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儒家奉为五经之首的《尚书》,汇集了上至尧舜、下至东周时期君王的文告和君臣的谈话纪录,是我国最早的政事史料汇编。在《尚书·周书》里,有一篇《酒浩》,是周公命令康叔在卫国实行戒酒的浩词,可以说是中国最早的戒酒“政府令”。
我国有着悠久的酿酒历史。远古时代,人们就有意识利用野果发酵造酒;商周时代,谷物酿酒已相当普遍,《礼记·月令》还记载了酿酒技术。酒的最初作用是为了祭祀,所以负责祭祀的官员被称为“祭酒”。后来,酒被用以庆典、取乐、待客、解乏、消愁、治病等方面。酒这东西具有“双重性”,一过度就带来危害。《说文解字》说:“酒,就也,所以就人情之善恶。”据说夏王大禹一饮酒就预言,日后必有因酒而亡国的君王。果然不错,夏桀饮用的酒池里面可以划船,后被商汤推翻;商纣在酒池肉林中狂饮七昼夜,又为周武所灭。
周武王去世后,儿子周成王继位,兄弟周公摄政。另两个兄弟管叔、蔡叔和商纣王的儿子武庚联合淮夷等叛乱。周公率兵讨伐后,把原由蔡叔治理的卫国交给另一个兄弟康叔管辖。卫国是殷商故地,殷末风气奢华、酗酒乱德,为改变这种恶习,周公根据成王的命令告诫康叔如何治理卫国。这可以说是周公在反腐败上抓典型,治理“重灾区”。史官把这些诰词记录下来,写了《康诰》、《酒诰》和《梓材》。
为使卫国臣民自觉遵守戒酒令,《酒诰》首先讲了戒酒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文王诰教小子有正有事:无彝酒。越庶国:饮惟祀,德将无醉。惟曰我民迪小子惟土惟爱”。就是说,过世的领导人周文王早就告诫在王朝任职和在诸侯任职的子孙们:不要经常饮酒,只有祭祀时才能饮酒,还要讲究酒德,不能喝醉;还告诫臣民要教导子孙珍惜粮食。“我民用大乱丧德,亦罔非酒惟行;越小大邦用丧,亦罔非酒惟辜。”就是说,我们臣民平常大乱失德,是因为酗酒;大小国家平常灭亡,也是因为酗酒。为此,周公告诫卫国臣民必须节制饮酒,特别是所有官员只有自觉限制饮酒行乐,才能继续在王朝任职。“尔乃自介用逸,兹乃允惟王正事之臣。”
周公为进一步深化臣民的思想认识,又用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进行教育。正面经验是殷代圣明的先王畏天命、爱百姓、行德政、持恭敬,从成汤延续到乙,明君贤相都一心考虑国事,“不敢自暇自逸,矧曰其敢崇饮?”在外地的诸侯们,在朝中的各级官员、宗室贵族包括退休的官员们,也是只勤于政务,“罔敢湎于酒”,保持了社会稳定。反面教训是商纣王以为有命在天,不思国事,不理民情,不守法律,淫乱纵乐,“惟荒腆于酒,不惟自息乃逸。”举国上下没有清明的德政和芳香的祭祀让上帝知道;只有民众的怨气和群臣私自饮酒的腥气为上帝闻晓。“弗惟德馨香祀,登闻于天;诞惟民怨,庶群自酒,腥闻在上”,导致了政权灭亡。
经过上述宣传教育,周公便在《酒诰》中对康叔宣布了戒酒的法令条例。一是戒酒的对象:殷国的旧臣、过去的诸侯、卫国所有的官员包括掌管军事、农业、法规的三卿,“矧汝刚制于酒”;二是对违犯的处罚:若有人群聚饮酒,“尽执拘以归于周,予其杀。”为了显示周朝的宽大仁慈,对殷商的旧臣官员违犯戒令后,在处罚上有区别,先“勿庸杀之,姑惟教之。有斯明享,乃不用我教辞”,则不怜惜赦免,“乃事时同于杀”。三是落实责任人:对卫国负责人康叔强调,“汝典听朕毖,勿辩乃司民湎于酒”。要康叔经常听从告诫,不要使官员沉湎酒中。
在《尚书》中,除了《酒诰》外,周公在《无逸》诰词中又一次强调戒酒。那是在周公还政于成王以后,害怕成王贪图享乐,荒废政事,告诫成王不要贪图安逸,不要酗酒。“君子所,其无逸”,“无若殷王受之迷乱,酗于酒德哉!”由此看来,周公禁酒的决心是大的,是动真格的,对君王都敢进行法纪教育,实乃无私无畏。
时隔三千年的今天,我们有的官员醉倒大路边,醉掉水塘中,醉死包房里;有资料讲我国是某外国名酒最大的消费国,一年喝掉的白酒相当一个多西湖,不是很有必要读一下《酒诰》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