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成翔是我初中同学,也是我高中同学,他是很有特色的一个人,今晚不知道是何缘故,突然就想起了他,我记得高中毕业晚会那会他摆了个自以为很帅的POSE 对我们说(其实我知道他是对他暗恋的那个叫小白的姑娘说的):“不要太想我,也不要爱上我,因为我自己都已经爱上我自己。” 我跟他一直很讲信义,所以我一直没想过他。我记得当时他说完后就倒下了,然后躺在沙发上对小白说了很多胡话,当然,也只有我知道他是装的。他曾经跟我说过,没有一个女孩子可以抵挡一个成熟的男人散发着男人的味道说男人该说的话,他说这话的时候浑身是洗完澡后那种我讨厌的花露水味,所以当时我对此嗤之以鼻。第二天中午酒店起来去外面吃午餐的时候,我看见周成翔拉着小白的手刚从街上回来,周成翔还对我挤了下眼。 从那以后我也开始喜欢上喝酒,而且每次有人问我怎么泡妞的时候我都会帅帅的说周成翔以前说过的话,其实没有人知道我从来没有成功过。一次过年我们喝酒的时候我讽刺周成翔,说他的招不灵,他傻傻地看着我说:“你神经病啊,难道你不知道毕业晚会前一天我已经表白成功了。”那时候我很难过,因为我觉得周成翔骗了我,可是我有无从报复,所以第二天我就打扮的像从良的妓女一样跑到周成翔家里对他妈说周成翔不好好读书在学校里搞暧昧,他妈很惊讶的问我说:“谈啦?真谈了?我赶紧告诉他爸去” 我心里窃喜,周成翔啊周成翔,这下有你受了。过了没多久我就听到后堂里传来:“老伴啊,好消息,我们的好儿子啊,咱要报孙子啦” 听到这口气跟前几天买中六合彩是一样的兴高采烈,我灰溜溜的跑了。周成翔家里伙食好,他爸是杀猪的,我本以为他妈会留我吃一顿,可是我那阴暗的心情,直接影响了我的食欲,猪肉好像变成了毒药。
我很羡慕周成翔,虽然在他面前我一直很鄙视他,两个相互熟系的男人面对面的想要承认对方的好,大部分的场景都是一方失恋了,心里窃喜但不好意思说,所以只好黯然地先帮对方叹下气,然后说;"哎,你那么好,那个女人就是贱人“最后拍拍对方的肩膀来一句:‘兄弟,看开点,你这条件,不愁找不到好姑娘。“走的时候失恋的一方大抵都会像豁然开朗一样说:”对的对的,妈的,兄弟啊如手足,女人如衣服。“可是很多事实证明大部分男人都是视衣服如手足,视手足如衣服的。初中的时候周成翔身边有很多姑娘围着,用他的话说就是,他是一块分外香甜的糖,而周围有一大群的蚂蚁围在他身边,我很嫉妒他,可是对于他如此惟妙惟肖的比喻我难以反驳,直恨当初没有好好学语文,所以我只能安慰自己:“妈的,迟早让蚂蚁无情地咬死你。“当时我很兴奋也很懊恼,兴奋的是我竟然能用”无情地咬死“这么顺溜的句子,直接让我飘飘然到那种周国平、韩寒算个鸟的那种舍我其谁的境界。懊恼的是我当时竟然没有当面对周成翔说,导致少了一个难得的表现文采的机会,感觉就想一个自己很恨的人向你走来你有一个屁因为形象问题而忍着不放,等他走的老远来才想到:”我TM干嘛不放出来?臭死他!“初中开始我就一直很羡慕周成翔长的帅气,虽然自我感觉也不错,身高差不多,也不是算太胖,唯一让我不爽的是,我没有周成翔那么多毛,乡下的女孩子都喜欢多毛的,当时她们还不知道什么叫性感,她们唯一的理解就是她们的爸爸都很多毛,多毛的人有安全感。我当时气的怒发冲冠,严重怀疑中国文化的博大精深,为什么会出现”有毛用?“ 这个词汇,在我眼里已经把毛上升到了毛 主席的高度。当时我心里有了一股为了毛写一首歌颂诗的冲动,可是怕周成翔看到说我嫉妒他羡慕他,所以那种灵感第二天便夭折了。取而代之的是,每天爸妈不在的时候,对着镜子用菜刀不断地刮脸周围那忽略不计的绒毛,这是我表哥教我的,多刮刮就长长了。后来我嫌菜刀不够锋利,就改用削铅笔的小刀刮,一次一个女生问我借小刀,我没注意就给了她,她问我上面怎么有毛,我不知道怎么回答,只能灵机一动说:”今天早上借给周成翔了。妈的,他一定是用来刮腿毛了。“说完还不忘摆一个很气愤的表情,那女生信以为真,把刀一扔,哼哼的瞪了周成翔一眼,那女孩还是纪律委员,我偷偷的瞄到她在她的本子上写道:”周成翔在教室刮腿毛,影响教室风气,有辱班风。” 当是我很高兴几乎忘乎所以,感觉诸葛亮都不及我一毛,感叹自己的聪明机智,还在自己带锁的日记本上写道:“今日所为,一箭双吊”,写完还在“吊”字上面画了一杠,改成“叼”,旁边注释:“文学之路漫漫,切不可因一字而抱憾终身。”写完之后, 心情无比畅快,想想今天的日记用了好几个成语,还有诸如“抱憾终身”的感悟,同时又很悔恨这样一篇不能发表的文章真是可惜了,直叹中国文学之痛,心里也只能欣然安慰自己:“唔乃卧龙藏虎也!”下午的时候我就看见纪律文员带着周成翔去了班主任那里,我心里暗暗担忧,周成翔会不会揭穿我,心里绞尽脑汁想着要是周成翔找我对峙怎么办,后来我果断跑去小店卖了把新的回来,放到抽屉里,要是他们来对峙就拿出新的说:“我靠,那把原来不是我的,我的在书包里。” 我连口气都在脑海里反复演练了几遍,心里满意的不行,心想必能瞒天过海,我静静的坐在座位上胸有成竹地等在那,心里有一股异样的自豪,心想一天以内竟然连续做出旷世之举,等待的过程中还不忘再次打开日记本,下面写道:“前面伎俩不过叼虫小技,此伎方为旷世神作。”还很得瑟的注解了一句:“人里有人,山里有山,山不在高,有龍则灵。“这十六个字让我很满意,特意用红笔在下面画了条下划线,觉得还不过瘾,又用涂改液把这十六个字写在桌子上,把”龍“字刻意写的特别大,因为这个是用古文字写的 ,同桌看到后定会羡慕的不得了,我几乎已经编好了对付赞扬的回应,那就是用五指插过秀发,对她说:”看你这话说的,正所谓厚积薄发,小李啊,其实只要你多看书你也可以的。“过了大半个小时,他们慢悠悠地回来,周成翔走向我,看到他那似笑非笑的表情,我心里一下子就觉得不妙,紧张到把台词都给忘了,心想这下完了。正准备倒个时间差去上个厕所避过他,他在门口突然对我说:“班主任不在,妈的,浪费老子时间,不过哥们,说实话你同桌长的不错,能不能帮我打点打点。”我心里暗想算是逃过一劫,心里也理亏,所以每天早上帮周成翔传递我帮他写好却是他自己装进信封里的情书,一个星期以后,同桌反叫我帮她给周成翔回情书,因为她也不会写,所以也是我帮她写的,到了最后变成我给自己写情书,看着他们成双入对的,我在日记里感叹:" 都是那几根毛惹得祸!我不怪我自己,只恨当时棋错一招。世事无常啊。“为了以后不从犯此类错误, 旁边注解:”水滴石可穿,铁许可成针,给我一根毛,我可以改变世界!!!。。。。“为了强调这个注解的重要性,特意在世界后面加了九百九十九个叹号。锁上日记本之后,对着镜子说:”还好有文学陪伴着我,我可以,我能行!“
周成翔还有一个很令我抓狂的特点就是可以把一说成二,有时候我帮他写好的情书他也会拿过去先参考一番,有一次,我记得里面写道:”今天我在鱼塘里看见一条很美丽的鱼,隔着荷花,那条鱼就像你一样对我甜蜜的微笑,生活从此充满了欢乐。充满了阳光,充满了愉悦。”当时我写完之后非常得意,因为我觉得我的那排比句气势轩昂,力比山河,只是可惜了只能当成了别人的情书,实在有辱尊严。周成翔看了以后也觉得很美妙,翘起母子对着我,带着严重口音地感叹六句:“淫才,淫才,淫才,真的是高,实在的高,非常的高。”我一甩头,留了给背影给他,去了厕所门口发现周成翔看不到我了方才往回走,心想差不多就行了,没屎没鸟的,估计我那伟岸的背影已经给周成翔造成了不可磨灭的印象。更何况周成翔刚刚还比我多用了一个排比,还好他自己没有发现,要不然我在他心里的地位又下了一层。等我回去之后,我看见周成翔用新的信纸墨迹墨迹的写着,我以为他还要加点东西,我凑过去一看,哎哟我的妈呀,里面写到:”today,我在我们自家的鱼塘里look见一群非常beautiful的美人鱼,隔着鲜艳的荷花,她们都像you一样对着我甜蜜地smile,我的Life从此充满了happiness,充满了积极向上的阳光,充满了一言难尽的愉悦。“对此我非常生气,里面竟然多了好多刚学的英语单词和两个成语,我就感觉被侮辱了,还是被自己侮辱的,心里悔恨,当时自己怎么就想不到如此中西结合的语句,这种感觉就想自己做了一道很好的菜可惜用很差的盘子装,另外一个主厨说这菜不行他去给你倒掉,却偷偷的把菜倒在漂亮的盘子里端了上去说是他自己做的。我很嫉妒他,嘴里却嚷嚷,不伦不类的像什么,不准改,要不然以后不给你写,周成翔很不乐意,觉得我大题小做,故此把信一撕,对我说,老子不要了,了不起啊你。我回他一句,你有种。事实证明他真没种,因为在同桌叫我回他的时候我看见了周成翔情书里面还是我原来的配方,只是可能有些没记住,比如把“鱼塘"换成了”湖泊。”,把”荷花“换成了”菊花“,把“阳光”换成了“向日葵。“对于同桌那痴痴的一笑我非常不爽快,因为她竟然还要我在回信的时候问周成翔:”你们家湖泊里的菊花应该很美吧?什么时候能携手去看看。向日葵是神圣的词汇,我可能不能高攀,但还是非常感谢你的赞美。“收到回信后,周成翔非常兴奋,仿佛上次的信是神来之笔,诸如菊花、向日葵等词汇更觉的是点睛之作,把我的功劳抛乎所以,觉得这次一定要比上次发挥的更好,突然觉得很有灵感,于是挥笔写道:”一朵菊花湖中开,看是无情却有情。待到菊花盛开时,吾等携手共品菊。“周成翔实在是满意的不得了,为了增强这封情书观赏性,特意去小店卖了个最大号的橡皮擦,有小刀刻了章,上面写道“成翔亲笔”。在信的最下方重重的印了上去。由于信纸不好,还是用红墨水印的,所以同桌在回信的时候有了这样一句话:“收到你的回信我非常开心,没有想到为了给我写信你都熬夜熬到流鼻血,为了我值得吗?我只是风尘中一个默默无闻的女子,何必呢?以后要注意身体,身体是你自己的,可是那颗心是我的。”刚准备去回信的时候,突然灵感一来,从新打开信,在末尾用红笔写上:“假如你是那美丽的菊花,那我就是你身上的那一点黄。“日复一日,我对她们愈加不满,因为我觉得他们过河拆桥,忘恩负义,他们盗用了我无数的经典,到最后竟然私自篡改我的大作。我无从发泄,只能兴兴的在日记本上写道:”今日之事,实在是自作自受,事已至此,吾等只能望洋兴叹,悔恨当初,但我相信,菊花掩盖不了我曾经的辉煌,只能遮住他们的双眼,迟早有一天他们会看见菊花的凋零的。“写完之后,心情好了不少,仿佛看清了一切,就好像上次没吃到我屁的人突然又向我迎面走来,而我正好有个屁要放,”磁“ 的一声,畅快的不得了,心想中午那顿”萝卜排骨“汤真是芳香无比。
第二天,也不知道周成翔对同桌说了什么,我偷偷的瞄到,她的本子上写到:”王小剑在课桌上乱涂乱画,影响想教室风气,有辱班风!“写 完还怕我临时把字抹去,特意注解:”有周成翔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