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一天啥也没干,看了一天的《乐队的夏天》,其实很少接触摇滚乐,更多听一些流行摇滚像是五月天之类的,但看了这个节目发现其实摇滚乐真的很能打动人,特别是现场版,我想如果带着耳机听这些歌不会感觉被带动,也不会想要把这首歌收到iPod歌单去,其实很多歌都是这样,耳机里听就一般般,但是现场看过之后就会觉得,哇,我要去听,我要去下载。而且一般的流行乐团通常只会注意到主唱,但摇滚乐队特别是这个节目,通过同行的介绍或是点评,你也会注意到鼓手,键盘,吉他,贝斯,少一个都不能够成为他们,这就是乐队的力量吧。我我甚至在想,如果嘎嘎会打架子鼓,越越也学过电子琴,亮亮重拾吉他,我是ukulele兼主唱,那我们这个乐队也是可以成立的,哈哈。想得挺美。好了,不说啦,听歌去了。
照片是今天的晚餐,妈妈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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