蹭来的爱情

  大学毕业后,我怀着一腔热血,决定去北京杀出一条血路。妈妈送我上路时分外担心,简直是默默无语两眼泪,我知道她担心什么——她担心我被饿死。说来丢人,身为一位窈窕淑女,我会玩电脑、会说英语、会写文章,甚至还会打毛衣,可惟独不会一件对女孩来说极重要的事——我不会做饭。
  到了北京后,住可是头等大事,每天出去找工作时,我总是特别留意电线杆子上贴的“狗皮膏药”。总算上天眷顾,终于有一天我看到了一张“膏药”上写着:“找人合租,两室没厅,厨房公用,一人一间,各出400元。”后面是电话、姓名、地址。
  一路打听着,我来到了上面写的地址,找到门牌号,按下了门铃。门开了,我一下愣住了,开门的小伙子也是满脸疑惑。此人系一男性,失约和我差不多年纪,皮肤白净、气质儒雅。但他手里拿的偏偏是一把炒菜用的铲子,腰间还滑稽地系着一个大围裙。他显然有点不好意思:“我在做饭,嗯,你是……”我硬着头皮说:“我是来看房子的。不过,看来不太方便。”他用围裙擦了擦手:“那我带你看看吧,你要觉得不合适就算了,好吗?”我想也是,总不能白跑一趟,看就看吧。看了后我才发现,原来这个房子根本是两个单元房,各自有独立的小铁门,只是共用了一个大门而已。不过我还是有点不放心地看着他,他笑了:“如果你害怕,可以换锁,而且这里的房东就是警察,有什么危急情况你使劲踹一脚墙,他上来得比救火还快。”
  我被他逗笑了。这时,我的肚子开始“咕咕”叫了。要知道,今天我连早饭还没吃呢,因为不会做饭,只能在外面吃,死贵死贵的,为了节约原本就不多的储备基金,我只能每天两餐,还不敢吃带肉的菜。这一个星期已经把我馋得眼睛发蓝了。每次投简历的时候我都在恶狠狠地想:“等我找到工作,每天买两份早餐,吃一份……一会再吃一份。”此时他的房间里一阵一阵地往外飘着让人无法抗拒的香味,我一面心不在焉地和他讨论着房子的事,一面在心里分辨着:“嗯,有带鱼,有鸡蛋,哇,这个味道应该是海米紫菜汤,好像还有烧茄子,里面肯定是放了肉末了!”我觉得不能再呆下去了,否则一定会流口水。于是,我微微一笑:“这样吧,房子的事咱们过一会详谈,我不耽误你吃饭了,我也先出去吃饭,回来再说。”不出所料,他马上礼貌地说:“何必那么麻烦,在我这里凑合一口吧,咱们边吃边谈。”我矜持地说:“这不合适,我们还不熟呢。”他爽朗地笑了:“一回生两回熟嘛。如果以后你住下了,咱们就是邻居了呢。”既然如此,我也就“盛情难却”地进去了。他拿出一双新碗筷,准备和我边吃边谈,但结果是一句也没谈,因为我虽然嘴张得不大,但从没停过。吃完之后,我从包包里拿出到北京后买的洁白的小手帕,擦了擦嘴,满意地看着上面第一次沾上了油渍,然后抿了口海米紫菜汤,对看着我发呆的家伙微微一笑:“房租是给你还是给房东?”
  如果上天再给秋风一次机会的话,他一定会后悔说出“一回生两回熟”这句话来。他叫秋风,在中关村里做程序员。开始几天,我为了安全起见,尽量和他保持距离,见了面也总是不冷不热地打声招呼。我找的工作是文秘,下班比他晚,每次他都已经快做好饭了,我才拎着既昂贵又没什么内容的快餐进自己的屋子。他总是客气地请我一起吃,我当然拒绝,然后把门锁好,闻着他屋里飘来的香味吃饭。
   有一天,看着自己快餐里那份可怜而单调的肉炒蒜薹,闻着他屋里飘过来的木耳炒鸡蛋和地三鲜的香味,我终于愤怒了。于是我拿起餐盒冲进厨房,他正在往盘子里盛菜。看见我,他急忙打招呼:“回来了?”我笑容明媚地说:“秋风,今天我买的菜看起来还不错,给你点尝尝看。”从住进来就没见过我笑脸的他明显有些受宠若惊,端着菜盘子不知所措。我温柔地帮他把盘子拿到屋里,然后把自己的炒蒜薹分了一半到他的空盘子里,再然后做转身欲走状。他连忙说:“别走了,也尝尝我的菜,可能没你的好吃,但还过得去。”我按捺着心头得意,矜持地坐下,等他把饭给我盛好。我姿态优雅地用筷子挑起一块木耳,细嚼慢咽地吃下去。然后淡淡地说:“嗯。也还可以。”从那天开始,我的餐盒里那些自己都不爱吃的莱都摇身一变,变成了等闲之辈吃不到的珍品,至少我是这样对秋风说的。他每次感激地接受我的馈赠之后,也都顺便邀请我和他一起吃饭。结果每次吃完后,桌子上剩得最多的菜肯定是我买回来的。尽管出于礼貌,他每次都拼命地吃我买的菜,但无奈我对自己的菜一口不动,他虽拼尽全力,但毕竟人单力孤。结果,他反而无暇顾及自己做的菜了。
  这样过了一个月,大家都熟了,他终于鼓起勇气试探着对我说:“你看,每天咱俩都要剩菜,要不,你以后别买了,我多做点就行了。”我一阵心虚,莫非这小子看破我的蹭饭计划了?看来我必须强硬,于是我大为不悦地说:“看来你是不喜欢我买的菜,那算了,明天开始,咱们各吃各的。”他急得双手乱摇:“不是不是,你千万别误会。我是觉得咱们俩都是小职员,北京的外卖又那么贵,何不能省点就省点呢。我做的虽然不如外面的好吃,但也过得去,何必花那份冤枉钱呢?”我说:“可不能让我白吃你的,我可不是那种人。”其实他就是让我白吃,我也不一定就有多么不好意思。他想了想说:“那这样,你可以入伙,每天买点菜回来,由我掌勺,怎么样?”我假装考虑了一会,然后同意了。
  结果,这种合作第一天就出事了。在摊主的热情推荐下,我买回了一条鱼。秋风看了看,叹了口气:“大小姐,你看,这鱼的鳃都发黑了,皮也松了,鳞都发白了。最少也死了两天了,不过一直在水里泡着而已。”我火冒三丈,拿着鱼就要回去理论,秋风拉住我:“算了,这次咱不吃就是了。我看我得教教你买菜了,明天开始。我下班去接你,带你去买菜。”我抗议:“你去接我会被人误会的。”他笑着说:“误会什么,误会了不更好?”我白了他一眼,忽然发现他拉着我的手还没放开,我用力一甩,跑进自己的小屋,把门锁上,心“砰砰”直跳,脸上也直发烧。等到吃晚饭的时候,他来敲我的门,我不开。他急了:“你怎么了?减肥啊,快出来吃饭!”我隔着门冲他喊:“做饭的,你别以为我吃了你几顿饭就会糊涂到把自己卖了,我可没答应当你女朋友。”他又好气又好笑地说:“我也没说就是你男朋友啊,快开门出来吃饭!”我喊道:“不用了,你把菜给我从窗户送进来,否则我就不吃了。”他无奈:“好好。小姐,我给你送,你可千万要吃。”我把窗户打开,伸手刚要接,忽然想起了什么:“你先每样吃一口,我怕你下药。”秋风顿时晕倒。
  时间过得真是快,现在,我到北京已经一年了。如果你在哪个市场上看见一个梳着马尾巴的女孩挽着一个一身黑色风衣、表情酷酷的男孩,那你看到的可能就是我和秋风了,不过还有一个特征是:那个看起来酷酷的男孩,右手里非常不酷地提着个满满的菜篮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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