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相的卖官卖爵行为-斗饰争妍
卖官卖爵就是收受钱财提拔干部,这一行为被世人所不齿。
现在干部提拔任用民主化、公开化。对提拔选用的干部公示一段时间,这所谓的公正背后也隐藏一种变相的买官卖爵现象。湖南通道县原县委组织部长向志清就是变相买官卖爵34次,获利31万多元,获刑11年(摘自2011年4月22日《人民日报》)。
在我周围也有像向志清这样变相卖官卖爵的现象,但是,在世人看来这是属于正常的升迁。世人的观念就是“朝中”有人好做官,无过就是功。所谓“朝中有人”就是上一级单位有熟悉的或关系密切的领导在暗中支持他。“朝中无人”就是上一级领导没有人帮助他,他就是干得很出色也得不到升迁,保持原位算是上代有积德。如果稍有差错招来的是就地免职或降职。
没有密切的关系,就不会去“买”官。买官者都是会拍马奉承的人。这就被卖官卖爵者有机会敲一把。你不送礼就把你的事先放着,或者就搁置着不给办理。有欲望就会被人所左右,无欲则刚却难升迁。
变相的卖官卖爵就是一些心术不正人的可耻行为,他们欺上瞒下从中使用权术获得私利,严重影响党在人民心中的光辉形象。
文:斗饰争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