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公安部启动“猎狐2014”境外追逃专项行动,截至目前已有88名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被缉捕回国,其中10年以上逃犯11名。反腐无国界,境外不是“法外之地”,更不是“避罪天堂”,天涯海角,有逃必追。(网易新闻)
按常理,外逃后,人们总会想千方百计逃过警方的追捕。可是公安部经济犯罪侦察局副局长刘冬却告诉记者,“我们曾经缉捕回来一位基层银行的行长,在国内时春风得意,受人尊敬,出逃国外后以最底层的职业谋生,见到抓捕民警的第一句话是‘你们总算了’。”这着实令人费解?
不过,仔细想想,道理可明。出逃海外,是一些涉嫌违法的人自以为是最好的避罪办法,心存侥幸,以为天高皇帝远,逃得远远的就能躲避惩罚,妄想在国外享受天堂般的生活。可现实是残酷的,生活的实在的,语言不通、生活习惯迥异、文化差异等问题让外逃者难以融入当地环境,混的差得可能连洗碗工都不如。在窘迫不堪的情况下,被捕也许倒成了解脱,成了回归“正常”的唯一途径,甚有如释重负之感,早知如此,何必当初?
从“打虎”到“猎狐”,我国铁腕反腐的力度逐渐加大,与外国警方合作不断加深,国际司法合作机制变得也更加顺畅。对于外逃者,异国他乡,逍遥法外终究还是梦一场,“手莫伸,伸手必被捉”,只要违反法律法规,不管是谁,不管逃到哪,最终都会被绳之以法。被捕后情绪冷静的“中国第一女巨贪”温州市原副市长杨秀珠也许对此深有体会,滞留温哥华十二年的厦门远华特大走私案主犯赖昌星也许对此最有发言权。
有道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安守本分,尽职尽责有何不可,为何要挑战法律,选择背井离乡,过着惶惶不可终日的颠沛流离的生活?俗话说:“出来混迟早都是要还的。”一时半会的贪恋换来的是亡命天涯的无奈,铁窗铁链铁手铐的禁锢,心理压力徘徊在崩溃边缘,“你们总算来了”是如释重负,是尴尬,也更是笑话。身为国家公职人员,我们必须清楚的认识到党纪国法的威严,担负起自身的责任,在其位谋其政,不多拿,不乱拿,不偷拿,真正阳光操作,将权力关进笼子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