奶奶出去玩的时候,我曾经拾到了一只河蚌,这对我来说,是我在北京见到的最稀奇的东西了,我把它放到一个小铁桶里,放上一点水,有时候就一个人静静地看它把嫩嫩的身体从壳里伸出来,然后,我用一个小木棍轻轻一碰,它就立刻缩了回去。我那时候想把它带回老家,但是不知道是大人不允许,还是我回来的时候匆忙之间忘记了,总之,它没能随着我回来。说到回家,我还有一个近乎传奇的遭遇,几乎不能回家。那也是在北京的时候,应该是爸爸带我出去玩,当时的北京虽然不像现在这样繁华,但是也有很多的外国人。我对大人们的事情不关心,后来听爸爸说,有一对外国夫妇,见到我以后很喜欢,就想收养我,但是爸爸终究还是舍不得自己的骨肉,就算再穷,也是应该在一起,所以还是拒绝了他们的要求,最后,那对夫妇还是给我买了很多东西,当然有糖果,而我,对他们想收养我的事情一无所知,但是那种好吃的糖果的怪味道似乎现在还留在我的嘴里。想起来,真的觉得自己很可笑,似乎除了吃什么都不在乎。
不知道我们在北京停留了多长时间,爸爸要带我回家的时候,奶奶对我说,想留我在北京读书,但是,我那时候根本就不知道北京和我的河北老家相比,有什么值得留恋的地方,我对奶奶说,我要回家看弟弟。我想我的话一出口,大家可能都笑了,但是我当时真的是想弟弟了,想妈妈了。很清楚的记得,临走的时候,爷爷对爸爸说,别老是对孩子这么厉害,你看看她跟个受气包似的。其实我知道,不是爸爸妈妈对我太厉害了,只是我的性格就是这样,在家不愿意出门,在外面很受小朋友的欺负。我想,应该是因为后者,才使我变得更加内向,总是爱一个人呆在家里。
回家之后,就到了入学的时候,我记得我和爸爸走到家门口的时候,正好几个和我同岁的小孩扛着板凳从学校回来,说老师嫌他们小,不让上学。我只能又和我的小伙伴们像野马一样,在大街上,在田野里,度过了最后一年的学龄前生活。
应该是回家后的第二年,我终于入学了。我有一件值得在同学们面前炫耀的好宝贝,那就是我从北京带回来的一本语文第一册课本。说值得炫耀,是因为当时我们的课本都是黑白的,而我的这本书是彩色的,纸质也要好得多,所以,没事的时候,我就会把它像宝贝一样拿出来看,读上面的“上、中、下,人、口、手。”,那时候的课本上有一句当时很受大家欢迎的话,也是在当时还很流行的话,就是——“毛主席永远活在我们心中”,上面还画有毛主席的一尊坐像。我当时对毛主席的认识很肤浅,根本就不知道主席是什么意思,反正大家愿意念我就跟着念,人们很尊敬他我就跟着尊敬他,现在想想,那真的可以说是一种盲目的崇拜。
从开始上学,我就是一个好学生,因为老实,从来不违反纪律,或许是因为经常翻弄那本彩色的课本的缘故吧,成绩始终很好。现在想想,假如真是因为这个原因的话,我的确应该感激给我这课本的人,也的确应该为自己有这样的好东西感到幸运,毕竟,在我们的这一群小伙伴里,只有我一个人才有。
学校的生活开始了,我很少能够一个人呆着了,慢慢的,我开始和小朋友玩,在学校里,我们一起读书,下课后,我们一群人圈在一起,开心的跳“马莲开花”。而我的马莲,就在那时候开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