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大娘,也就是伯母,一直怀着一种十分复杂的负疚感情。这倒不是我欠她什么,而是我的家族,欠她的实在太多了。
大娘出生在也是当地数一数二的书香门弟的士绅之家,因为是门当户对,十四岁的伯父就娶了十七岁的大娘。以前的大户人家规矩多,事儿也多。奶奶三十几岁就当上了老太太。遵循“女子无才便是德”的古训,大娘没上过学,当然,那时连女校都没有呢。爷爷本是个很开明的长者,所以对大娘还很好。但因他常年在外做官,很少过问家事。奶奶是个很严厉甚至有些苛薄的人,大姑、二姑又常年在家管事,这样,本来就心眼不活泛、手脚不麻利的大娘处境就更艰难了。伯父结婚后仍继续读书,等他在县高中毕业,已经有了大姐和二姐。他18岁时,正赶上“九一八”事变,热血沸腾的伯父只身闯关,高唱着“我的家在东北松花江上”考入黄埔军官学校。从此,就再也没回来。直到已成为“国军”上校,才通知家他已与另一个大娘,一个中将的女儿结了婚。虽然当时有纳妾之风,但已谢任归隐的爷爷对此事仍很生气,认为这愧对老友——大娘的父亲。但木已成舟,天南地北,鞭长莫及。文人爱面子,所以还必须有个说法,于是爷爷说把伯父过继给独身谢世的一个远房的爷爷承继香火,出人意料的是,大娘的父亲竞也赞成,其实也是自欺欺人。
很长时间大娘才知道实情,但作为士绅之女绝无再嫁的可能,她只好接受了命运的安排。这样,大娘就成为家庭的特殊成员。既不出户,又无人可依。即使爷爷、奶奶相继去世,她仍留在这个家庭中,以继续完成她侍候人的使命。尽管这期间家庭成员和侍候的对象一变再变,大娘侍候人的使命仍然没有任何改变。直到三姑去世,最小的两个叔叔相继成家,大娘在这个家庭中的重新定位问题才提到日程上来。两个年轻的婶子无论如何不愿意让年纪越来越大,又没有工资收入大娘继续留在哪一股。其实,这也不怪他们。大娘已经失去了她应有的价值,身体起来越差,又不十分通情达理。如果她是婆婆,可能也就认了。但问题她只是一个嫂子,一个被整个大家庭榨干了的油老太太,叫她们哪一个承担这大家庭的孽债,都不能说这是公平的。于是,大娘只好暂时由两个叔叔分担一定数量的生活费,和因产后风去世的老姑(最小的姑姑)遗下的孩子,这个从出生三天就一直由大娘抚养的表哥生活在一起。
可没多长时间,这个表哥也该下乡了,而他又不想养日渐衰老的大娘,理由是她不是她妈。虽然大娘曾把全部的爱都倾注到他的身上。
几经辗转,大娘只好投奔到她女儿—我那十分吝啬的大姐。在大姐家可想而知,虽然不会受到虐待,但也绝不会有什么福可享的。
虽然爸爸很早就离开了大家庭,我们这一股人和大娘也缺乏联系,应该说,对大娘不存在直接的欠疚,但直到爸爸晚年,仍经常给大娘寄钱,一为使她的处境能好一点,二为偿还一点大家庭的孽债。爸爸总说,应该把你大娘接来,但他的身体也起来越差,妈妈年纪也大了,我们都相继成了家,事情就更复杂了,爸爸这个愿望最终没有实现。直到大娘去世。听说一生懦弱的大娘临终前竞变得十分凶悍,有人说是什么邪魔借了气。爸爸听了十分难过地说:“这是在发一辈子的怨气呀”。对于她,我时时感到愧疚,这是永远无法抵偿的一笔孽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