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回首又见谁
(3)双贱合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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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年十一月,我被调到重庆工作。我很喜欢怀旧,从一座感受了三百多天日日夜夜的城市脱离跑到另一个城市里来生活,我总是会恍恍惚惚,精神不佳,仿佛站着垂直且高耸入云的悬崖岸边,随时会被呼啸而来的风推下去,也是彷徨也是恐惧,阿钟则承载着拯救我的灵魂负重。他会告诉我说,在一座城市里呆久了,你就会把它当做家一样腻在这里,你会去聆听它的鸟叫虫鸣,会去感受它的白天黑夜,会有充满整个脑海的一种幸福感;他还会告诉我、在一座城市呆久了,你也会感觉腻味,你会厌倦所有的人和事,会无时无刻的像逃离它,会体会到最痛心的物是人非。而最后的总结则是、既然你体会到了幸福,又何必再去牵连那些物是人非呢。
他会很婆妈,常常会大声轩昂的说个不停,个子矮矮的,却总是精神盎然,我们一起上班下班,一起吃饭睡觉,一起欢乐悲伤,一起狂欢唠叨。从不吵架,从不欺骗。他不是我到重庆后认识的第一个人,却是我生存路上的第一个引路人、蜕变中的第一个护茧人,更是我日后想起这座城市会感觉最温暖的一个人。
而他却很早便离开重庆重返昆山,我不会挽留他的有苦衷,他也不会勉强我的有理由。在一起几个月、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不算匆匆分离,也不会算是相见恨晚,没有太多的留恋,他很快就走出我的生活,我也很快走出对他的依赖,他会偶尔打电话给我,我们彼此会不间断的不厌其烦的描述着曾经的那段短暂的悲痛而笑颜的日子。
他讽刺的说我的第N个女友,我嘲笑的讲他的第N次脸红。他会说我的轻狂浮夸,我会说他的呆呆傻傻。他有过失声沉默,我也有过孤单失落。我们互相嘲讽着、问候着,最后会忽然停顿,一句再见、把那些个岁月轻轻拉过。
那年我十六岁,遇见了很多人,路过了许多故事,而回首这段彷徨的岁月,我时常会想,如果说一个来自湖北的二十四岁大龄青年和一个来自于河南的十六岁小伙在重庆结实不算什么稀罕事,一个谨慎稳重的兢业青年和一个吊儿郎当的毛头孩子在茫茫人海中成为知心也不什么新闻的话,那么阿钟和我两个完全不同形色的人能双贱合璧却也实属不易了。
我很长时间没再见过阿钟,以至于再也记不清了他的模样,记不清了他那标志性的光滑额头和稀疏的三七飘逸分头,但每当年轮后转,我总会看到时光留给我的这些挥之不去的跌宕起伏和阿钟装给我的千言万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